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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7-1019922 |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16年02月17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总工会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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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楚雄州总工会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总工会2016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楚财预〔2016〕8号)要求,现将楚雄州总工会2016年部门预算进行公开。
一、楚雄州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工会是党领导下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楚雄州总工会是依《工会法》成立的人民团体机关,是全州工会工作的领导机关。在州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州总工会的主要职能:一是维护全州职工群众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益;二是引导和组织全州职工群众参加经济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三是发挥职工群众参政议政作用,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四是帮助和教育全州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文化素质。
(二)基本情况
州总工会内设8个部(室),共有行政编制10名、工勤编制2名。2015年12月末实有在职人员21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1人,其中:财政供养在职人员(医疗互助中心)4人(正科领导1人,正科非领导3人),离退休人员13人。2015年12月末单位有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州总工会财政供养人员4人和离退休人员17人共21人工资由州财政局拨付到单位发放,2015年12月在职人员应发工资20939.00元,实发工资16043.59元;离退休人员应(实)发工资61651.15元。另需特别说明的是,州总工会所有的固定资产属于工会资产,不属于财政国有资产,因此不报州财政。
二、州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州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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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楚雄州总工会 2016年度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 |
293.72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192.55 |
1、基本支出拨款 |
132.22 |
群众团体事物 |
192.55 |
2、部门项目支出拨款 |
161.50 |
行政运行 |
31.05 |
|
|
一般行政事务管理 |
161.50 |
|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
94.03 |
|
|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3.68 |
|
|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
3.68 |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90.35 |
|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90.35 |
|
|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4.93 |
|
|
医疗保障 |
4.93 |
|
|
行政单位医疗 |
4.93 |
|
|
四、住房保障支出 |
2.21 |
|
|
住房改革支出 |
2.21 |
|
|
住房公积金 |
2.21 |
收入合计 |
293.72 |
支出合计 |
293.72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年末结转和结余结转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
|
|
收入总计 |
293.72 |
支出总计 |
293.72 |
州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编制单位:楚雄州总工会 |
2016年度 |
|
单位:万元 |
|
科 目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 注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192.55 |
31.05 |
161.50 |
|
群众团体事物 |
192.55 |
31.05 |
161.50 |
|
行政运行 |
31.05 |
31.05 |
|
财政供养在职4人工资及公用经费 |
一般行政事务管理 |
161.50 |
|
161.50 |
部门项目支出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
94.03 |
94.03 |
|
|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3.68 |
3.68 |
|
|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
3.68 |
3.68 |
|
财政供养4人养老保险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90.35 |
90.35 |
|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90.35 |
90.35 |
|
离退休13人工资及离退休费 |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4.93 |
4.93 |
|
|
医疗保障 |
4.93 |
4.93 |
|
|
行政单位医疗 |
4.93 |
4.93 |
|
财政供养在职4人医疗保险 |
四、住房保障支出 |
2.21 |
2.21 |
|
|
住房改革支出 |
2.21 |
2.21 |
|
|
住房公积金 |
2.21 |
2.21 |
|
财政供养在职4人住房公积金 |
合计 |
293.72 |
293.72 |
|
|
楚雄州本级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统计表
编制单位:楚雄州总工会 2016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批复 |
备注 |
|||
项目明细 |
合计 |
财政 拨款 |
||||
数量 |
标准 |
|||||
|
合计 |
|
|
161.50 |
161.50 |
|
1 |
州级困难职工帮扶救助金 |
1 |
20.00 |
15.00 |
15.00 |
州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06年第75期每年安排困难职工帮扶救助金20万元。 |
2 |
州级困难劳模帮扶救助金 |
1 |
15.00 |
10.00 |
10.00 |
州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06年第75期每年安排困难劳模帮扶救助金15万元。 |
3 |
州职工技协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费 |
1 |
10.00 |
9.50 |
9.50 |
州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06年第75期每年安排职工技协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经费10万元。 |
4 |
州总工会专项业务费 |
1 |
20.00 |
19.00 |
19.00 |
历年安排工会专项业务费20万元。 |
5 |
州原国有改制企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金 |
1 |
60.00 |
60.00 |
60.00 |
州委州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新形势下楚雄州原国有改制企业有关工作的意见》(楚字〔2012〕28号)要求每年财政预算安排不属于60万元的帮扶救助金。 |
6 |
州元旦春节送温暖资金 |
1 |
48.00 |
48.00 |
48.00 |
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楚雄州2016年春节慰问活动安排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6〕1号)要求安排州总工会开展企业困难职工春节送温暖资金48.00万元。 |
2016 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编制单位:楚雄州总工会 |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计 |
9.08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4.08 |
3、公务用车费 |
5.00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00 |
(2)公务用车购置 |
|
三、州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原则
按照《预算法》及相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精打细算、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编制预算。以保障民生为前提,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等支出。为加大扶贫攻坚投入,根据省、州安排,对公用经费和帮扶部门项目支出压缩了5以上%。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93.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93.72万元。支出预算总额为29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22万元,部门项目支出161.50万元。
1、预算基本支出132.22万元。其中:(1)预算财政供养4名在职人员拨付工资23.20万元,列“2012901行政运行”科目;(2)预算在职供养4人公用经费2.85万元,按《楚雄彝族自治州本级2016年部门预算实施方案》规定,州总工会按年人均公用经费7500元计算2016年公用经费应预算3.00万元,按省、州安排压缩公用经费5%,实际预算公用经费2.85万元,列“2012901行政运行”科目;(3)预算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列“2012901行政运行”科目;(4)预算财政供养4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3.68万元,列“208030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5)预算离退休13人拨付工资89.58万元,列“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6)预算离退休人员公用费0.77万元,其中:离休人员公务费年人均600元,2人预算0.12万元;离休人员特需费年人均500元,2人预算0.1万元;退休人员公务费年人均500元,11人预算0.55万元。列“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7)预算财政供养4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4.93万元,“2100401行政单位医疗”科目;(8)预算财政供养4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2.21万元,列“2290301住房公积金”科目。
2、部门项目支出161.50万元。全部列“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预算部门项目6项,其中:(1)预算州困难职工帮扶救助金15万元,按照州政府2006年会议纪要第75期应安排困难职工帮扶救助资金20万元,今年预算压缩25%;(2)预算州困难劳模帮扶救助金10万元,按照州政府2006年会议纪要第75期应安排州级困难劳模救助金15万元,今年预算压缩33.3%;(3)预算州职工技协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经费9.50万元,按州政府2006年会议纪要第75期应安排技协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经费10万元,今年预算压缩5%;(4)预算州总工会专项业务费19万元,历年政府安排州总工会业务费20万元,今年预算压缩5%;(5)预算州原国有改制企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金60万元,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新形势下楚雄州原国有改制企业有关工作的意见》(楚字〔2012〕28号)文件精神,州总工会、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制定楚雄州原国有改制企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楚工字〔2012〕11号)要求,州级每年需筹集困难职工帮扶救助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其中州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不少于60万元,困难帮扶救助资金由楚雄州原国有改制企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总工会)负责管理使用。(6)预算元旦春节送温暖资金48万元,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2016年春节慰问活动安排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6〕1号)要求,安排州总工会开展企业困难职工春节送温暖资金48万元。
(三)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9.08万元,按照厉行节约,压缩支出的要求,根据2015年实际支出情况进行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没有预算;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万元;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4.08万元。
楚雄州总工会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