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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xxgk/2017-0925138 公开目录: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31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按照省、州“稳增长开好局”工作部署和“十项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工作职能,制定细化了相关配套措施,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加快推进支撑性重点项目
  为加大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实现全年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的政府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我州研究决定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州、县市两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交办催办督办查办等制度,有关部门要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建设用地、林地、环保、规划、选址等困难和问题,形成项目推进全程服务机制;二是州人民政府对各县市人民政府投资目标任务实施年度目标责任管理;三是实行州、县市联动,聚集要素保障,全力推进列入省级“四个一百”和州级“四个一百”支撑性重点项目。四是加大前期经费投入,州财政牵头筹措1亿元以上滚动使用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全力支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预算内资金,力争州县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达2.5亿元以上;五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州发改委、州财政局3月底前拨付州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全州各部门预算内专项资金6月底前拨付60%以上,9月底前拨付80%以上,11月底前全部拨付到位,能提前的尽量提前拨付。
  二、化解过剩产能激发发展动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化解产能过剩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我州研究决定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积极筹集专项资金,对产能过剩行业实施兼并重组、人员培训安置和创业等方面进行补助和奖励,并争取国家和省对退出产能给予补助。二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的审批限制;三是落实省关于有利于产能出清和人员安置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和分类、分层次剥离处理“僵尸企业”资产的有关规定;四是争取国家和省支持国际产能合作专项资金,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国际产能合作。从目前摸底调查情况看,我州没有需要及时化解的产能。
  三、加大改革力度优化发展环境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我州决定继续加大改革力度,扎实推进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工作,我州决定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提高服务企业的综合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力度,再取消一批审批事项,再清理规范一批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二是继续加大审批服务。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快在州投资审批服务中心设立“投资项目审批中介超市”,配备管理人员,加强监管,增加中介机构数量,壮大中介队伍力量,提高项目审查效率,对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有关部门要制定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并按照要求及时入驻楚雄州投资项目审批网上中介超市。三是继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投融资体制、财税金融体制和国有企业等重点领域改革,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市场机制。四是加大电力体制改革。按照省电力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尽快制定出台我州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五是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定价项目清单化。六是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深化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七是积极争取并推进国家和省各类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