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州“稳增长开好局”工作部署和“十项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工作职能,制定细化了“稳增长开好局”10项配套措施,现就有关政策简要解读如下:
一、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一是继续落实“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将扶持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进一步扶持创业主体成功创业,并带动城乡劳动者就业。二是有序推进创业平台建设,结合彝州特色,创建一批州、县创业孵化园和众创空间,搭建服务各类大中专学校、技工院校学生的校园创业平台;三是按照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落实新形势下各项就业创业政策。
二、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
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功能,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由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及淘汰落后产能等三类企业扩大到符合条件的所有参保企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和期满后的特困失业人员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企业录用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给予就业补助;继续加大失业保险转岗培训工作力度,切实发挥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岗位、促进就业功能作用。
三、落实社会保险缓缴及补贴政策
对符合产业导向,在生产经营中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继续按规定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可缓缴应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执行期为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企业吸纳城镇困难人员就业,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四、落实社会保险缴费费率调整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一是继续下调生育保险费率。按照社会保险缴费费率调整政策要求,2016年1月1日起全州生育保险费率由0.6%下调至0.5%;二是落实工伤保险费率下调政策。全州工伤保险行业类别从原来的三类划分为八类,在保证工伤保险基金正常运行的情况下,2016年适当下调工伤保险费率。三是继续落实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失业保险费率按照2%缴纳,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1.4%,个人缴费费率为0.6%。
五、人社工作服务产业发展
一是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置“僵尸企业”部署要求,指导企业通过转岗就业、扶持创业、内部退养、公益性安置等方式合理安排分流职工。二是开展各类职业培训提升就业技能。针对企业在岗、待岗及下岗人员实际,积极开展岗前培训、转岗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并按政策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三是继续加强人社政策入企业、入园区服务工作,落实人社政策宣传,抓好就业、社保、人才、维权等人社政策落地,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培训难、稳岗难等实际问题。
六、推进社会保险参保扩面
进一步巩固全民参保登记试点成效,完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与缴费相挂钩的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积极引导城乡居民稳定参保、长缴多缴。以巩固现有参保总量为基础,认真做好参保扩面工作,抓好农民工、转户进城人员、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大中专院校学生等重点群体参保工作。
七、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
按照全州技能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四个一批”工作要求,重点抓好依托当地龙头企业培养一批适应当地产业发展的劳动者;依托各类定点培训机构,培养并转移输送一批技能劳动者实现异地就业;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培养一批我省产业发展急需的技能人才;依托各类创业基地,扶持一批劳动者实现创业就业。力争使有就业愿望的贫困人口都能接受1次以上的就业技能培训,为每个有适龄人口的贫困家庭培养1名技能人才。通过抓技能培训精准扶贫,促贫困人口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八、继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全面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计划”,以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为主要对象,通过全力开展转移就业实现增收脱贫。积极开展劳务对接,促进跨州、跨省转移就业;组织开展针对性培训,促进跨境转移就业。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措施,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公共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向返乡农民工延伸,拓宽农村贫困人口就业渠道。
九、扶持重点群体实现稳定就业
一是托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落实各项积极就业和创业扶持优惠政策,切实做好失地农民、低保家庭、“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二是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工作力度。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三是健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数据库,对其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四是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从2016年起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贴费标准由每月600元提高到700元。五是实施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加大选派力度,不断加强我州基层服务稳增长工作力量。
十、围绕产业发展加大人才创新力度
积极探索我州高端人才柔性引进办法,围绕产业发展大力引进各类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进一步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和人才激励政策,对离岗创业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解决科技人员转化科研成果的后顾之忧,引导科研成果走出实验室、走向市场。同时,实施2016年度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全州新增高技能人才2680人。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