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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7-1019813 公开目录:统计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27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统计局关于2013年楚雄州野生食用菌的调查报告
成文日期:

楚雄州统计局关于2013年楚雄州野生食用菌的调查报告

为进一步了解全州野生食用菌的采集、加工和销售规模、州内居民食用、企业采购等情况,为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研究制定生产、采购、供应和保护等方面提供决策依据,州农业局提出了《楚雄州野生食用菌采集情况的调查方案》(楚统调查字〔20135),州统计局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批准实施,从201310月起在全州辖区范围内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进行了关于野生食用菌主要相关情况的专项调查。本项调查过程历时三个月,对2013年全州野生食用菌的采集、加工和销售规模、州内居民食用、企业采购等情况进行问卷调查、数据处理和分析,对调查工作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调查的内容

野生食用菌采集情况的调查内容涉及乡镇、城乡住户和单位(包含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工商户),主要内容是:

(一)乡镇基本情况

对全州103个乡镇的常住人口及住户、国土面积、林地面积、适宜产菌的林地面积、乡镇野生食用菌加工企业数量、交易市场分布以及乡镇野生食用菌交易等情况进行全面统计调查。

(二)野生食用菌的采集、出售、加工、食用个人情况

对全州城乡住户分配样本数量(每个乡镇抽查农村住户100户、城关镇20户)开展野生食用菌的采集、购买、加工和售卖价格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并了解2013年野生食用菌的产出增减感受情况。

(三)野生食用菌的收购、加工、销售单位情况

对全州756个单位进行野生食用菌的收购、加工和销售情况的全面统计调查。

二、调查的组织实施

楚雄州统计局和农业局共同负责本次调查工作。各县乡统计机构和农业工作机构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安排相应调查人员完成调查工作,州统计局负责数据审核汇总、统计分析并撰写统计调查报告。县乡两级按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任务,并在规定时间前上报相应调查数据。经过州县乡三级反复审核,运用统计调查理论完成了用样本推算总体的工作任务。

三、调查的结果

(一)调查总体

全州10县市103个乡镇常住835832户,261.46万人,其中农户566323户,农村人口214.85万人。州内有78家野生食用菌加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57个城乡野生食用菌交易市场。全州有林地面积19533.58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66.04%,其中牛肝菌、青头菌、鸡枞、松茸等大量野生食用菌在占国土面积45.50%、占林地面积的68.90%、适宜野生菌生长的林地面积13458.49平方公里产出,部分野生食用菌经过州内756家法人单位(41家)、产业活动单位(5家)和个体工商户(710户)进行收购、加工和销售,获得12.20亿元的销售收入。

(二)调查样本

调查中发放并收回问卷11219份,调查数据覆盖全州103个乡镇(12/乡)10200户农户(禄丰县未对城关镇抽样100户农户调查)和200户城关镇住户(28/户),756家单位(24/家),采集数据31.06万笔,其中:乡镇1236笔、城乡住户291200笔、单位18144笔。

(三)调查结果及总体推算

1.平均价格的推算。调查中,各县乡不仅按照调查表设置的菌种分别采集农户售卖主要野生食用菌菌种价格,也采集单位收购和销售价格,均采用加权计算的方法计算各县乡及全州的野生食用菌的平均价格。全州农户售卖野生食用菌平均价格是33.25/公斤,乡村交易市场的综合交易价格(包含首次和多次交易行为在内的综合价格)是54.76/公斤,单位销售的平均价格是130.40/公斤。

全州野生食用菌平均价格(计量单位:元/公斤)

县市名称

 

楚雄市

双柏县

牟定县

南华县

姚安县

大姚县

永仁县

元谋县

武定县

禄丰县

农户售卖价

33.25

28.25

28.98

24.78

25.30

29.74

29.00

45.64

42.96

42.23

72.28

市场交易价

54.76

59.01

52.85

32.00

63.50

38.43

52.88

47.99

27.51

45.00

71.19

单位收购价

61.06

93.24

49.78

28.47

62.28

30.19

71.24

38.15

29.69

44.33

72.63

单位销售价

130.40

281.77

62.67

62.53

422.55

44.05

55.37

47.04

70.62

45.00

89.55

备注:全州及各县市的平均价格采用加权算术平均法计算。

 

