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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2_/2017-1026020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10日 文  号:楚政办通〔2017〕23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7年04月06日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为圆满完成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今后5年及2017年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按照《2017〈政府工作报告〉今后5年和2017年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检查,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督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关立彤同志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楚政通〔201730号),抓好有关工作落实。

二、落实责任,协同推进

各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和协同协作意识,紧紧围绕既定目标任务,理机制、定项目、明责任,制定详细的路线图、时间表,加强沟通协作,主动担当作为,形成工作合力。州发改、工信、财政、国土、住建、林业、水务等部门要靠前服务,强化项目要素保障。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

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注意了解和掌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州政府督查室要采取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切实加大对各责任单位的目标考核和工作督查力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及时跟踪督促,及时反馈通报,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今后5年和2017年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

201746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今后5年和2017年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