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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2_/2017-1020022 |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文件 |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23日 | 文 号:楚政发〔2016〕20号 |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州战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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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16年07月18日 |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州战略的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转变”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质量(北京)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推进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质量工作,加快推进提质增效升级,实现我州跨越式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云政发〔2016〕1号)要求,现就实施质量强州战略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
质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把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国务院先后出台了《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制造2025》等政策措施。在新的形势下,实施质量强州战略是践行“三个转变”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州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和楚雄州“十三五”规划的重要抓手,是把楚雄州打造成为滇中城市经济圈西部增长极,连接长江经济带与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开放合作的桥梁,国际化、高端化的文化旅游品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重要的石化产业基地、冶金产业基地和绿色产业基地(即一极一桥一品两区三基地)的战略发展高地,实现我州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支撑。
(二)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三个转变”重要论述,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和省发展战略,按照供给侧改革的要求,突出楚雄优势特色,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质量提升为主题,充分发挥质量在转变发展方式、引领经济创新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打造品牌,加强和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构筑全社会质量共治机制,以质量服务跨越,以质量支撑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微观产品服务质量“双提升”,走出一条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质量强州之路。
(三)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突出问题导向,加强战略研究和规划引领,完善有关支持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统筹推进,突出重点。突出发展导向,坚持整体推进和分类指导相结合,围绕我州转型升级跨越发展若干重大工程,统筹规划,以点带面,率先突破,加快质量总体水平提升。
——质量引领,创新发展。突出特色导向,创新质量工作思路和体制机制,推动跨领域跨行业质量提升协同创新,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树立发展新理念,引领发展方式转变。
——社会共治,民生为本。突出结果导向,针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和薄弱环节,营造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四)工作目标
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全民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质量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质量在促进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支撑产业聚集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十三五”期间质量强州规划目标全面实现。培育一批品牌形象突出、创新和竞争能力强、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十三五”期间, 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农产品质量综合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75以上、楚雄市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水质不低于Ⅲ类、不出现重污染天气、龙川江江边断面水质不低于Ⅲ类。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质量提升,助推经济转型发展
1. 显著提升产品质量,促进楚雄产品向中高端迈进。以“两型三化”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基础,围绕《中国制造2025》,建立产品质量提升长效机制,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勇攀质量高峰,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实施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和标准升级创新工程,推动产品质量由符合性向满足市场需求转型升级,提升烟草、绿色食品、冶金、石化、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的质量水平和持续发展能力,提升产品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生产、研发、销售各环节的信息化水平,扩大产业链中高端产品规模。坚持科技引领,推进农(林)业生产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农(林)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大标准的推广和生产技术规程的制定实施力度,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提升工程,推动高原特色农(林)业和生物产业发展。“十三五”期间,新增州政府质量奖10个、力争1户以上企业获省政府质量奖、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1个、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1个、获“三品”认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2. 稳步提高工程质量,夯实城乡发展基础。围绕五大基础网络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规划,实施绿色规划、设计、施工标准,创新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示范,提升建筑产业绿色、节能环保、信息化等科技化水平。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环节质量控制,全面推动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推进节能建筑建设和改造,实施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加强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及大型公共建筑等质量安全管理,推行样板引路、标准化施工等精细化管理措施,提升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水平。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培育一批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示范项目、示范企业。“十三五”期间,创建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10个、州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15个,施工图审查合格率达到100%,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签订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达到100%。
3. 不断优化服务质量,展示楚雄服务新形象。以标准化为抓手,推进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质量创新,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促进服务业向高端化、高附加值、高带动性方向发展。积极鼓励支持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住房等行业和领域开展标准化活动,构建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完善交通、金融、旅游、商贸、邮政、通信等重点服务业服务规范,推进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稳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拓宽游客投诉渠道,建立完善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体系,高效便捷受理旅游投诉,提升游客满意度。建立健全覆盖旅游全过程、各领域的游客满意度调查评价和服务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加强旅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行业自律规则和机制,努力打造旅游强州。“十三五”期间,绿色饭店创建10家以上,云南老字号申报评定5个以上,服务类云南名牌产品达到8个以上。
