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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8-0919002 |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9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接待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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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18年09月19日 |
楚雄州接待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49901000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以下人员的公务接待服务: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以上领导;省级领导;省内外州市级党政代表团、考察团成员;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名义到楚雄开展公务且涉及多个部门工作的综合性检查组、视察组、考核组、督查组、调研组的成员;因公务活动需要,经州委、州政府秘书长批示的其他公务接待。
以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名义及省直部门领导到楚雄开展公务,且针对单个部门的检查组、考核组、督查组、调研组成员的接待服务,由对应单位承办,并负责经费支出,接待部门配合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州接待处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接待办的指导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接待工作系列新规,主动适应接待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全州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接待工作职能作用,始终把当好参谋助手、做好服务、搞好保障作为履职要求,着力在周密统筹协调、优质精细服务、规范高效接待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接待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017年,共圆满完成接待任务224批次,接待来宾5582人次,其中:党和国家领导人2人次、省部级领导54人次、厅级领导459人次、总服务人数23609人次;接待各级各类视察组、巡视组、检查组、督查组、调研组126批次,考察团、代表团11批次;承办或协办各种大型活动、大型会议接待16场次;圆满完成招商引资接待任务57批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接待处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楚雄州接待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接待处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工勤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社保发放退休工资)。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接待处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04.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4.1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本年度收入与上年对比收入下降128.06万元,下降了20.26%,主要原因是楚雄州接待处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省、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经费支出同比去年有所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接待处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0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42万元,占总支出的45%;项目支出276.79万元,占总支出的55%。本年支出总计比上年支出总计减少129万元,下降了20.4 %。主要原因是楚雄州接待处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省、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经费支出同比去年有所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接待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6.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接待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6.7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7.34万元,同比下降24.89%,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人数下降,同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接待费支出,所以接待费下降。其中:接待费支出182.76万元,建州60周年庆祝活动接待工作经费20万元,2016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奖励金18.8万元,车辆修理费1.99万元,办公经费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94万元,工作经费46.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接待处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3.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对比减少127.85万元,减少20.23%主要原因是由于接待费支出减少,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3.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5%。主要用于单位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6.86万元和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支出276.7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2%。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20.2万元和退休人员改革性补贴、新增生活补贴2.05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13.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接待处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7万元,支出决算为194.95万元,完成预算的50.3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59万元,完成预算的125.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3.36万元,完成预算的48.2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原因是州接待处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省、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使“三公”经费支出有所下降。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63.56万元,下降45.6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0.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3.53万元,下降47.1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接待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9万元,占5.93%;公务接待费支出183.36万元,占94.07%。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5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应急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3.36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83.3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24批次,接待来宾5582人次,主要用于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以上领导、省级领导,省内外州市级党政代表团、考察团,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综合性检查组、视察组、考核组、督察组、调研组到楚雄开展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接待处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减少运行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办公费、车辆运行维护费、邮电费、手续费、差旅费、其他交通工具费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楚雄州接待处部门资产总额145.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46万元,固定资产111.0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9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7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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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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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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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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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45.55 |
34.46 |
111.09 |
60.23 |
5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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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7、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楚雄州接待处
2018年9月13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49901111
楚雄州接待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