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7日
2014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14年全州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公平正义三个重点,突出服务、监督、制度机制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四项工作,着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管理、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着力提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着力提升政府法制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开拓创新的能力;着力提升全社会法治观念、增强公民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能力。
一、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
(一)全面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规划。调研并着手起草法治政府指标体系,选择确定有代表性的重要指标,细化、量化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作为评价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基本依据,同全国全省一道按期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考评工作,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严格考核标准,增强依法行政考核的科学性和权威性,通过考核促进依法行政。
(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政府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在向市场、社会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对国务院、省下放的审批事项,妥善处理好“接、放、管”的关系,该下放的坚决下放,该监管的坚决管好。通过后续监管,加强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以备案、核准等名义继续变相审批,确保精简落实到位。
(四)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提升电子政务水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进一步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五)完善重大决策制度。把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
(六)健全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复杂事项进行决策时,要按照合法、合理、可行、可控的要求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未经评估或者评估不通过的,不得作出决策。
(七)建立健全决策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跟踪落实、督办检查、信息反馈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三、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体系
(八)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坚持“精简数量、提高质量”的原则,按照《2014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要求完成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着力加强推动科学发展和改革创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突出政府法制机构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主导作用,对部门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制定工作要加强指导,严格进行审查。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制度贯穿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全过程,提高规范性文件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九)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规定,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积极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提高报备率和报备效率,强化对各级政府和部门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监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十)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认真做好全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改废止不合时宜的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十一)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制度。建立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制度,通过在实施过程中对文件的制度措施、贯彻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等进行全面分析评估,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时效性,维护法制统一。
四、着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十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所有行政执法活动达到以下要求:执法行为必须依法规范,行政权力必须依法行使;执法环节、执法步骤、执法流程必须清楚明白;执法要求必须具体明确;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人格尊严;作出行政决定前,必须告知陈述权和申辩权;作出行政决定后,应当告知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重大执法事项应当组织听证。各级各部门严禁下达罚款指标,严禁以“罚”代法,严禁“选择式”、“运动式”、“钓鱼式”等执法行为。
(十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推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行政征收决定进行备案审查。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保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
(十四)强化执法监督举措。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及时公布州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创新行政执法人员日常管理机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日常网上学习、定期测试、资格考试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做好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年度审验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合法率达100%。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案卷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十五)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扎实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建制镇延伸及后续监管工作,积极探索在更多适合的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深入总结我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经验和成效,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十六)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做好执法依据梳理、执法职责分解、执法岗位明确工作;扎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防执法交叉重复和多头执法,继续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查,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五、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十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主渠道作用。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渠道,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积极探索行政复议调解、和解机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十八)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研究制定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案件审理规则等配套制度,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规范化运作,着力提升行政复议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十九)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推动建立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调、协商处理行政争议和有关民事纠纷,以最低层级、最初阶段、最少成本、最佳效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科学界定行政调解的主体、范围和程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衔接配合,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十)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继续推进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促使行政机关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之间的协调沟通机制,实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良性互动。
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二十一)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做好做实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利用本州优质法律服务资源,聘请法律专家担任法律顾问,建立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要指导各县市和州级各部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并聘请法律顾问,并加强管理,探索新时期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有效途径。
七、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力度
(二十二)加强依法行政信息宣传工作。继续抓好依法行政信息的采用、统计和考核工作,对依法行政信息报送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数量。
(二十三)做好法制宣传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报刊、杂志、政府网站宣传全州依法行政工作载体的作用,增加和完善栏目内容,持续扩大社会影响力。
(二十四)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继续举行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等法律常识,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依法理性地化解矛盾。
八、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创建文明机关
(二十五)改进工作作风,提供优质服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努力打造一支勇于创新、能打硬仗的优秀团队。不断提高改革创新的意识和能力,科学认识和把握工作规律,积极吸收实践先进经验和做法,努力打造政府法制亮点特色。切实强化工作执行力,营造比发展、比贡献、比作为的浓厚氛围,树立勤奋敬业、优质高效的优良作风。
(二十六)严格遵守纪律,倡树新风正气。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廉政 纪律,大力弘扬新风正气,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法的政府法制队伍。
(二十七)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工作。不断强化廉政勤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开展经常性地廉政勤政教育,不断提高全州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廉政勤政的自觉性。认真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廉政建设和机关党建促业务工作开展,树立法制队伍良好形象。
九、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二十八)确保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着力反对“四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积极践行群众路线贯穿政府法制工作始终,实现教育实践活动与政府法制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推动全州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十、工作举措
(二十九)围绕目标抓基础。一是要强化宣传教育。通过法制网站网页、报纸报刊、法制专栏、工作信息简报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努力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要强化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与所担任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同时,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也要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三十)完善制度促规范。一是要健全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推进本地区、本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年内至少听取2次、楚雄开发区和州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办公会议至少听取1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有关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继续完善依法行政评价指标并纳入本级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细化评价内容,完善评价标准,充分发挥评价制度的导向功能和监督功能。
(三十一)科学突破谋创新。一是要创新工作理念。秉承创新突破的理念,善于、勇于对依法行政工作中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等进行大胆改革和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二是要创新工作载体。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加大监督改进行政执法等方面深入研究,找准工作抓手和载体,精心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