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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9_/2017-1026012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07日 文  号:楚政办函〔2017〕32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7年全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主要目标(指标)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7年04月05日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7年全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主要目标(指标)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保障全州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全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主要目标(指标)分解下达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落实工作责任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政治、经济和民生问题,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好2017年全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主要目标(指标)的落实,事关全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健康协调发展,事关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谋划,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服务。要结合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确保分解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圆满实现。

二、加强要素保障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资源要素调控调配力度,加大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才、物投入力度,落实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抽检、执法等必须经费,确保监管工作正常开展,为彝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强化检查考核

州食安办、州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对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主要目标(指标)情况认真开展督查指导,以问题为导向,建立完善定期督查、分析研究、情况通报制度。各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分别于201745日、75日、1010日、1225日将指标完成情况报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全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主要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

附件:1. 楚雄州 2017 年食品药品监管主要目标(指标)分解表(一)

2. 楚雄州 2017 年食品药品监管主要目标(指标)分解表(二)

20174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楚雄州 2017 年食品药品监管主要目标(指标)分解表(一);楚雄州 2017 年食品药品监管主要目标(指标)分解表(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