4.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围绕“生态立州、环境优先”战略,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有效实施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节能标准化工作,推进节能降耗减排。强化环境污染源头治理,加强重点水源及河流水污染防治,加强化肥污染、农药污染、集约化养殖场污染、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治理环境及危险废物治理,淘汰落后过剩产能,推行绿色清洁生产,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和再制造产业。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有效增加森林覆盖率,构筑森林绿化屏障。深入推进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5. 着力打造品牌楚雄,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加大品牌的培育、推介、保护和奖励力度,建立和完善以消费者认可和市场评价为基础的品牌创建机制。引导企业围绕研发创新、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全过程,建立以质量和诚信为核心的品牌文化,夯实品牌发展基础。健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制度,规范商标管理使用。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区域品牌。运用自主创新、品牌营销、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加快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品牌培育。鼓励和支持楚雄市、禄丰县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楚雄市、牟定县、元谋县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并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工作,获得认定的县市给予适当的资金奖补。鼓励和支持有机产品认证、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争创政府质量奖,培育一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云南名牌、老字号、“三品一标”农产品,增强品牌竞争力。“十三五”期间,云南名牌力争达到44个以上、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13个以上、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达到4个以上、有效注册商标超过3400件以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到10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达到4件以上、云南著名商标达到150件以上、认定楚雄州知名商标130件以上、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60个以上。
(二)构建“放、管、治”工作格局,提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1.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提高质量水平。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质量的主体。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产品标准,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严格执行企业质量安全首负责任、产品召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以及服务质量保障等法律法规。强化企业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带动中小微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专精特新”道路。制定有利于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财政政策,扶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检测中心和研发中心,支持和鼓励广大企业加大对技术创新和自主开发的投入力度。“十三五”期间,力争在50家规模以上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累计完成4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0%,建设5个以上智能制造示范车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1%,新增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5家以上,树立省级知识产权运用示范企业2家以上,工业企业专利授权年均增长25%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申请量占全州专利申请量比例达到50%以上。
2. 加强和改善质量监管,筑牢质量安全底线。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手段、监管模式,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切实增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置能力。加强风险研判和监督抽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格食品、药品生产市场准入、进货检查验收、安全评估、卫生监管等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进出口和销售服务等全过程监管体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构建预防质量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指挥和救援体系,严格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区域监管和责任追究,完善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安全分析报告制度。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质量违法行为,保障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3. 推动质量社会共治,提升质量发展保障能力。落实质量监督、质量责任、质量奖励、质量信用、消费品安全等质量法规,健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互动的大质量工作机制,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质量发展氛围。推动企业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推进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分级监管制度,强化信用在市场监管中的基础作用,实现“一处违规,处处受限”。推进质量信息公开,加强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建设,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提升消费者质量意识,鼓励、支持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质量监督。充分发挥商会、协会、中介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开展质量状况第三方评价工作,引导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三)夯实质量发展基础,激活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
1. 注重质量创新。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创新推动质量和标准的提升,以质量和标准引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大力推动企业质量技术创新,支持和鼓励企业质量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攻关,推出新产品、催生新业态,培育一批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以技术创新引领质量提升。充分调动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的创造积极性,重视质量管理创新,推动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新优势,推动产品和服务质量由符合性、合格率向舒适性、优质率转变。大力推进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一体化建设,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质量技术创新体系,不断提高标准的先进性、有效性和实用性。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多渠道、多层次实施质量人才培养工程,全面提高劳动者质量技能素质。“十三五”期间,完善和充实质量专家库,培训质量管理人才200人次以上。
2. 坚持标准先行。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强化各部门对标准化工作的管理责任,强力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推动质量创新成果向生产力转化。以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新兴产业为重点,加强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建设,强化标准与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的有效衔接,建立完善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标准体系。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公开工作,各部门应加强对各行业领域标准的监督检查,落实企业标准化工作的主体责任。积极鼓励支持州内各行业、企业研制和修订标准,进一步拓宽服务业标准化领域,在旅游、物流、会展、家政服务、社区管理、政务服务等领域按照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科学适用的原则推行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支撑服务业发展。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积极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提高标准水平,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十三五”期间,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以上、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7个以上、州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5个以上、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3家、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5个、组织制修订地方标准8个。
