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一、主要职能
我校根据楚雄州委政府、州供销社的有关文件精神,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开拓农村市场建设总体需要,不断提高我州供销行业人员的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努力造就一支素质高、懂经营、会管理、开拓创新的企业人才队伍和农村新型农民,具体指导各县(市)供销社开展各类人员培训10000人,且承担着全州1300人农产品经纪人持证培训培训,为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人。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人。
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楚雄州供销干校决算总收入121.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30万元,占总收入的99.18%;其他收入1.0万元,占总收入的0.8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2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44万元,占总支出的97.53%;项目支出3.0万元,占总支出的2.47%;。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4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0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91%。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专项支出3.0万元;其中用于购办公家具0.49万元;;教育培训中各种费用支出2.51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06%。与上年对比增长1.08%,增长原因是:一是增资;二是医疗保险比例增加。人员经费支出112.6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 ,占基本支出的93.62%;办公经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8%。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
(一)事业运行支出69.0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补贴、残疾保障金、工伤保险及社用经费(办公经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会保险费等);公设备购置等);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35.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及社保局发放的退休人员工资;
(三)医疗卫生支出8.7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6.7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供销干校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77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决算数增加0.0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楚雄州供销干校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楚雄州供销干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楚雄州供销干校公务接待批次99人,接待费开支0.77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决算增加0.01万。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前边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州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