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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2_/2017-1020056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04日 文  号:楚政办发〔2016〕6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实施意见
成文日期:2016年06月27日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2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加强我州认证认可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认证认可工作的重要意义

认证是保证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认可是对从事认证及有关的检测检验机构和审核人员资质条件与能力的合格评定活动。认证认可是实施现代质量管理、质量保证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社会质量共治的重要手段,是世界公认的国家质量技术基础,以过程控制及风险预防为核心要素的产品、服务及体系认证管理状况是企业质量保障能力的客观反映;认证认可是促进国际合作和经贸往来的世界语言技术语言。开展认证认可工作,对从源头上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市场行为,促进贸易便利化和经济一体化,引导消费等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我州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彝州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构建开放型经济的高度,充分认识认证认可工作的重要意义, 采取有力措施,更好地服务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一极一桥一品两区三基地战略,促进我州认证认可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发展。

二、目标要求

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发挥认证认可制度优势为主线,以构建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认证执法监管体系为着力点,突出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体系保障作用,形成统一规范、公平竞争、有效监督、高效诚信、国际互认的认证认可产业服务体系。到2020年,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我州检验检测机构100%依法通过资质认定;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获证率达100%;自愿性认证领域的认证数量及辐射面持续增长, 达到全省中上水平。其中,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及生态文明建设的能源管理体系、低碳、节能、环保产品等方面的认证数量明显增加;出口农产品及食品生产企业中全球良好农业规范(GLOBAL-GA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有机等食品农产品国际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覆盖率达60%以上;三品一标认证数量达到360个以上;加大品牌建设力度,培育云南名牌产品达到40个以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含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10个以上。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初具规模。通过加强认证认可工作,建立一套与我州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认证认可体系和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形成政府、部门、企业重视认证认可工作的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和资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云政发〔20162号文件精神,积极支持社会力量进入检验检测领域,推进国有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探索检验检测集聚发展和产业提升发展平台建设,不断激发检验检测市场活力。严格执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及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机制,定期开展资质认定监督检查,积极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比对。(州质监局牵头;州发改委、州交警支队、州交通运输局、州住建局、州环保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卫计委、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气象局等部门配合)

(二)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严格执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认真落实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发挥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生产源头质量保障作用,进一步强化证后监管,实施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管理,切实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州质监局牵头;州工信委配合)

(三)积极推进自愿性产品认证。在我州重点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和传统优势行业等领域,鼓励和推进自愿性认证工作,从源头监管促进产品质量持续改进提升。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监管,有效保障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州农业局牵头;州工信委、州林业局、州环保局、州质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四)加快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产品认证。针对我州产业特点,引导开展节能、节水、低碳和可再生能源产品认证,鼓励冶金、煤炭、医药等行业积极开展环境友好型产品认证。以提升我州出口工业产品质量管理综合效益、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大力推进以过程控制管理为核心的精细化质量控制,以及节能环保、低碳认证等国际先进标准管理和管理流程再造。在政府采购中,优先选购获得节能、低碳和环境认证标志的产品。(州质监局牵头;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环保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五)加大管理体系认证力度。加大各类管理体系标准的宣传贯彻力度, 鼓励更多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和发展需要,推进质量、环境、能源、食品安全、职业健康安全、测量等管理体系认证,重点推进生物产业的国际食品安全体系认证,以实现质量差异化及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为目标,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中,全面推进全球良好农业规范(GLOBAL-GAP)、有机产品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清真食品认证等国内外高端市场的准入认证和注册,持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加强药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认证工作,提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州工信委、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商务局、州人社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州发改委、州质监局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制,形成合力。认证认可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涉及面广的综合性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认证认可工作的领导,切实把认证认可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我州成立以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州政府办公室、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州商务局、州卫计委、州工商局、州安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州粮食局、州气象局、州公安消防支队、州交警支队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认证认可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州认证认可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质监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扶持、资金引导、监督管理等职责,定期分析认证认可工作的形势和存在问题,研究推进认证认可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配合,合力推进我州认证认可工作。

(二)加大投入,强化保障。认证认可是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工作,涉及环保、住建、农业、食品药品、粮食、气象、公安交警等多方面,州财政将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州级认证认可工作经费,经费主要用于资源普查、工作调研、收集资料、申报论证、检查巡查和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抽查等。各县市人民政府也要把认证认可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州级有关部门要做好认证获证产品推荐工作,将符合条件的产品纳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应加大对获得节能、环保产品认证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将获得认证作为省级品牌评定、技术中心认定的重要条件之一。构建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展示推荐工作平台,引领我州特色产业走向国内外市场价值链的中高端。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州质监局是全州认证认可工作的主管部门,要不断充实、完善认证认可工作内设机构和人员配置,不断加强认证认可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保证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各级及有关部门要加快认证执法监管人员和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与教育,加强对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的监督,强化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依法履职和质量管理的能力。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认证认可基本知识。加强舆论监督,增强公众参与和监督意识。要结合世界认可日质量月有机宣传周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等活动, 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关注、群众关心的良好舆论氛围, 提高全社会对认证认可工作的认知度和普及率,促进社会各方积极采信认证认可结果。

(五)落实责任,加强检查。各县市人民政府是认证认可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认证认可工作的实施细则;州直有关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和自身职能,尽快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州质监局要加强对实施意见执行情况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627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