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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9-0926003 |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26日 | 文 号: |
标 题:
中国农工民主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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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中国农工民主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75701000
中国农工民主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农工党楚雄州委的主要职能是在农工党云南省委和中共楚雄州委的领导下,在中共楚雄州委统战部的指导下,按照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中国农工民主党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党协商职能,努力开展社会服务工作。
1、机构情况
楚雄州编委楚编发〔2017〕29号《楚雄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准下达州级民主党派机关行政编制的通知》,同意核定农工党楚雄州委机关行政编制3名,其中,专职副主委(副处级)1名,秘书长(正科级)1名,专干1名。编制内人员工资均由财政统发。
2、人员情况
2017年11月农工党楚雄州委机关原调研员聂天荣同志退休后,2017年12月至今农工党楚雄州委机关有在职人员2人,退休人员1人,聘用人员2人。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农工党楚雄州委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农工党中央,中共云南省委、农工党云南省委和中共楚雄州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四新”、“三好”为目标,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努力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18年,农工党州委被农工党省委分别评为自身建设、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先进集体,34名党员受到各级表彰奖励49人次。
1、政治建设得到加强。在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不忘合作初心,重走先辈道路”主题教育活动,广泛开展“三学一讲”学习教育活动,实行各级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制度,先后组织农工党楚雄州委班子成员和各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赴广东惠州邓演达纪念园、上海中共一大会址和农工党一干会址和南京邓演达烈士墓参观考察学习;组织28名党员参加省委统战部、农工党云南省委在省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的全省统一战线成员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培训班(第八期)培训;组织州委班子成员和各基层组织负责人参加在农工党楚雄党员教育基地举行的邓演达雕像落成揭幕仪式,引领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班子成员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的学习、理解和认识,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更加坚定,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班子建设得到加强。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各级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有关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农工党党史党章和多党合作历史,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理论、制度、方针、政策,以及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作学习交流发言,以提高学习效果;组织州委副主委参加州纪委监察委开展的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开展州委主委与州委班子成员和支部主委的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和责任主体提醒谈话。各级领导班子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得到提升,法纪意识和责任意识得到增强。
3、组织建设得到加强。认真贯彻落实《农工党中央关于基层组织创优工作指导意见》和《农工党中央关于基层组织创优工作指导意见》精神,坚持和完善基层组织年度综合考核制度以及先进基层组织和优秀党员评选表扬制度,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基层组织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成立了社会服务工作委员会和调整充实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为履行党派职能和开展社会服务工作提供了人才支撑和组织保障。
4、党员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求,深入实施人才强党战略,印发《农工党楚雄州委关于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从25个方面对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认真开展党员发展工作,把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突出,在本部门、本行业中有影响力的代表性人士,作为发展党员的对象,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全年共发展党员6人,其中中高级职称5人,党员结构和质量进一步优化。坚持关爱党员制度,州委领导班子开展春节走访慰问州委老领导及遗孀和80岁及以上的老党员,各级组织及时看望慰问因病住院党员和因病去世的党员家属,与民进楚雄州委联合举办敬老节活动,组织各基层组织离退休党员参加健康知识讲座并共度敬老节。
5、宣传工作得到加强。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守思想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各种重大纪念活动和各种主流新闻媒体加大宣传,为凝心聚力、激发正能量,提升农工党的影响力和良好形象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组织党员参加楚雄州统一战线和农工党云南省委纪念“五一口号”发布70周年系列活动;积极参加楚雄州统一战线纪念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70 周年征文活动,共征集到纪念文章8篇,其中主委署名文章在《楚雄日报》上刊登,李斌等3位党员的征文稿获得了楚雄州统一战线纪念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70 周年征文活动优秀奖;发动全体党员积极参加楚雄州统一战线纪念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70 周年征文活动知识竞赛,农工党州委被州委统战部评为“优秀组织单位”;积极参加楚雄州统一战线纪念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70 周年文艺晚会和农工党云南省委举办的纪念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70 周年诗歌朗诵;积极做好各项宣传信息的报送工作;认真做好《前进论坛》《农工滇讯》等报刊杂志的征订和发行工作,农工党州委被农工党中央办公厅授予“《前进论坛》发行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全年印发《农工楚讯》共20期900余份,向有关部门和主流媒体报送各类宣传信息稿件32件,采用27件,其中宣传党员先进事迹的5篇“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征文稿均被采用。
6、机关建设得到加强。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有关学习培训,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围绕年度工作计划,着力做好协调服务和督促落实等工作,确保年度计划任务的完成;认真做好农工党云南省委以及其他各兄弟省市组织赴楚雄调研考察等的对接协调服务工作;积极参与楚雄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要求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者服务的各项工作,牵头做好民主党派办公区的物业管理和创文等工作。
7、圆满完成楚雄农工诊所解散清算工作。根据农工党州委三届十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农工党州委成立了以专职副主委田海江为组长,农工党州委退休干部、楚雄农工诊所法人代表和负责人聂天荣为副组长,农工党州委秘书长董传波、楚雄农工诊所会计王桂珍、出纳陈显梅为成员的清算组,负责对楚雄农工诊所实施清算。清算组参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清算工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楚雄农工诊所实际妥善安置了职工,确保了原楚雄农工诊所及所属楚雄农工门诊部职工的充分就业和社会稳定。为了管好用好楚雄农工诊所清算后剩余的集体财产,清算组已将楚雄农工诊所清算剩余的全部财产以及由“农工山庄”核算、管理和使用的全部财产移交农工党楚雄州委管理使用,并对不动产变更登记在农工州委名下。经审计,楚雄农工诊所在整个经营期间的财务收支完整真实、合法合规,未发现聂天荣同志在任楚雄农工诊所法人代表和负责人期间有违法违规行为。楚雄农工诊所解散清算合法合规。
8、参政议政成果显著。州委领导和各级政协委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加中共州委、州政府、政协组织的各种协商活动,充分发表协商意见和建议,部分意见建议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组织动员各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围绕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等问题,认真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2018年共提交州政协大会发言材料4篇,周永惠副主委代表农工党州委作了大会发言。提交州政协民生论坛稿件1篇,提交州、市政协集体提案30件,委员个人提案8件,我委《关于巩固楚雄市创建森林城市成果的提案》等2件集体提案,被列为州、市政协2018年重点提案进行督办。认真开展提案面商,督促提案建议的采纳落实,大部分提案建议得到了有关部门采纳落实。我委提交州政协十届二次全会《关于加强楚雄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提案》,被州政协评为优秀提案,受到表扬。努力开展课题调研,主动与农工党云南省委联合开展对我省智慧医疗推进情况调研,调研报告已由农工党省委提交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作工作参考。积极协调配合农工党中央以及农工党云南省委、贵州省委、青海省委和淮安市委赴楚雄开展的7次调研考察活动。