3. 强化技术安全支撑。加强计量测试、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安全基础工作,着力构建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全面、接轨国际的质量技术服务和支撑体系。加强工业计量、民生计量、能源计量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计量标准、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开展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创建。引导企业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和计量管理水平,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降本增效。实施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认证认可管理模式,进一步培育和规范认证、检测市场,提升认证认可服务能力,提高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开放质量技术服务市场,加快质量技术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进程,依托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检测中心、研发中心,构建开放的技术服务交流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实行政府引导、市场为主,着力打造一批技术领先、品牌效应好、辐射能力强的检验检测机构。对建成并验收通过的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机构,给予适当的资金奖励。 “十三五”期间,在用强制检定计量标准受检率达100%、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受检率达9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样合格率达95%以上、新创建诚信计量加油站、医院、集贸市场、超市等诚信计量示范单位210家,特种设备实现“力争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目标,全州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和事故率与全省发达州市持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成立楚雄州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质监局,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对质量强州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协同推进。州级财政要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保障楚雄州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运转。牵头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围绕质量强州实施意见,制定工作方案,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县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质量工作负总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确保质量强州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注重政策扶持。各级政府要将质量发展和质量保障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发改、财政、科技等部门重点支持范畴,健全完善有关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税、人才培养等促进质量发展的配套政策、激励机制,依托项目进一步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力度。继续执行和完善原有州级奖补资金政策:对获得州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和组织每家奖励30万元,获得云南名牌的每个产品奖励10万元,驰名商标奖励30万元,著名商标奖励10万元,知名商标奖励1万元,绿色食品认证和有机食品认证奖励5万元;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称号的,对获奖保护产品区别单个县市和跨区域县市,分别给申报企业和组织一次性奖补20万元和30万元。
(三)实施考核评价。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数据指标体系,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具体考核工作按照楚雄州实施质量兴州战略领导小组印发的《楚雄州质量工作考核办法》(楚兴州发〔2015〕1号)实施。
(四)营造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渠道,设置专栏、专刊、专题,广泛开展质量强州宣传,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曝光质量违法行为。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将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转化为社会、广大企业及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切实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和质量素养,引导形成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加强质量文化、道德文化、管理文化、环境文化建设,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重点任务分解方案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重点任务分解方案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以“两型三化”为核心, 以科技创新为基础, 围绕《中国制造2025》,建立产品质量提升长效机制,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勇攀质量高峰,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实施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和标准升级创新工程,推动产品质量由符合性向满足市场需求转型升级,提升烟草、绿色食品、冶金、石化、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的质量水平和持续发展能力,提升产品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生产、研发、销售各环节的信息化水平,扩大产业链中高端产品规模。“十三五”期间,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新增州政府质量奖10个、力争1户以上企业获省政府质量奖、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1个、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1个。 |
州工信委、州质监局、楚雄市人民政府、禄丰县人民政府、牟定县人民政府、元谋县人民政府 |
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环保局、州农业局、州水务局、州国资委、州安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属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
2 |
坚持科技引领,推进农(林)业生产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农(林)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提升工程,推动高原特色农(林)业和生物产业发展。“十三五”期间,农产品质量综合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获“三品”认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
州农业局、州林业局 |
州发改委(州粮食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水务局、州商务局、州质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属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
3 |
围绕五大基础网络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规划,实施绿色规划、设计、施工标准,创新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示范,提升建筑产业绿色、节能环保、信息化等科技化水平。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环节质量控制,全面推动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推进节能建筑建设和改造,实施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培育一批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示范项目、示范企业。“十三五”期间,建设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创建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10个、州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15个,施工图审查合格率达到100%,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签订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达到100%。 |
州住建局 |
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国资委、州质监局、州安监局、州政府新闻办,州属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
4 |
加强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及大型公共建筑等质量安全管理,推行样板引路、标准化施工等精细化管理措施,提升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水平。 |
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住建局 |
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国土资源局、州安监局,州属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
5 |
以标准化为抓手,推进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质量创新,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促进服务业向高端化、高附加值、高带动性方向发展。积极鼓励支持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住房等行业和领域开展标准化活动,构建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完善交通、金融、旅游、商贸、邮政、通信等重点服务业服务规范,推进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稳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十三五”期间,绿色饭店创建10家以上,云南老字号申报评定5个以上,服务类云南名牌产品达到8个以上。 |
州商务局、州质监局 |
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商务局、州卫计委、州旅发委、州国资委、州工商局、州安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统计局、州邮政管理局、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州属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
6 |
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拓宽游客投诉渠道,建立完善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体系,高效便捷受理旅游投诉,提升游客满意度。建立健全覆盖旅游全过程、各领域的游客满意度调查评价和服务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加强旅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行业自律规则和机制,努力打造旅游强州。 |
