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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0-0609001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9日 文  号:
标 题: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预算公开
成文日期: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28600000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

工作委员会2020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

五、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项目支出汇总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明细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十一、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十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四、部门专项业务经费明细表

十五、部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明细表

十六、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楚雄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九、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二十、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二十一、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二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二十三、部门非税收入情况汇总表

二十四、部门基础数据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中共楚雄州委州直机关工委是州委派出机构,统一领导州直机关党的工作,主要职责是:1、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州直机关党的工作,指导州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州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2、指导州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3、督促指导州直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州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任免;4、指导州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归口指导州直机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联系县(市)机关党建工作;做好州直机关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5、监督检查州直机关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指导州直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6、了解掌握州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州直机关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7、参与督促检查和指导州直机关领导班子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协助州级有关部门加强对州直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8、加强对州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的领导,指导州直机关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机关的文化生活;9、督促检查和指导州直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省、州实施意见、办法的情况;10、完成州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州直机关工委设书记1名,常务副书记1名,副书记3名,内设办公室、组织科、宣传教育科、党建研究督查室4个职能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州直机关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和省、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全面落实机关党建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正风肃纪,推动州直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推进州直机关做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1133”战略、实现彝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是践行“两个维护”,着力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

1.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定力和政治能力。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省、州党委《实施意见》,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对党忠诚教育,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推动机关党员、干部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律上作表率。“七一”前部门党组(党委)书记要围绕“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主题作形势报告并讲授专题党课。开展党组织书记约谈整改,扎实推进巡视巡察、述职评议等反馈机关党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严格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用好用活主题党日,推进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经常化。

3.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围绕争做“三个表率”,聚焦解决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实施“模范机关”建设。州直各单位要结合部门实际细化创建模范机关的目标要求,制定具体方案,通过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争当服务群众标兵、党员承诺亮诺践诺,探索构建模范机关创建、推进、评比、表彰工作机制。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深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领域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跟进学习党中央新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龙头作用和党支部基础作用,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扎实推进“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宣传宣讲,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载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深悟透、真信笃行。

5.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州委6个方面54项任务清单,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落地、见行见效。持续抓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问题清单等各项任务落实,防止出现“烂尾”工程。按照中央和省、州委的部署要求,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真正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机关党建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

6.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制度自信教育。围绕破解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四个不纯”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党忠诚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把对党忠诚纳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

7.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加强机关各类论坛讲座、研究会报告会、学会和网络平台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落实定期分析研判和报告制度,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州党委工作要求和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注重分析党员职工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做实思想政治工作。

三是全面增强机关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8.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根本,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巩固深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成果,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力争 2020 年实现所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全部达标。加强分组联系和分类指导,统筹推进所属非公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和机制创新,打造机关党建品牌。

9.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深化“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突出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主课地位,举办科级干部专题研讨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适时举办州直机关先进模范人物事迹报告和政策理论宣讲。发挥党支部在选人用人中的监督作用,认真落实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应听取所在党支部意见的要求。持续推进党员积分制管理,从严标准发展党员,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落实谈心谈话制度。

10.全面推进“智慧党建”工作。按照省委“智慧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和我州实施方案,依托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完善党员身份查询、网上转移和接收组织关系、党代表管理、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管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管理、发展党员等模块功能,推动机关基础党务管理“一张网”、智慧化。持续推广应用“云岭先锋”APP,开展网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现“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在线化、数字化,推广使用流动党员电子活动证。

四是推进正风肃纪,净化机关政治生态

11.进一步净化机关政治生态。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州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以案促改”、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坚决全面彻底消除杨红卫特别是侯新华、赵海仙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坚决清除政治污染底泥和污染因子,放大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协同效应,构建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持续深入开展“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运用典型案例持续开展警示教育、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

12.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紧盯重要节点和“四风”易发高峰期,从严查处、通报曝光。从严查处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重点任务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组织党员到社区服务。进一步压缩会议文件,统筹检查考核,持续推进基层减负。

13.强化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发挥机关纪委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前沿阵地和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构建无死角、全覆盖的党内监督体系。州直各机关党委按要求设立纪委,机关纪委书记由机关党委副书记担任,总支、支部设纪检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明确一名党员负责纪检工作。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协助机关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五是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效能

