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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99W-/2020-0924001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 发布机构:楚雄州公安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4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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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楚雄州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0801000
楚雄州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州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楚雄州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森林公安是武装性质的林业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力量,是林业和公安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单位的主要职能是依照《森林法》的规定,管辖以林地、林木、野生动物为主的21类涉林森林刑事、治安案件和全面履行79项林业行政执法权。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楚雄州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在当地党委、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林区和谐稳定的总目标,以打击涉林犯罪、保护森林资源为主业,大力推动森林公安工作信息化法治化现代化建设和森林公安队伍正规 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力保护森林生态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我局先后组织开展了《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平安五号”保护森林资源“绿盾二号”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专项行动》、《楚雄州森林公安机关打击自然保护区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5个专项行动。共办理各类森林及野生动植物案件4109件(其中,刑事案件受理376件),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4416人(其中,逮捕59人,取保候审174人,起诉294件),罚款1651.10万元。专项行动在全省排名位列第三;在延伸的打击破坏候鸟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位列全省第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696.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6.33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6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73.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减少45.92万元,项目支出收入减少27.55万元。减少9.54%,其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收入减少原因是:一是上年度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项目中含工资改革后补发的津补贴费用;今年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没有补发津贴费用;二是财政下达2019年度预算资金公用经费按上年度标准的基础上压减10%的原则下达,致使2019年度我单位基本支出比上年度有所减少。2、项目支出收入减少原因是:一是上年度政策性社会性补助经费财政下达我单位项目经费50万元,其中30万元用于指挥中心建设,20万用于信息化建设,今年指挥中心项目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今年财政下达我单位政策性社会性补助经费30万元用于专项业务经费,比上年度减少20万元;二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由上级机关按统筹兼顾的原则分配,今年下达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也比上年度减少2.5万元;三是今年由于我单位面临机构改革的情况,上年度财政下达的林业防灾减灾经费5万元,今年财政未下达我单位次笔经费。致使项目资金支出收入比上年度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69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0.4万元,占总支出的89.1%;项目支出75.99万元,占总支出的1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73.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收入比上年度收入减少73.47万元,所以支出也相应减少73.47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620.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9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项目中含工资改革后补发的津补贴费用;今年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没有补发津贴费用;二是财政下达2019年度预算资金公用经费按上年度标准的基础上压减10%的原则下达,致使2019年度我单位基本支出比上年度有所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9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上年度政策性社会性补助经费财政下达我单位项目经费50万元,其中30万元用于指挥中心建设,20万用于信息化建设,今年指挥中心项目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今年财政下达我单位政策性社会性补助经费30万元用于专项业务经费,比上年度减少20万元;二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由上级机关按统筹兼顾的原则分配,今年下达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也比上年度减少2.5万元;三是今年由于我单位面临机构改革的情况,上年度财政下达的林业防灾减灾经费5万元,今年财政未下达我单位次笔经费。致使项目资金支出收入比上年度有所减少。主要用于办理专项业务案件费用支出,及专用信息化建设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6.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与减少73.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度减少,所以支出也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主要用于办公设备云桌面建设。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39.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主要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办案业务费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6.4万元,完成预算的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1万元,完成预算的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3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单位在编制预算时本着“明确职责、积极稳妥、综合预算、厉行节约、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支出水平。二是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例行节约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降低了我单位的“三公”经费的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5.13万元,下降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9万元,下降4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3万元,下降4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例行节约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降低了我单位的“三公”经费的支出;二是:遵循有关规定“三公”经费每年在上年度是基础上相应递减原则。三是:2019年度改革期间上级部门对我单位的调研、检查大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万元,占95%;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占0.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业务交流及案件协调、协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森林公安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4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9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预算编制要求,公用经费逐年压减原则执行。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56万元;印刷费:1.8万元;水费1.25万元;电费7.1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2.76万元;物业管理费0.4万元;维修(护)费0.47万元;租赁费:0.25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劳务费4.98万元;委托业务费:2.11万元;工会经费6.47万元;福利费0.24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0.8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8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州森林公安局资产总额1480.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24万元,固定资产1442.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6.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3.76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43.0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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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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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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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480.45 |
38.24 |
1442.21 |
1146.35 |
5.72 |
290.14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 :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其实质是市场竞争机制与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机结合,其主要特点就是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法制化的管理。政府采购主要以招标采购、有限竞争性采购和竞争性谈判为主。
2、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人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楚雄州森林公安局
2020年9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0801111
附件4:楚雄州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样2020092304234273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