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中彝医药是中华民族原创的医学科学,是中华文明的杰出代表,是重要的卫生资源、经济资源、科技资源、文化资源和生态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突出,地位特殊。同时,中彝医药健康服务是建设健康楚雄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彝医药健康服务业的发展,要紧紧围绕楚雄州在“十三五”期间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州,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中彝医药健康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目标,充分认识中彝医药健康服务的重要性,统筹推进中彝医药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结合实际,统筹推进
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结合《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楚政通〔2010〕60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楚政办通〔2015〕1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楚政通〔2016〕13号),以及州卫生局等4部门联发《关于印发楚雄州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有关文件的通知》(楚卫发〔2013〕77号)精神,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三、明确目标,狠抓落实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分解的任务目标和明确的责任,牵头部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配合部门积极主动做好协助和配合工作,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强化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各级中彝医药发展协调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研究中彝医药发展工作,切实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各级中彝医药健康服务发展情况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通报批评和问责,确保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政办发[2016]14号_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