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政办通〔2008〕1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2008年度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和组织视察、执法检查内容,已经2008年2月28日州十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通过。为认真做好会议审议议题和视察、执法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审议议题和视察、执法检查工作任务安排
(一)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
1. 关于我州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
审议时间:2008年4月
承办单位:州粮食局
负责领导:杨元茂
2. 关于我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情况的报告
审议时间:2008年4月
承办单位:州法制局
负责领导:法玉宾
3. 关于我州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情况的报告
审议时间:2008年6月
承办单位:州工商局
负责领导:杨元茂
4. 关于我州乡村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审议时间:2008年6月
承办单位:州广播电视局
负责领导:李红民
5. 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200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审议时间:2008年8月
承办单位:州财政局
负责领导:董继理
6. 关于我州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审议时间:2008年8月
承办单位:州财政局
负责领导:董继理
7. 关于我州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审议时间:2008年8月
承办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负责领导:董继理
8. 关于我州2007年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审议时间:2008年8月
承办单位:州审计局
负责领导:左荣贵
9. 关于我州扶持散杂居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议时间:2008年10月
承办单位:州民委
负责领导:杨元茂
10. 关于我州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情况的报告
审议时间:2008年10月
承办单位:州教育局
负责领导:李红民
11. 关于我州200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审议时间:2008年12月
承办单位:州财政局
负责领导: 董继理
12. 关于全州水利事业改革和发展情况的报告
审议时间:2008年12月
承办单位:州水利局
负责领导:左荣贵
13. 关于我州公安“三基”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
审议时间:2008年12月
承办单位:州公安局
负责领导:法玉宾
14. 关于州十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审议时间:2009年2月
承办单位: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负责领导:汪占毅
15. 关于州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审议时间:2009年2月
承办单位: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负责领导:汪占毅
(二)州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内容
1. 组织视察的内容
(1)我州文化旅游产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视察时间:2008年4月
承办单位:州旅游局
负责领导:李红民
(2)我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
视察时间:2008年11月
承办单位:州农办
负责领导:左荣贵
2. 组织执法检查的内容
(1)我州贯彻实施《云南省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情况
承办单位:州外事侨务办公室
负责领导:李红民
(2)我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
承办单位:州交警支队
负责领导:法玉宾
(3)我州贯彻实施《国务院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情况
承办单位:州商务局
负责领导:杨元茂
(4)我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情况
承办单位:州国土资源局
负责领导:董继理
(5)我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情况
承办单位:州食品药品监管局
负责领导:杨元茂
以上执法检查的具体时间以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通知为准。
二、总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准备提请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工作报告和接受州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重要职责,是能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具体体现。各相关承办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摆正位置,自觉接受监督。
(二)精心准备。对所承担的议题,各承办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应认真研究,及时安排布置,精心做好准备。要切实做好调研和撰稿等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带有全局性的重要问题,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具体可行的建议和意见供政府决策,以便能实事求是、及时全面地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严格按要求报送材料。各承办部门所起草的议题报告(送审稿)字数不能超过8000字,必须按照程序规定,于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前30天送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议案科,经州人民政府按规定审定后印送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四)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听取意见。州人大常委会每次召开会议时,各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必须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对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必须认真抓好落实。
(五)积极支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对州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种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按要求报告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改进各项工作。
二OO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