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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7-1027104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15日 文  号:楚政办发〔2015〕5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成文日期:2015年07月31日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2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遏制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多发频发势头,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总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维护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减轻灾害损失,以改善生态和民生为总任务,创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制机制,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着力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和灾害应对能力,为促进现代林业发展、全面加快绿色楚雄美丽彝州建设步伐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全州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全面建成,防治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外来生物入侵防范能力和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强化灾害预防措施。坚持预防为主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方针,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要把防治工作的重点放在预防上,建立健全州、县、乡、村4级灾害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林业部门要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编制规划,把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本地区的十三五林业编制规划,认真加以落实。加强监测预报制度的落实,做好以人工监测为主,诱引辅助的地面监测平台,做到重点地区、敏感地区、偏远山区、密林区等区域的灾情监测全覆盖。完善州、县、乡监测站点的建设,巩固完善和新建一批监测站点,加强对天保人员、护林人员监测业务技术培训,加快建成一支以州、县防治检疫技术人员、乡镇林业站监测员、护林人员为主体的专业测报队伍,力争到2020年实现每村有1名兼职测报员的目标。林业有害生物实行分级管理,明确行政区域内国家和地方林业有害生物种类清单,对列入国家检疫性、危险性和新入侵的高风险林业有害生物实施工程化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的扩散;对地方的林业有害生物清单,地方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纳入各级规划和重点治理范围,确保行政区域生态安全。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机制,科学布局监测点,切实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区、重点林业产业基地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灾情评估。加快监测网络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专、兼职测报员体系,拓宽疫情灾情发现途径。切实提高灾害监测和预测预报准确性,设立林业有害生物灾情公众服务平台,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认真落实普查制度,每5年开展一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准确掌握行政区域内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危害和分布情况,抓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定期调查,为监测预警和科学防控提供决策依据。

(二)加强检疫御灾体系建设,提高外来入侵林业有害生物防范能力。各级林业部门要切实加强行政区域内林业有害生物传播扩散源头管理,重点抓好种苗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复检工作,严格检疫要求制度,落实监管责任。重点加强造林绿化苗木、木材及其产品、木质包装材料、食用林产品等全过程检疫责任追溯监管平台建设,强化疫情源头监管,追究源头失控责任。强化林业植物调运检疫、疫木加工等检疫审批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经常性植物检疫执法行动,依法查处检疫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防止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人为传播蔓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林业经营者自律和规范经营。

(三)强化防治减灾体系建设,提升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各县市人民政府和林业部门要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措施纳入生态修复工程规划、造林绿化设计和森林经营方案,并将其列为主要审查指标。进一步完善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制定严密规范的应急防治流程,建设应急防治指挥系统,组建专群结合的应急防治队伍,加强应急防治药剂和设备的储备,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通过发展多形式、跨行业的社会化防治组织,鼓励林农建立防治互助联合体,支持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和区域化联防联治,加强对防治协会建设的指导,强化对社会化防治组织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完善防治作业设计、防治质量与成效的评定方法及标准。加强毗邻地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联防联治机制。积极转变防治方式,大力推广低毒低残留、生物制剂和仿生制剂药剂的使用,推进核桃等特色经济林无公害防治基地建设,强化森林食品安全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将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监测预报、植物检疫、疫情除治和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每年投入的防治资金要与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防治所需经费相匹配,确保防治目标任务达标。切实抓好防治基础能力建设,重点强化基层防治检疫机构基础能力建设。积极引导林木所有者和经营者投资投劳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的经营者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经营收入中提取5%以上比例的资金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各级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也要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列入编制规划。进一步落实林业贴息贷款等有关扶持政策,将防治需要的有关机具和设备列入国家农机补贴范围。有关部门要严格防治资金管理,加强综合稽查、效益评估等工作力度,确保防治效益和资金安全。

(二)加强林业科技支撑。加快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科研平台建设,加大防治技术推广示范力度,实施防治技术进村入户工程,提高基层技术人员、乡村兼职测报员和广大林农的防治技能。加大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领域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主要用材林和经济林病虫种类及生物学特性研究、预测预报技术与成灾机理、外来入侵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及防控技术、抗性树种培育、营造林控制技术、生物防治技术、生态修复、无公害防治技术及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危害评估与防控技术等基础性、实用性技术研究。加强科技合作交流,密切跟踪发展趋势,学习借鉴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和队伍建设,机构编制人员要按州、县编办核定的人员配足,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要达到2/3以上,确保防治检疫机构组织构架、人员力量在编在岗、监管体系与本地防治任务相适应,要加强防治检疫队伍的业务水平和作风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实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逐步建立起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充分发挥防治检疫机构职能作用。确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防治作业人员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有关福利待遇,为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责任。各级及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防治工作职责,明确防治责任,强化防治措施。各县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第一责任人,林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要加大监管执行力度,依照《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督促营造林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造林大户、个体林农等林业经营主体落实防治责任。要加强本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将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体制建设纳入当地发展规划。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标纳入政府综合考核目标责任制,有关部门要加大沟通协作,各负其责、依法履职。住建、环保、农业、水务、教育等部门要制定本系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规划方案,交通运输、邮政等部门要加强对运输、邮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监管,防止检疫性和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入。

(二)宣传发动。加强与媒体的协调沟通,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防治检疫法规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普及防控技术,增强全社会对林业有害生物的严重性、危害性和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的良好氛围。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