州旅发委 |
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工商局、州统计局,州属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
7 |
围绕“生态立州、环境优先”战略,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有效实施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节能标准化工作,推进节能降耗减排。强化环境污染源头治理,加强重点水源及河流水污染防治,淘汰落后过剩产能,推行绿色清洁生产,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和再制造产业。“十三五”期间,楚雄市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水质不低于Ⅲ类、不出现重污染天气、龙川江江边断面水质不低于Ⅲ类。 |
州工信委、州环保局 |
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州国资委,州属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
8 |
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有效增加森林覆盖率,构筑森林绿化屏障。 |
州林业局 |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落实 |
9 |
深入推进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
州环保局、州住建局 |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落实 |
10 |
加大品牌的培育、推介、保护和奖励力度,建立和完善以消费者认可和市场评价为基础的品牌创建机制。引导企业围绕研发创新、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全过程,建立以质量和诚信为核心的品牌文化,夯实品牌发展基础。 |
州工信委、州工商局、州质监局 |
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商务局、州文体局、州卫计委、州旅发委、州国资委、州安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统计局,州属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
11 |
健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制度,规范商标管理使用。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十三五”期间,全州有效注册商标超过3400件。 |
州工商局 |
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商务局、州质监局、州文体局、州卫计委、州旅发委、州国资委、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属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
12 |
运用自主创新、品牌营销、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加快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品牌培育。 |
州商务局、州工商局 |
州文体局、州卫计委、州旅发委、州质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属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
13 |
鼓励和支持楚雄市、禄丰县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楚雄市、牟定县、元谋县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鼓励和支持有机产品认证、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争创政府质量奖、培育一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证明商标)、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驰(著、知)名商标、云南名牌、老字号、“三品一标”农产品,增强品牌竞争力。“十三五”期间,云南名牌力争达到44个以上、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13个以上、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达到4个以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到10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达到4件以上、云南著名商标达到150件以上、认定楚雄州知名商标130件以上、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60个以上。 |
州工信委、州农业局、州商务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楚雄市人民政府、牟定县人民政府、元谋县人民政府、禄丰县人民政府 |
各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落实 |
14 |
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质量的主体。 |
州委编办 |
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住建局、州农业局、州旅发委、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 |
15 |
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产品标准,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严格执行企业质量首负责任、产品召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以及服务质量保障等法律法规体系,强化企业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十三五”期间,力争在50家规模以上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 |
州质监局、州住建局、州商务局 |
州工信委、州发改委(州粮食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局、州水务局、州卫计委、州国资委、州工商局、州安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州属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
16 |
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带动中小微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专精特新”道路。制定有利于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财政政策,扶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检测中心和研发中心,支持和鼓励广大企业加大对技术创新和自主开发的投入力度。“十三五”期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累计完成4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0%,建设5个以上智能制造示范车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1%,新增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5家以上,树立省级知识产权运用示范企业2家以上,工业企业专利授权年均增长25%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申请量占全州专利申请量比例达到50%以上。
|
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质监局
|
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州商务局、州旅发委、州国资委、州工商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州属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
17 |
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手段、监管模式,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切实增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置能力。加强风险研判和监督抽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
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 |
州发改委(州粮食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州商务局、州卫计委、州旅发委、州国资委、州安监局,州属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
18 |
严格食品、药品生产市场准入、进货检查验收、安全评估、卫生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进出口和销售服务等全过程监管体系。“十三五”期间,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 |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 |
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商务局、州卫计委、州国资委、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发改委(州粮食局),州属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
19 |
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构建预防质量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指挥和救援体系,严格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区域监管和责任追究,完善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安全分析报告制度。 |
州质监局 |
州工信委、州公安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州商务局、州卫计委、州旅发委、州国资委、州工商局、州安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州发改委(州粮食局),州属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
20 |
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质量违法行为,保障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
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 |
州公安局、州环保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商务局、州卫计委、州旅发委、州安监局 |
21 |
落实质量监督、质量责任、质量奖励、质量信用、消费品安全等质量法规,健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互动的大质量工作机制,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质量发展氛围。 |
