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9-1127077 公开目录:2019年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4日 文  号:
标 题:
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成文日期:

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A

楚农复〔2019〕5号  

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鲁永新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水利基础设施管护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是农民最为关心的民生工程,是农业农村最基本的生产条件,关乎农业的发展、粮食安全和农村稳定。特别是山区,农业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中占有主导地位,水利基础设施的完善对农业的增产增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的各级政府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高度重视,我州也抓住机遇,加大投入,加快贫困地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下一步我们将努力争取资金,继续加大对农村水利设施的配套力度,尽最大努力满足农村农业生产对水的需求。

对于水利基础设施管理的问题,我们在乡村水利基础设施管护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2016年州水务局与州财政局协商争取了改革经费200万元,启动全州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各县市已经完成了小型水利工程摸底调查。2017年我州继续全面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重点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小型水库(小㈠型、小㈡型水库)集中式供水工程、水闸、堤防等工程。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工程管护经费,探索符合我州实际的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2018年各县市在着手编制改革实施方案,《牟定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于2018年8月10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其余县市待改革实施方案经县市政府批准实施后,将全面启动改革工作,确保2020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2019年已安排布置各县市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和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加强农村水利工程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切实加强工程管护,做到以水养水,确保工程长期良性运行。各县市要于6月25日前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12月25日前落实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为使水利基础设施重建轻管的问题得到解决。水务局深化改革强化管护。一是创新管理模式。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工程的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健全完善运行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专业管理人员,推进企业化运营和专业化管理,因地制宜实行专业化公司、用水户协会、村集体或委托专人管理等模式。二是建立水价形成机制。在建立使用者付费制度、促进节约用水的基础上,完善农村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全面深化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重点的农田水利改革,因地制宜建立初始水权分配、社会资本参与、节水减排和精准补贴、群众全程参与、工程管护等机制,并与实施方案一同编制一同启动实施,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确定水价,实行有偿服务、计量收费。通过加强水费征收和运行维护费用补偿等措施,保障了农村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及日常维护。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袁瑞东  13708788277

抄送: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