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了《楚雄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楚政办通〔2016〕9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自2016年11月起全州全面启动实施。为便于更好的理解该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2009年,原卫生部、财政部、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印发了关于促进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提出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要求到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为实现这个目标,近年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第一,2009年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以来,原卫生部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出台措施,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几年来,项目管理制度和措施逐步完善,经费投入得到保障,服务数量和质量稳步提高,服务效果进一步显现。
第二,2010年10月,原国家人口计生委联合中央综治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国49个城市开展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工作统筹管理、综合决策体制,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和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使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获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宣传倡导、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奖励优待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经过努力,试点工作也取得积极成效。
第三,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组建后,提出统筹推进流动人口卫生和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确了相关工作目标、改革重点和主要任务,开展了一系列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调查研究工作,决定在原国家人口计生委等四部门开展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在全国选择流动人口集中的40个城市(区)启动新一阶段试点工作。
第四,2015年底,全省省、州(市)、县(市、区)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完成了资源整合。2016年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卫流管发[2016]2号),在全省选择流动人口集中的17个县(市、区)启动试点工作。楚雄市作为17个试点县(市、区)之一,按照以人为本、保障基本、逐步均等、有序推进的原则,着力探索流动人口卫生和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的有效模式,经过近一年的工作,为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积累好的经验和做法。2016年11月,全省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会议在楚雄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经楚雄州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实施方案》,在全州全面启动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施方案》的出台,将起到以下作用: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考虑到流动人口群体存在一定特殊性,如整体上健康知识缺乏、健康意识薄弱,流动性大,多数居住、工作条件较差等特点,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计划生育服务有关要求的框架下,把健康教育、妇女儿童保健、计划免疫、计划生育、传染病防治、慢性病健康管理等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在基层具体化和可操作。
二是整合资源发挥优势。目前,州、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卫生计生服务机构整合完成,卫生部门的各级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力量比较强,计生部门的基层服务管理网络力量比较强,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和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基础扎实,流动人口底数掌握比较全面。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整合之后,充分发挥两个部门的优势,既有效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流动人口覆盖面,又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的技术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
《实施方案》明确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和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强化政府主导,落实部门职责,注重政策兼容,动员社会力量,深入推动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开展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内在要求,也是加强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有力抓手。
(二)关于工作目标
结合贯彻落实全省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方案》明确2016年12月,在楚雄市实施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州全面推开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到2017年底,各项指标基本达到评估标准,流动人口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政策统筹、保障有力、信息共享、科学评估”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
(三)关于重点工作
结合流动人口的特点确定了九项重点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健康档案,二是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工作,三是加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四是落实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控工作,五是加强流动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六是加强流动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人健康管理工作,七是做好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八是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工作,九是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工作。
(四)关于工作要求
《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包括实施步骤按四个阶段开展工作,每个阶段明确了具体任务目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增加经费投入,提供财政保障;健全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能力;强化督导检查,完善考评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