州工商局、州质监局 |
州工信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局、州商务局、州旅发委、州国资委、州安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州政府新闻办,州属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
22 |
推动企业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推进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分级监管制度,强化信用在市场监管中的基础作用,实现“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
州工商局 |
州发改委、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局、州商务局、州旅发委、州地税局、州质监局、州安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州国税局、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 |
23 |
推进质量信息公开,加强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建设,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提升消费者质量意识,鼓励、支持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质量监督。充分发挥商会、协会、中介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开展质量状况第三方评价工作,引导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
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 |
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卫计委、州旅发委、州安监局、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州政府新闻办,州属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
24 |
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创新推动质量和标准的提升,以质量和标准引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大力推动企业质量技术创新,支持和鼓励企业质量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攻关,推出新产品、催生新业态,培育一批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以技术创新引领质量提升。 |
州工信委、州科技局 |
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局、州商务局、州旅发委、州国资委、州质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属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
25 |
充分调动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的创造积极性,重视质量管理创新,推动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新优势,推动产品和服务质量由符合性、合格率向舒适性、优质率转变。大力推进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一体化建设,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质量技术创新体系,不断提高标准的先进性、有效性和实用性。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多渠道、多层次实施质量人才培养工程,全面提高劳动者质量技能素质。“十三五期间”,完善和充实质量专家库,培训质量管理人才200人次以上。 |
州工信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商务局 |
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州卫计委、州旅发委、州国资委、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安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属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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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强化各部门对标准化工作的管理责任,强力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推动质量创新成果向生产力转化。以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新兴产业为重点,加强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建设,强化标准与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的有效衔接,建立完善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标准体系。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公开工作,各部门应加强对各行业领域标准的监督检查,落实企业标准化工作的主体责任。积极鼓励支持州内各行业、企业研制修订标准,进一步拓宽服务业标准化领域,在旅游、物流、会展、家政服务、社区管理、政务服务等领域按照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科学适用的原则推行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支撑服务业发展。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积极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提高标准水平,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十三五”期间,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以上、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7个以上、州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5个以上、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3家、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5个、组织制修订地方标准8个。 |
州质监局 |
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局、州商务局、州卫计委、州旅发委、州国资委、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属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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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计量测试、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安全基础工作,着力构建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全面、接轨国际的质量技术服务和支撑体系。加强工业计量、民生计量、能源计量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计量标准、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开展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创建。“十三五”期间,在用强检计量标准受检率达100%、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9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样合格率达95%以上、新创建诚信计量加油站、医院、集贸市场、超市等诚信计量示范单位210家,特种设备实现“力争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目标,全州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和事故率与全省发达州市持平。 |
州质监局 |
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局、州国资委,州属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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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企业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和计量管理水平,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降本增效。 |
州工信委、州环保局、州质监局 |
州科技局、州国资委,州属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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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认证认可管理模式,进一步培育和规范认证、检测市场,提升认证认可服务能力,提高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 |
州质监局 |
州农业局、州旅发委、州工商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属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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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质量技术服务市场,加快质量技术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进程,依托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检测中心、研发中心,构建开放的技术服务交流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
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质监局 |
州发改委、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农业局、州卫计委、州国资委,州属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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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政府引导、市场为主,着力打造一批技术领先、品牌效应好、辐射能力强的检验检测机构。 |
州质监局、州农业局、州住建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环保局 |
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国资委,州属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