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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3-0921003 |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1日 | 文 号: |
标 题: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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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28601000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州直机关党的工作,指导州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州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指导州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督促指导州直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州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4、指导州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归口指导州直机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联系县(市)机关党建工作;做好州直机关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5、监督检查州直机关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指导州直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6、了解掌握州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州直机关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7、参与督促检查和指导州直机关领导班子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协助州级有关部门加强对州直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
8、加强对州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的领导,指导州直机关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机关的文化生活;
9、督促检查和指导州直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省、州实施意见、办法的情况;
10、完成州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突出班子建设,理清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思路和措施。从厘清党建与党务、形式与效果、规范与创新“三个关系”入手,进一步树立严和实的工作导向,坚持以有效的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提升党员干部担当干事的精气神;以有效的管理考核激励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和效能提升;以有效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保证党员不踩底线、不碰红线;以有效的党建工作保证和促进部门中心工作任务高质高效完成。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建立“定时督促督导、定期分析研判、定责约谈问效、定量考核评价”督导落实机制,深入一线现场办公,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人均64天,深入一线现场办公人均4次,研究和解决具体现实问题,坚决纠正党建工作就是写材料、提口号、做台账、搞形式等错误思想。着眼发挥工委领导班子的带头和带领作用,对班子建设提出了四条明确要求:一是要始终把加强学习,提升本领作为第一目标。要求班子成员要始终在学习和研究的状态下工作,不断提升抓好机关党建的能力和本领,先后9次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二是要始终把同心协力、团结干事作为第一责任。要求班子成员凡事以工作为重,工作第一,凡事多商量、遇事多沟通,营造心齐气顺的干事局面。每月第一周召开班子碰头会议,总结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分析工作中短板问题,安排部署本月工作重点,明确重点任务的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有力有序推动工作落实。三是要始终把担当作为、奋勇争先作为第一追求。要求班子成员要保持干事的劲头和锐气,奋勇争先,争创一流。在明确全年机关党建任务的基础上,确定模范机关创建等三项重点工作,由班子成员牵头挂帅,实行项目化推动,定期调度推进情况,推动重点任务创特色,出成效。四是要始终把严于律己、树好形象作为第一要求。要求班子成员要严守纪律规矩,严格自省自警自律,树好对内对外形象。下大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内先后3次召开工委委员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分层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严格自律,廉洁从政。通过班子成员带头动脑、动笔、动手,带头干、做示范,带动全体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勇创佳绩。
2.突出主责主业,全面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统一领导和组织、规划、部署69家州级部门机关党的工作全过程,从严从实、久久为功,履行抓机关党建主体责任。3月,筹备召开全州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印发《2022年州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重点项目清单》《重点任务立项分解表》《考评清单》,与州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认真抓好部门党组(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及时通报2021年度机关党建责任制考核中评为优秀的24个党组织,评定为合格的44个党组织,评定为基本合格的1个党组织。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对不符合配备要求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集中调整,开展党组织书记配备摸底排查和整改工作,工委直属机关党组织书记均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非直属基层党组织中,也实现了党组织书记由本单位本部门党员主要负责人或实职党员干部担任。严格审核把关党组织换届和届中调整,选准配强机关党组织班子,截至10月底,24家任期到届机关党组织均按规定完成换届工作,一批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工作积极的党员干部充实进机关党组织。出台《关于加强州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机关纪委监督执纪实起来、硬起来。结合各级巡视巡察和审计督查,对机关党建存在突出问题的党组织负责人开展专题约谈,“书记抓、抓书记”的党建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
3.突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对党忠诚的政治机关。认真做好云南省出席党的二十大代表提名推荐工作,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开展成就宣传和典型学习活动,组织《党旗在基层高高飘扬》专题宣传活动,组队参加楚雄州2022年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大赛、“学习强国.学习达人”学习竞赛活动,举办州直机关“喜迎二十大、建功新时代”微党课大赛。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通知要求各机关各部门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同步收听收看大会实况,及时跟进学习党报党刊党媒关于大会的新闻报道、理论阐释、热点评析等,依托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开设时政聚焦、理论政策、党课时分、党建动态四个栏目,积极宣传党的政策、推送精品学习资料、发布最新的党建工作动态、推广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经验,连续更新发布6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见行动”动态信息,共计推出13期61条信息。在《楚雄机关党建》内部报刊开辟专题专栏,策划刊发专刊3期,广泛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及时为州直部门分发《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等学习用书4073套,投入经费14.7万余元为基层党组织征订《机关党建研究》《党课》等学习刊物。深入开展政治生态和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6家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围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主题作分析研判发言,形成专题分析报告,对12个州直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列席旁听,结合党建工作督查深入开展政治监督,推动主体责任落细落实。认真研究模范机关创建标准和评价体系,8月,经过层层审核,3家州直部门被省委党建领导小组命名为“云南省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11月,在所属机关党组织中优选推荐了12家“楚雄州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候选单位。
