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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99W-/2020-0611001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公安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1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成文日期:

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45100000

 

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三部分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

五、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全口径)

六、部门项目支出汇总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明细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十一、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四、部门专项业务经费明细表

十五、部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明细表

十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七、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少变化情况表

十八、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九、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二十、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二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二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二十三、部门非税收入情况汇总表

二十四、部门基础数据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楚政办通〔2011〕121号)文件,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是楚雄州公安局下属主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行政执法部门,主要担负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交通安全警卫、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参与规划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拟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策措施、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交警部门计算机网络系统和通信系统的建设、应用、推广、监督各项交通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等职责。通过这些职能的发挥,以达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目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行政主管部门为楚雄州公安局。支队机关内设办公室(指挥中心)、政治处、纪委(警务督察科)、法制宣传教育科、财务装备科、交通事故处理科、科学技术管理科、交通秩序管理科、车辆管理所(含综合科、牌证科、驾驶人管理科、车辆管理科)、特勤大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指导科14个科室,以及楚大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和永武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2个直属大队。内设机构自2011年州政府确定后,就未做调整和变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全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总的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任务,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以2020年在云南召开的COP15大会安保工作为主线,紧紧围绕州委“1133”战略,以巩固交通安全平稳形势为基点,以提升交通现代治理能力为目标,以深化交警系统实战大练兵为载体,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着力减少交通事故死亡总量,努力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持续深化交管“放管服”改革,锻造“四个铁一般”的高素质过硬公安交警队伍,不断提升道路交通现代治理能力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一)盯住重点,着力确保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一是盯牢重点车辆。紧盯本辖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营转非”大客车、货车、面包车等七类重点车辆,狠抓“检验率、报废率”,坚持定期梳理通报,清零车辆源头隐患。二是管好重点道路。聚焦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地区三个主战场,以信息化勤务为引领,梯次推进周末夜查、区域整治、统一行动、农村安全劝导等四大行动,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最大限度地消除路面动态风险隐患。三是做好重点宣传。盘活各类媒体资源、社会辅助力量、志愿服务力量,全面普及安全出行常识和应急技能,常态曝光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和典型案例,“点对点”警示重点群体,不断提升社会交通文明指数。四是抓实重要节点。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强措施,强化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力做好COP15交通安保工作。五是深化城市交通勤务改革。以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为载体,建立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全面推行“情、指、勤、督”一体化勤务机制改革,巩固深化礼让斑马线治理模式,推进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完善酒驾醉驾常态长效治理机制,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建立健全缓堵治堵机制。

(二)围绕中心,着力推进社会化协同共治。一是完善“一个体系”,即:紧紧抓住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机遇,用好用足州、县(市)安委办平台,充分发挥安委办联动协调作用,统筹各部门工作合力,健全和优化配套运行制度、考核奖惩体系,着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建设。二是固化“两项机制”,即:固化道路隐患动态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分期、分批逐步整改公路危险、隐患路段;固化联合开展事故深度调查机制,严格对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启动深度调查。三是压实“三个责任”,即:严格督促、倒逼企业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建立客货运企业“黑名单”制度,对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联合约谈、叠加惩戒,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创建无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县区活动”为载体,压实行业主管责任;建立省、市、县三级包干的责任链条,强化警路联合、警保联动、警企联动,压实综合监管责任。

(三)补齐短板,着力提升交通安全治理能力。一是稳步实施推进好《全省公安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建设应用三年规划》。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建设智慧公安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改进传统交通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交通管理科学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二是继续做大做强公安交警指挥中心。以机制建设为核心,以实战化建设为关键,以指挥调度应急处置为抓手,健全完善警务指挥体系,全面织牢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交通安全网络,实现“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确保警务运行更畅通、更灵敏、更高效。三是进一步升级完善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加快省际、州际卡口、缉查布控系统以及交警执法站等作战体系的建设和应用,充分利用公安交警集成指挥平台,实时对车辆动态违法实行精准预警,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提前预判和预警,为反恐维稳、侦查破案、查缉追逃和重大活动安保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四)便民利民,着力深化公安交管改革。加大“互联网+政务平台”、“警医邮服务”、“警保联动”、“健全社会服务网络”等措施的推进力度。主动适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认真梳理工作环节和流程,提升工作效率,推出新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承诺,不断提升公安交管服务水平。

(五)强基固本,着力强化交警队伍建设。大力加强交警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交通管理队伍。一是狠抓政治建警,锻造忠诚品格。强力推进交警大队领导干部素质提升行动,加强队伍常态化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规矩教育培训,确保交警队伍对党绝对忠诚。二是狠抓从严治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警示教育,排查整改队伍问题隐患。坚持严格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流程,强化执法监督,树立执法权威,形成尊法风气。同时,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应对媒体和舆论的工作水平。三是狠抓从优待警,凝聚警心警力。关心关爱民警,积极做好职务套改、走访慰问等爱警惠警政策。高度重视民警执法安全,为基层一线配齐配足执法安全防护装备,坚决避免执勤执法伤亡事故发生。维护民警执法权益,旗帜鲜明地为交警辅警撑腰打气,坚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凝聚警心警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6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5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5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3人。