9、民主监督务实有效。为推动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顺利开展,建议楚雄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建立了楚雄州对接各民主党派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协调运作机制。认真开展并积极探索对口双柏县脱贫攻坚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按照州委统战部和州扶贫办的要求,组成由专职副主委田海江任组长的调研组,深入双柏县5个乡镇11个行政村60多户农户和部分扶贫企业,开展了为期7天的脱贫攻坚民主监督调研,并对调研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受到双柏县委、县政府及有关乡镇党委、政府和行政村的高度重视和认真采纳。积极配合参与农工党江苏省委、云南省委对口楚雄州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调研,民革楚雄州委赴南华县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调研工作,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监督意见建议得到认真整改落实,有效推动了我州精准扶贫脱贫工作的开展。
10、挂包扶贫扎实有效。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开展“转作风、大调研、抓精准、促落实”行动,坚持每月至少深入挂包帮扶的南华县五街镇老厂村委会开展调研走访一次,督促指导精准扶贫脱贫各项工作,主动指导支持老厂村委会成立种养殖业协会和合作社,帮助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实施“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打造高标准、规范化、规模化的德国米葱种植基地158亩。同时,主动协调争取150多万元资金支持,助推老厂村委会德国米葱产业发展。2018年实现产值95万元,为当地农民实现土地流转收入20.8万元,就地务工收入80万元,分红收入5.9万元,为村委会实现集体经济收入4.5万元,为确保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和逐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还主动协调争取州县教育局安排26.2万元资金,支持老厂小学校舍建设,州民宗局安排72万元资金,支持老厂村委会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楚雄农工诊所捐资10万元,主要用于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改善基本生活条件和代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缴纳新增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通过扎扎实实的帮扶推动了老厂村委会精准扶贫脱贫工作的有效开展和按期脱贫出列。
11、“同心健康扶贫”成效明显。积极参与楚雄州统一战线“同心·助推双柏脱贫攻坚”示范点建设活动。按照州委统战部安排,牵头组织州市级民主党派赴双柏县安龙堡乡开展“同心·助推双柏脱贫攻坚”示范点建设调研,牵头组织州级医疗专家赴双柏县参加楚雄州统一战线“同心·助推双柏脱贫攻坚”示范点建设启动仪式,并在双柏县医院开展带教查房、义诊、会诊和健康体检,共为500多名群众进行了义诊、会诊和健康体检,为45名群众作了血常规、肝功、肾功等检查,为30人次做了B超检查,为1名肛肠患者开展手术治疗,为示范点建设活动的顺利有效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实实在在地帮助安龙堡乡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我委还从原楚雄农工诊所移交农工州委的清算剩余资金中安排10万元,争取农工党云南省委支持17万元、云南溢森缘生物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支持20万元,在双柏县安龙堡乡实施“同心健康扶贫”示范基地建设。继续协调配合中国初保基金会做好在楚雄州开展的“杏林春雨·癫痫病义诊救助”活动,有103名患者接受义诊、定点治疗和救助,共支付救助金116万元。继续认真做好农工党江苏省委对口牟定县开展“渐冻人”〔肌萎缩脊髓侧索硬化(ALS),俗称“渐冻人”〕医疗救助项目的落实,江苏恩华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向牟定县8名“渐冻人”患者捐赠的第一批每人4万元的专用药品,已通过牟定县医院提供给患者服用,并且将连续捐赠三年。这些工作的开展,为缓解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提升基层群众看病就医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农工民主党楚雄州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农工民主党楚雄州委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农工民主党楚雄州委2018年度收入合计76.84万元,比2017年的96.45万元减少21.97元,减少22.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48万元,占总收入的96.93%;基本支出拨款为51.98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收入的69.79%;项目支出拨款为22.50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收入的30.21%。其他收入2.36万元,占总收入的3.07%;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1万元,占总收入的0.01%。2018年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追加的预算比2017年少14万元,其中:楚财行〔2017〕1号追加农工党楚雄州委机关临时工工资补助经费4.00万元,楚财行〔2017〕124号追加基层政协建设专项资金5.00万元,楚财行〔2017〕309号追加农工党楚雄州委脱贫攻坚专项民主监督扶贫及协作帮扶工作经费5.00万元;二是2017年12月农工党楚雄州委机关1名调研员退休后,2018年人员经费支出预算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农工民主党楚雄州委2018年度支出合计7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8万元,占总支出的67.15%;项目支出25.43万元,占总支出的32.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8年基本支出51.98万元,比上年58.25万元减少6.26万元,减少10.75%,主要原因是2017年12月农工党楚雄州委机关1名调研员退休后,2018年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2018年年初支出预算78.31万元,预算调整后为74.48万元。全年实际支出77.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4.48万元,其他资金支出2.36万元。2017年末,其他资金结余0.57万元,2018年度无结余资金。
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为74.48万元,包括调整2018年公务员工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楚财预〔2018〕105号文追加2017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励资金4.89万元,楚财预〔2018〕10/120等号文追加2018年度综合绩效预发4.80万元,楚财行〔2018〕393号文追加民主党派楼创文宣传画制作项目费用1.50万元。
2018年其他收入2.36万元,包括农工党省委拨入1.35万元党务活动经费,州委统战部拨入1.00万元民主党派办公区文明创建工作经费,财政专用账户存款利息收入82.2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农工民主党楚雄州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98万元,比2017年的58.25万元减少6.27万元,减少10.76%,主要原因是2017年12月农工党楚雄州委调研员退休后,2018年减少了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2018年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72%。2018年公用经费7.13万元,比上年1.35万元增加5.78万元,增长428.15%,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由于机关在职人员只有2人,机关聘用人员2人相应日常开支(劳务费)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农工民主党楚雄州委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43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25.43万元,比上年39.39万元减少13.96万元,减少35.44%,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追加的预算比2018年度多14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支自身建设、职能履行和社会服务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印刷费、党员培训费、会议费和差旅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农工民主党楚雄州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1%,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45 万元减少了21.97万元,减少22.7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了临时工工资补助经费、基层政协建设专项资金和脱贫攻坚专项民主监督扶贫工作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2%。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32.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08万元(其中:办公费0.74万元,印刷费2.08万元,咨询费0.28万元,电费0.10万元,邮电费0.20万元,物业管理费1.33万元,差旅费2.50万元,会议费1.52万元,培训费1.82万元,公务接待费0.71万元,劳务费6.73万元,委托业务费8.01万元,其他交通费3.76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8万元;文物陈列品购置1.89万元。
2018年列支会议费1.52万元,比2017年7.32万元减少5.80万元,减少79.23%,减少的主要因是2017年比2018年多了一项基层组织活动经费(会议费)支出。
2018年列支培训费1.82万元,比2017年1.30万元增加0.52万元,增加4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党员培训费较2017年有所增加。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农工民主党楚雄州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71万元,完成预算的1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1万元,完成预算的142%。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71万元,占1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1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7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比2017年支出0.26万元增加0.45万元,增长173.08%。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接待农工党云南省委课题调、脱贫攻坚民主监督调研,农工党贵州省委、青海省委、德宏州委到楚雄考察调研等累计比上年增加10余次,接待人数较上年增加70多人次,导致2018年度业务接待费较2017年度增加0.45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农工民主党楚雄州委2018年列支的机关运行经费7.13万元,比2017年的1.35万元增加5.78万元,增长428.1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人数较少,长期聘用人员导致公用经费开支较2017年有所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农工民主党楚雄州委资产总额40.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34万元,固定资产22.9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5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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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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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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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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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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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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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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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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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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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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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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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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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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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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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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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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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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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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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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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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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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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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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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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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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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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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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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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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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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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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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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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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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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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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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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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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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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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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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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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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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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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农工党楚雄州委2018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参政议政:反映各民主党派为参政议政进行的调研、会议、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中国农工民主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
2019 年9 月23 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75701111
附件5.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农工党)(1)2019092410290321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