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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7-1020055 公开目录:已废止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2年11月29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成文日期:2011年02月26日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登记编号:云府登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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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10129日十届州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O年二月十六日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了确保国家法制统一,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进程,按照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州人民政府对2010430日之前现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并经州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修改下列规范性文件(38件):

一、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实施《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办法(19921226日州政发〔1992158号);

二、楚雄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登记暂行规定(199448日州人民政府令1号);

三、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1994923日州人民政府令3号);

四、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处罚听证暂行规则(1997420日州人民政府令20号);

五、楚雄彝族自治州实施《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暂行办法(199765日州人民政府令第22号);

六、楚雄州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暂行规定(19971220日州政发〔1997165号);

七、楚雄州关于维护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合法权益投诉工作办法(199993日州政发〔1999145号);

八、楚雄州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投诉工作办法(199993日州政发〔1999146号);

九、楚雄彝族自治州拥军优属规定2000224州人民政府令32号);

    十、楚雄彝族自治州实施《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若干规定( 2001613楚政发〔200144号);

十一、楚雄州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200229日楚政办发〔20023号);

十二、楚雄州易地扶贫搬迁国家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0293日楚政办发〔200240号);

十三、楚雄州行政机关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2002925日楚政办发〔200239号);

十四、楚雄彝族自治州流动人口管理规定(20021010楚政办发〔200243号);

十五、楚雄州造林绿化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办法20021022日楚政办发〔200246号);

十六、楚雄州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暂行办法(200311日楚政通〔20038号);

十七、楚雄州关于加强重要军事目标安全保卫工作暂行办法( 2003718楚政通〔200345号);

十八、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我州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通告(200381楚政通〔200353号);

十九、楚雄彝族自治州教育督导规定(20031231日楚政发〔200315号);

二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2004822日州人民政府令2号);

     二十一、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奖励暂行规定(2004921日州人民政府令5);

    二十二、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许可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041228日州人民政府令第7号);

二十三、楚雄彝族自治州文艺新闻出版获国家级省级大奖作品奖励办法(2005823日楚政发〔200524号);

二十四、楚雄彝族自治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试行)2005827日州人民政府令12号);

二十五、楚雄州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200619楚政通20067号);

二十六、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特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200658日楚政通〔200626号);

二十七、楚雄彝族自治州青山嘴水库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办法(20061026日楚政通〔200660号);

二十八、楚雄州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07228日楚政办通〔200716号);

二十九、楚雄州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71111楚政办通200795号);

三十、楚雄彝族自治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暂行规定(20071130日州人民政府公告第4);

三十一、楚雄州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20071215日楚政通〔200768号);

三十二、楚雄州州属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统筹管理暂行办法(2008714日楚政通〔200848号);

三十三、楚雄州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办法(试行)(2008924日楚政办通〔200877号);

      三十四、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特色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20081013楚政通〔200854号);

三十五、楚雄州州属企业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制度(20081013日楚政通〔200867号);

三十六、楚雄州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2009518日楚政通〔200947号);

    三十七、楚雄彝族自治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细则(2009123日楚政通〔200991号);

三十八、楚雄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实施办法(201047日楚政通〔201035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