车辆编制26辆,实有车辆2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865.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65.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338.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338.8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26.83万元,上升12.14%。上升主要原因一是今年绩效考核奖金在预算内,2019年绩效考核奖金没在预算表中显示;二是主要是高速公路科技管控项目实施后非税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865.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65.7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65.71万元(本级财力3965.7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4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5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338.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38.8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38.88万元(其中:本级财力3,398.88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466.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474.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26.83万元,上升12.14%。本级财力增加566.83万元,上升16.68%;执法办案补助增加566.83万元,上升16.68%;收费成本补偿增加26万元,上升5.48%。主要原因是上升主要原因一是今年绩效考核奖金在预算内,2019年绩效考核奖金没在预算表中显示;二是主要是高速公路科技管控项目实施后非税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65.7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86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9.96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3,398.88万元对比增加了281.08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奖金项目,2019年奖金预算只包含了年终一次性奖金,而2020年预算基本支出中不仅包含了年终一次性奖金,还包含了政府绩效考核奖金;项目支出1185.78万元,比上年940万元的项目支出增加245.78万元,上升26.15%,主要原因分析是新增加了政府购买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285.7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科目4067.92万元,占比83.60%,其中:基本支出2882.17万元,占此类支出的70.85%;项目支出1185.75万元,占此类支出的29.15%。基本支出主要是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道路交通行政管理任务、公安执法办案任务及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种专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362.99万元,占比7.46%。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科目98.06万元,占此类支出的27.01%,主要是用于纳入归口管理的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科目264.93万元,占此类支出的72.99%,全部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236.10万元,占比65.04%,全部由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198.70万元,占比54.74%,专项用于在职民警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条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部门预算支出4865.71万元,其中: 30101 基本工资:573.07万元;30102 津贴补贴:1197.88万元;30103 奖金:407.76万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4.93万元;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9.02万元;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9.47万元;3011299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61万元;30113 住房公积金:198.70万元;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0.8万元;30201 办公费:27.80万元;30202 印刷费:13.00万元;30204 手续费:1.00万元;30205 水费:13.00万元;30206 电费:54.00万元;30207 邮电费:9.80万元;30209 物业管理费:10.00万元;30211 差旅费:79.40万元;30213 维修(护)费:102.9万元;30214 租赁费:394.75万元;30215 会议费:5.00万元;30216 培训费:53.00万元;30217 公务接待费:7.00万元;30218 专用材料费:194.80万元;30224 被装购置费:5.00万元;30226 劳务费:5.00万元;30227 委托业务费:62.00万元;30228 工会经费:50.00万元;30229 福利费:26.00万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00万元;3023999 其他交通费用:154.66万元;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94万元;30302 退休费:94.04万元;30305 生活补助:1.44万元;31002 办公设备购置:15.59万元;31003 专用设备购置:84.30万元;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82.05万元。

经济科目分组:

基本支出3,679.96万元,其中: 30101基本工资:573.07万元; 30102津贴补贴:1197.88万元; 30103奖金:407.76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4.93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9.02万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9.47万元;301129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61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198.70万元;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0.80万元; 30201办公费:5.00万元; 30202印刷费:3.00万元; 30204手续费:1.00万元; 30205水费:13.00万元; 30206电费:30.00万元; 30207邮电费:5.00万元; 30209物业管理费:10.00万元; 30211差旅费:5.00万元; 30213维修(护)费:21.00万元; 30214租赁费:1.00万元; 30215会议费:1.00万元; 30216培训费:3.00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2.00万元; 30224被装购置费:5.00万元; 30226劳务费:2.00万元; 30227委托业务费:2.00万元; 30228工会经费:50.00万元; 30229福利费:26.00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 3023901公务交通补贴:138.78万元; 3023999其他交通费用:15.88万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94万元; 30302退休费:94.04万元; 30305生活补助:1.44万元; 31002办公设备购置:15.59万元; 31007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7.05万元。

