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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99W-/2021-0112002 | 公开目录: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楚雄州公安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2日 | 文 号: |
标 题:
州公安局2020年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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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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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99W-/2021-0112002 | 公开目录: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楚雄州公安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2日 | 文 号: |
标 题:
州公安局2020年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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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0年,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提出建议和提案618件(建议196件、提案422件),交由州公安局办理的人大建议共4件,政协提案共8件。现将办理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保障
为做好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承办责任,州公安局成立2020年州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在警令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逐一分解责任,逐项抓好工作落实
建议提案办理领导小组于6月份主持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议,将2019年州公安局主办未办结的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93号“关于加强楚雄州农村户籍管理的提案”交州局治安支队承办;将州公安局协办的州人大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6号“关于加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力度的建议”、第95号“关于严格落实中小学生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各项责任的建议”、第137号“关于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控的建议”、第138号“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的建议”,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45号“关于打造阳光法制营商环境 促楚雄州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提案”、第198号“关于进一步改善我州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环境的提案”、第265号“关于建立疫情后招工诈骗的联防联控机制的提案”、第288号“关于在我州高校普及金融安全知识教育,推动校园金融风险防范的提案”、第314号“关于加快推进‘雪亮工程’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提案”、第406号“关于严格取缔野生动物交易及严厉打击食用野生动物的提案”、第414号“关于加强对楚雄州废品回收站(点)监管的提案”分解交由州局政治部,科信处,森林警察支队,治安、经侦、刑侦、法制、网安、禁毒支队与相关主办单位沟通办理。将办理事项逐一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部门,确保了办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明确办理要求,提高办理质量
(一)落实办理责任。承办部门主要领导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心强的同志具体负责承办工作,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时限、定要求,切实抓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协办部门积极支持配合,提出本部门的拟办意见交主办部门,由主办部门与代表、委员面商、统一答复。
(二)研究办理措施。各承办部门逐项研究建议提案办理的办法和措施,尽最大努力解决代表和委员反映的问题。对应予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及时予以解决;因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列入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难以解决的,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和委员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各承办部门按照“先协商后答复”的办理原则,采取多种方式真心诚意地加强与代表和委员的沟通协商,增进理解,赢得共识,努力实现办理工作由“文字答复型”向“问题解决型”转变,确保面商率和满意度均达100%。代表和委员反映的问题得予基本得以解决。
(三)扎实开展协商。承办部门牢固树立协商理念,始终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办理原则,进一步加强与主办部门、人大代表和提案者的沟通联系,诚恳听取意见,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办理后及时回访,进一步征求意见,力求全面、有效、妥善地解决实际问题,让人大代表和提案者满意。积极创造条件“走出去”征询意见、“请进来”专题面商,推动面商工作扩面增效。作为主办单位认真履行牵头职责,主动征求协办单位意见;作为协办单位积极配合,按要求将协办意见主动报送主办单位,在主办单位、协办单位之间努力形成协调一致、行动迅速、措施有力的工作合力。经协商一致后,由主办单位统一答复人大代表和提案者。
(四)严格办理要求。明确为“主办”的提案,由承办部门与委员面商,并分别答复委员。各承办部门在答复委员时,要按照统一规定的格式用州公安局正式红头文件(报警令部把关)印制后逐一答复,并在复件右上角标明办理结果分类情况。
四、严格时限要求,认真办理2020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一是政协楚雄州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B类提案续办续复再交办由州公安局主办的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93号“关于加强楚雄州农村户籍管理的提案”,州公安局以按要求与提案者进行面商并开展续办续复,已将提案办理完毕并达到A类标准;二是州人大十二届五次会议交由州公安局协办的第26号“关于加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力度的建议”、第95号“关于严格落实中小学生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各项责任的建议”、第137号“关于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控的建议”、第138号“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的建议”四个建议,州公安局分别由治安支队、经侦支队牵头积极与主办单位联系办理,目前相关部门以按照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要求开展工作,认真将本单位涉及的协办内容进行落实,并将协办落实情况报送主办单位;三是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交由州公安局会办的第145号“关于打造阳光法制营商环境 促楚雄州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提案”、第198号“关于进一步改善我州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环境的提案”、第265号“关于建立疫情后招工诈骗的联防联控机制的提案”、第288号“关于在我州高校普及金融安全知识教育,推动校园金融风险防范的提案”、第314号“关于加快推进‘雪亮工程’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提案”、第406号“关于严格取缔野生动物交易及严厉打击食用野生动物的提案”、第414号“关于加强对楚雄州废品回收站(点)监管的提案”七个提案,州公安局以按相关要求与主办部门进行沟通联系,认真将本单位涉及的会办内容进行落实,并将相关会办意见、材料及会办落实情况报送主办部门。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努力方向
尽管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仍然存在重答复轻解决的思想认识,没有积极采取措施实现最佳办理效果。针对存在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办理程序;强化坚持检查,确保落实到位。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为契机,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齐补足工作短板,推动公安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楚雄州公安局
2020年11月29日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维: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