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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16_/2017-1024003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09年03月26日 文  号:楚政发〔2009〕4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8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成文日期:2009年02月24日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8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楚政发〔20094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8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

2008年,在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建设活力楚雄、构建和谐彝州的进程中,全州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他们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不怕流血牺牲,与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进行坚决斗争,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正气之歌,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弘扬正气、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和灾害事故作斗争的勇气。州人民政府决定,追授晏春美、寇帅 、杜建萍楚雄州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各奖励奖金2万元;授予罗存寿楚雄州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奖励奖金2万元;授予罗存贵、周自强、 张世珍楚雄州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各奖励奖金10000元;授予熊加平、李平、王洪军、盛卫华、杨宝生、刘强、李才虎、宋云楚雄州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各奖励奖金1000元。

希望受表彰的人员及其亲属,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奋发进取、争创佳绩,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再立新功。全州各族干部群众要以他们为榜样,弘扬社会正气,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大力度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英雄事迹,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见义勇为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实现彝州科学发展的新跨越做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OO九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