项目支出1,185.75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22.80万元;30202印刷费:10.00万元;30206电费:24.00万元;30207邮电费:4.80万元;30211差旅费:74.40万元;30213维修(护)费:81.90万元;30214租赁费:393.75万元;30215会议费:4.00万元;30216培训费:50.0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5.00万元;30218专用材料费:194.80万元;30226劳务费:3.00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60.00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00万元;31003专用设备购置:84.30万元;31007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45.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年初财政预算安排未涉及此方面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采购预算资金306.07万元(详见附表)。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1.00万元,较上年减少0.66万元,下降0.9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00万元,较上年减少4.32万元,下降38.16%。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单位近年来严格遵循中央八项规定,大力抓内控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4.00万元,较上年增加3.66万元,增长60.0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万元,较上年增加3.66万元,增长60.0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6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支队现用除新购置的四辆执勤执法用车,其余车辆购买年限较长,因工作需要使用频率较高,公里数长,维修保养费逐年增长。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的部门预算中,涉及预算绩效的共8个项目,金额1185.75万元,其中:执法业务成本经费40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办案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支出,绩效目标是保障执法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车管业务成本经费270.70万元,是用于办理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过程中所需购置的各种牌、证支出和消耗性支出,绩效目标是完成业务办理,让服务对象满意;教育训练经费50.00万元,是全州公安交通管理民警办理各项业务工作的培训支出,绩效目标是完成业务培训,提升民警业务技能,更好的完成公安交管工作;数据交换平台建设82万元,项目是为了更新原用系统,确保数据交换工作的正常化。绩效目标是保障边界接入平台有效使用,更好的服务车驾管业务;车辆查验设备购置2.30万元,绩效目标是提升为人民服务能力,加强车驾管业务的数据监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经费50万元,是为保证全州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所需经费。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安全监管系统45万元,绩效目标是通过安管系统的推广应用,实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等重要信息系统应用日志、数据库操作审计日志的采集、汇聚;交警支队政府购买社会化考场服务经费285.75万元,绩效目标是驾考人员满意,及时完成考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公安(科目代码20402):指列入公安预算科目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其中:“行政运行”科目(科目代码2040201)核算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科目代码2040202)、“信息化建设”科目(科目代码20402019)、“执法办案”科目(科目代码2040220)核算所承担的执法办案、行政管理及为公安业务提供支持和保障工作所发生的项目经费支出。

5、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4):指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代码2080505):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行政单位医疗(科目代码2101101):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公积金(科目代码2210201):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按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预算单位运行经费安排1408.05万元,其中:50201 办公经费:833.41万元; 50202 会议费:5.00万元; 50203 培训费:53.00万元;50204专用材料费:199.80万元; 50206 公务接待费:7.00万元;5020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00万元;50209 维修(护)费 102.90万元;5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94万元。

2020年预算单位运行经费安排1408.05万元,比2019年预算单位运行经费安排1243.17万元增加了164.88万元,上升了13.26%,其中基本支出2020年单位运行经费安排351.60万元,比2019年基本支出单位运行经费安排391.17万元减少了39.57万元,下降10.12%,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标准下降,同时人员减少。项目支出2020年单位运行经费安排1056.45万元,比2019年项目支出单位运行经费安排852.00万元增加204.45万元,上升23.99%,上升的原因为2020年项目经费中新增加了政府购买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285.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交警支队政府购买社会化考场服务经费

二、立项依据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驾驶人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9〕527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6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77号)和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管理规定的通知》(云公交〔2016〕323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四、项目基本概况

楚雄州目前共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场8个、科目三考场2个,建成待验收的科目二考场5个。以上考场,全部属于由企业投资建设的社会化考场。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各社会化考场的日考试能力,向社会公布考试预约计划,派驻考试员到各考场开展考试工作。各社会化考场免费供交警支队开展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工作,交警支队未向企业支付任何的考场租用费用。

近年来,楚雄州在推进县级社会化考场设置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至今政府购买社会化考场服务工作滞后,仍未实现政府购买考场服务工作,全省仅剩楚雄州一家未落实政府购买社会化考场服务工作。按照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9年3月18日《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给予楚雄州姚安县永仁县武定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便民服务项目长期得不到验收问题处理的意见》:“要求楚雄州2019年底前所有社会化考场必须按规定落实政府购买社会化考场服务,未开展政府购买考场服务的,新建社会化考场不得验收使用”。公安部2019年11月27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驾驶人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9〕527 号)文件,总队转发公安部通知要求规范社会考场购买服务,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驾考改革意见,主动协调财政、发改等部门,落实社会考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严禁无偿或变相无偿使用社会考场。对未落实政府购买社会考场服务的新考场,一律不得验收使用,在用考场要实行退出机制。若全州在用考场退出后,每年新增约5万人的学车群众将面临无考场考试的境况。所以2020年特意再次申请预算解决社会化考场服务经费。

五、项目实施内容

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楚雄州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人次情况进行测算,政府购买考场服务的考场租用费用预算情况如下:

(1)、科目二考场,收费标准每人240元,预计每年预考8万人次,租用费按每人240元×15%元=36元/人次计算,计租用费288万元;

(2)、科目三考场,收费标准每人270元,预计每年预考7万人次,租用费按每人270元×15%元=40.5元/人次计算,计租用费283.5万元;

六、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州交警支队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楚财预〔2020〕8号中部门项目中本级财力安排项目资金285.75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为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措施的落实,确保楚雄州各社会化考场能正常开展考试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就近学驾、就近考试的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公开择优的原则,考场租用应依法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承接政府购买考场服务的主体,并按要求依法签订考场租用合同,定期支付租金,严禁无偿使用和变相无偿使用社会考场。

八、项目实施成效

能够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措施的落实,确保楚雄州各社会化考场能正常开展考试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就近学驾、就近考试的需求,解决每年新增约5万人的学车群众将面临无考场考试的境况。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6月10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45100111


111006州交警支队批复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