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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9-1127043 | 公开目录:2019年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4日 | 文 号: |
标 题:
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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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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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9-1127043 | 公开目录:2019年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4日 | 文 号: |
标 题:
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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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楚农复〔2019〕22号
民盟楚雄市总支:
你们提出关于引导扶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情况
近年来,我州加快培育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基础、种养专业大户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经营主体,全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多元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2018年,全州新增认定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3户,认定州级龙头企业49户。全州累计培育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372户,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户(全省共26户),省级龙头企业83户、数量居全省第3位;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达196户、较上年新增12户,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达51户、较上年新增6户,5亿元以上的4户、较上年新增2户,10亿元以上的1户。全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完成产值239.96亿元,增长5.56%,实现销售收入218.58亿元,增长12.47%,实现利润总额12.6亿元,下降10.9%,上缴税金2.45亿元,下降6.8%,带动农户93.59万户(次),带动种植业订单面积63万亩,带动畜禽饲养132万头(只),农户实现增收总额28.59亿元,按照全州2018年乡村人口户数49.63万户计算,带动农户户均增收5760元;全州累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032个、占全省的6.7%,有社员20.7万户(人),其中:创建国家级示范社10个、省级示范社76个、州级示范社144个;累计发展家庭农场559个,其中:创建州级示范家庭农场20个;培育种植、养殖大户分别为4251户、16640户;支持创建了一批以代耕代收、技术服务、标准化育苗(育秧)、农资一体化供应、病虫害统防统治、农机全程作业等为重点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全州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多元化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关于加大新型经营主体的优惠和扶持的问题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推进我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扶贫攻坚、激发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和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是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2017年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省委、省政府于2018年出台了贯彻实施意见。我州于2018年出台了《楚雄州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统筹落实财政税收、产业扶贫、用地用电用水、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服务等支持政策,着力构建支持全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体系。近几年,由于国家扶贫攻坚战略全面实施,部分“三农”资金被调整整合到扶贫领域,但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实施,中央财政加大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结构调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绿色高效技术服务等)投入支持力度。据统计,2018年全州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合作社)共获得各级财政扶持资金总额达11664万元,主要扶持产业发展、品牌认证、购机补助、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融资担保贷款担保费补助等方面。帮助农业龙头企业落实电价优惠政策,我局每年与州发改委相继联合发文,将当年国家和省、州累计认定的农业龙头企业纳入电价优惠范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利益分配和风险保障机制的问题
(一)搭建政银企担合作平台,积极推动解决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共性问题。一是我州成立了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组建了云南农垦楚雄农投公司,组织召开了全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政银企座谈会,与3家担保机构建立了工作定期会商沟通机制。二是开展以贷款需求为重点的各类专项调查,全州300多户农业龙头企业2018年 贷款需求总额约27亿元;三是建立农业融资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实施方案(试行)通知》要求,组织9个县市人民政府、楚雄经开区管委会州级财政缴纳筹集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2400万元,初步建立农业融资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做好企业贷款融资服务。先后指导召开了10县(市)210户农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参加的高原特色现代融资担保贷款座谈会, 2017年6月至2019年,协调担保公司为我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贷款3.31亿元,兑付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担保补助资金693.96万元,其中:州融资担保公司审批通过涉农企业(合作社)担保贷款65笔、担保贷款金额1.51亿元;省农担公司楚雄办事处完成审批通过涉农企业(合作社)担保贷款157余笔、担保贷款金额6500万元。
(二)规范合作社发展,建立健全利益分配机构。2018年,楚雄州农业局、工商局、供销社联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的通知》,对合作社的登记、管理、示范引导等进行了统一。近年全面贯彻落实《合作社法》,着力培育一批“六有”(有规范章程、有明晰产权、有良好运行机制、有严谨管理制度、有合理利益分配办法、有较强服务带动能力)农民合作社,树立一批可看、可学、可比的样板。每年创建州级示范社不少于20家,鼓励州级示范社完善内部运行机制,积极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示范社。全州有国家级示范社10个,省级示范社75个,州级示范社121个,县级示范社124个。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认真采纳各位代表提出的好建议、好办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和“科研+种养+加工+流通”的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以“创名牌、育龙头、抓有机、建平台、占市场、解难题”为主线,强化农业“小巨人”等领军型企业培育,试点创建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做大做强生猪、肉牛、蔬菜、水果、核桃、中药材、花卉、食用菌“八大”优势主导产业,打造世界一流的彝乡“绿色食品牌”。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你们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局工作给予支持!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袁瑞东 13708788277
抄送: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政协提案委。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维: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