4.突出解决实际问题,扎实推进机关作风革命。在州直机关广泛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继续深化“三亮三创两争当”和,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4月,组成6个随机调研组对69个直属党组织全覆盖开展工作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梳理出“思想政治工作不深入、不细致”等10个方面问题不足,形成《调研情况通报》,并针对各部门的具体问题点对点书面反馈。同时,对州直机关“两个革命”推进落实及氛围营造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向州效能办呈报专题报告。9月,分组召开现场观摩会,通过相互看、比、学,面对面开展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党组织换届流程不规范”、“党费收缴管理不严格”等问题37个,并对工作推进中发现的23条特色经验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落实基层减负要求,对机关党建台账管理作出规范,明确电子台账与纸质台账具有同等效力,认真督促州级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制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三服务”清单648项。
5.突出组织力提升,推动形成抓基层的合力。开展基层党组织分类晋级和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摸底排查,对545个基层党组织进行分类定级,对存在党员、公职人员涉嫌洒驾、赌博等类似问题的党组织,被省州有关部门通报、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列为后进党组织。确定“先进”党组织150个、“一般”党组织387个、“后进”党组织8个。继续抓好示范点培树,8月,经推荐审核,州委办公室机关第一党支部、州委老干部局机关党总支、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党总支、州医疗保障局机关党总支部4个党组织被命名为州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工委直接命名10个县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推荐“云岭先锋红旗党支部”申报对象3个。落实《楚雄州党建带群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经过推荐考核,州检察院机关党委、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党总支、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总支、州公安局警察培训学校党委4家单位被命名为2022年第一批州级“党建带群建示范点”。严格抓好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前三季度,州直机关州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一课”4275人次,上党课417场次,参加组织生活会430人次。开展党员发展情况的调研,列出州直机关45岁以下非党干部职工名单,实施定名单、定责任“两定”培养发展党员行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吸纳,稳步提高机关干部中的党员比例。6月,在州委党校举办州直机关第21期入党积极分子暨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人数307人,全年新发展党员56名。7月,组织51名党务干部到南京大学开展党务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专题培训,计划于11月下旬组织“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严格程序做好违纪党员处置工作,今年以来累计处分和审批处理违纪党员25人,对机关党组织近三年党员违纪情况开展数据分析,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和思想动态分析,延伸管理链条,织密管理体系,加强党员8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和廉政风险防控,做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科、宣传教育科、党建研究督查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6,119,654.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19,654.0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417.83元,增长0.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417.83元,增长0.1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核拨基本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6,119,654.04元。其中:基本支出4,759,707.04元,占总支出的77.78%;项目支出1,359,947.00元,占总支出的22.2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417.83元,增长0.1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33,670.83元,增长10.02%;项目支出减少426,253元,下降23.8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核拨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59,707.0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62,882.04元,占基本支出的91.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6,825元,占基本支出的8.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9,947.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2022年党建工作经费1,088,300.00元;2.机关党建工作经费70,000.00元;3.机关党建宣传联办工作经费80,000.00元;4.基层党建工作经费50,000.00元;5.联系指导各县(市)机关党建工作经费50,000.00元;6.信创项目经费21,647.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19,654.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7,417.83元,增长0.12%,主要原因是财政核拨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33,728.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2%。主要用于中共楚雄州委州直机关工委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22年党建工作支出;机关党建工作支出;机关党建宣传联办工作支出;基层党建工作支出;联系指导各县(市)机关党建工作支出;6.信创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7,135.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1%。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工资发放、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及抚恤金支付、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84,985.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大病补充保险。
4.住房保障(类)支出263,8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1%。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7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7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7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7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7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6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的审批程序进行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接待次数,公务接待费明显下降。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28.00元,下降22.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8.00元,下降22.5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的审批程序进行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接待次数,公务接待费明显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1.省直机关工委到楚雄州调研机关党建工作;2.邀请专家到工委挂包联系单培训中锋养殖和中药种植技术;3.组织单位挂包联系点村组干部和致富带头人到双柏县易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考察中草药种植加工、蜂蜜生产加工销售。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6,825.00元,比上年增加2,708.51元,增长0.69%,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经费增加(新增在职人员1人,退休人员1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中共楚雄州委州直机关工委机关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767,574.74元,其中,流动资产5,827.19元,固定资产761,747.5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0,896.4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3,8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对外捐赠资产6项,账面原值22,56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7项,账面原值191,05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75.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62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62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627.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28601111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