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意见》强调,全州各级党委必须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责任层层传导、逐级下压,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实现管全党、靠全党、治全党。《意见》的出台,体现了州委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担当。贯彻州委意见,必须扛起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扛起主体责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2015年10月12日,中央政治局审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强调,各级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只是文字的变化,更是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扛起主体责任,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主动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通过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扛起主体责任要加强纪律建设。纪律是治党之戒尺。全州各级党组织要牢牢把纪律建设这个治本之策抓在手上,认真履行纪律建设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敢于担当,重点管好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和纪律建设两手抓、两促进。党员干部既要管事,又要管人管思想。要教育引导全体共产党员尊崇党章,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坚决纠正违反党章行为。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贯彻州委“四项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小抓早,动辄则咎,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病毒”和“虫害”消灭在萌芽状态,把对党员干部要求从法律防线前移到纪律防线,管住从“好同志”向“阶下囚”蜕变的中间地带。
扛起主体责任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一方面要坚持用纪律标准教育管住全体党员,用纪律戒尺惩处违纪党员。对不知止、不收手,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极极少数”,绝不姑息,依法严惩;另一方面要加大基层正风反腐力度。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扛起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群众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扛起主体责任要加大检考问责力度。日前,王岐山同志在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座谈会上强调,用担当诠释忠诚,释放失责必问强烈信号。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州委《意见》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要把纪律建设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履职尽责的重要方面,加强检查考核,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位,以严肃地问责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从自身做起,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杨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