14.完善责任落实机制。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深入落实州委《关于进一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十六条措施》,继续实施机关党建项目、责任、考评清单制。组织签订《2020年度州直部门(单位)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书》,深入落实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工作制度。指导督促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推动部门党组(党委)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接受评议。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继续开展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双向述评。举办机关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着力解决党务干部专门化、专业化、精细化“三化”水平不高的问题。

15.持续整治“灯下黑”问题。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随机调研,开展“全覆盖”党建专项督查,深入查找在“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方面问题,深入破解“灯下黑”问题。扎实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等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党建研究,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有效杜绝党建工作“两张皮”。召开全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全面总结部署机关党的工作,发挥机关党建对其他领域党建工作风向标的作用。

16.聚力脱贫攻坚。坚持“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质增效。落实《楚雄州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立足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达到脱贫标准,已脱贫户稳定脱贫不返贫,边缘户和重点监测户不发生新增贫困,抓党建促脱贫,发动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驻村队员、挂包干部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17.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发挥党建引领和保障作用。深化“问题起底、党员服务、群众满意”工作,深入落实“双报到”工作机制,带头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做好共驻共建工作。深入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参与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列为重要内容,动员各机关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冲锋在前、干在一线,密切配合、合力攻坚。推进党建引领“一部手机治理通”工作,发动党员、干部广泛参与,促进基层治理。积极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州直各机关党组织要按照“全方位、全覆盖、全动员、全参与”的要求,动员广大党员职工立足本职,争创佳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财务总收入369.42万元,其中:上级补助0.00万元,本级安排369.4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369.42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00万元),自筹资金0.00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结余结转资金0.0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00万元,存量资金0.00万元)。

与上年325.87万元对比增加43.55万元,增长13.36%,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职工增资;二是因职工工资增加单位部份社保缴费及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三是2020年预发综合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下达。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财政拨款收入369.4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369.42万元(其中:本级财力369.42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325.87万元对比增加43.55万元,增长13.36%,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职工增资;二是因职工工资增加单位部份社保缴费及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三是2020年预发综合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下达。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预算总支出369.4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6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42万元,与上年325.87万元对比增加43.55万元,增幅13.36%,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职工增资;二是因职工工资增加单位部份社保缴费及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三是2020年预发综合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下达。

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按部门预算编制实施方案的要求,2019年、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小专项)统一纳入基本支出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13101行政运行:270.93万元;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00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5.57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34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4.83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9.7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预算支出369.42万元。

基本支出369.42万元,其中: 30101基本工资:78.82万元; 30102津贴补贴:100.15万元; 30103奖金:47.37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34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81万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07万元; 3011201工伤保险:0.80万元; 301129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5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19.75万元; 30201办公费:11.95万元; 30202印刷费:1.00万元; 30205水费:0.60万元; 30207邮电费:2.00万元; 30211差旅费:6.00万元; 30213维修(护)费:1.00万元; 30215会议费:1.00万元; 30216培训费:1.00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1.00万元; 30226劳务费:4.50万元; 30228工会经费:4.50万元; 3023901公务交通补贴:17.22万元; 3023902公务用车租车费:1.00万元; 3023999其他交通费用:1.72万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2万元; 30302退休费:15.15万元; 31002办公设备购置:1.3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金额0.00万元。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0.0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1.60万元(详见附表)。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万元,与上年相同。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相同,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2019年、2020年部门预算均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万元,与上年相同,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94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与上年相同。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相同。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原因是2017年6月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原有公务用车1辆已被收回。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

其他交通费: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准能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预算单位运行经费安排54.91万元,其中: 30201办公费:11.95万元; 30202印刷费:1.00万元; 30205水费:0.60万元; 30207邮电费:2.00万元; 30211差旅费:6.00万元; 30213维修(护)费:1.00万元; 30215会议费:1.00万元; 30216培训费:1.00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1.00万元; 30226劳务费:4.50万元; 30228工会经费:4.50万元; 3023901公务交通补贴:17.22万元; 3023902公务用车租车费:1.00万元; 3023999其他交通费用:1.72万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2万元。与上年55.85万元对比减少0.94万元,下降1.6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2020年州财政下达的部门预算编制方案要求,所有财政拨款的单位公用经费压减1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决算时一并公开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6月4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28600111


198001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复附表20200608112014032202006101103355892020061108512201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