 

2.户均采菌量的计算。在乡村抽样过程中,农村采菌大户和无采菌行为的常住户皆是符合入样条件的调查对象。采菌大户相对全乡镇而言显少,但样本值对总体推算影响较大;为避免影响总体推算,考虑作极值剔除。同时,对样本采菌量集中程度进行观察和分析,采菌量在40公斤及以下的调查户占大多数。当然,在调查过程中,调查数据质量的高低还受到调查经费保障、当地经济指标考核、基层业务人员业务水平高低、调查人员掌握方案要求的程度不同和对待本项调查工作的责任意识好坏等影响。因此,按照调查样本的分布情况对总体进行推算,得到三套六组数据,经过分析和与历史统计资料比对,认为户均采菌23.8公斤更接近全州实际情况。对比分析资料如下:

 

全州户均采集野生食用菌数量的推算与分析(计量单位:元/公斤)

县市名称

 

楚雄市

双柏县

牟定县

南华县

姚安县

大姚县

永仁县

元谋县

武定县

禄丰县

1.全部农户入样

 

 

 

 

 

 

 

 

 

 

 

  样本数

10200

1500

800

700

1000

900

1200

700

1000

1100

1300

  1)简单平均值

81.2

114.1

60.8

47.6

199.5

120.4

56.2

119.5

35.3

18.2

40.0

  中位数

58.5

108.27

55.49

55.76

113.61

97.18

57.75

78.45

34.30

17.47

42.46

  标准差

55.82

66.61

28.84

19.51

158.41

73.72

9.56

86.08

25.54

7.48

10.61

  标准差系数

0.69

0.58

0.47

0.41

0.79

0.61

0.17

0.72

0.72

0.41

0.27

  标准误差

17.65

17.20

10.20

7.38

50.09

24.57

2.76

32.54

8.08

2.26

2.94

2)加权平均值

81.2

114.1

60.8

47.6

199.5

120.4

56.2

119.5

35.3

18.2

40.0

2.采菌百公斤及以下入样

 

 

 

 

 

 

 

 

 

 

 

  样本数

7908

938

754

680

558

508

696

432

977

1097

1268

  1)简单平均值

45.5

55.6

42.3

45.9

57.4

56.1

55.1

54.3

33.8

17.9

36.8

  中位数

50.08

57.31

37.93

49.54

55.88

54.26

57.18

51.12

34.30

17.47

39.43

  标准差

12.97

14.85

12.45

19.13

18.30

14.41

9.21

17.56

24.88

6.71

11.56

  标准差系数

0.28

0.27

0.29

0.42

0.32

0.26

0.17

0.32

0.74

0.38

0.31

  标准误差

4.10

3.83

4.40

7.23

5.79

4.80

2.66

6.64

7.87

2.02

3.21

2)加权平均值

40.9

50.0

40.5

45.8

60.6

50.4

51.8

47.1

33.2

17.8

36.9

3.采菌40公斤及以下入样

 

 

 

 

 

 

 

 

 

 

 

  样本数

4861

565

322

302

401

212

264

193

810

1058

734

  1)简单平均值

27.2

27.2

26.6

21.5

40.7

28.5

31.2

30.7

23.7

15.8

22.1

  中位数

26.92

26.81

24.61

24.27

42.28

29.73

31.88

34.28

27.80

15.77

21.08

  标准差

6.77

6.95

5.59

6.45

10.66

12.66

4.34

9.59

13.60

4.00

6.41

  标准差系数

0.25

0.26

0.21

0.30

0.26

0.44

0.14

0.31

0.57

0.25

0.29

  标准误差

2.14

1.79

1.98

2.44

3.37

4.22

1.25

3.62

4.30

1.20

1.78

2)加权平均值

23.8

30.1

24.3

17.9

44.2

23.2

29.5

23.9

23.3

15.6

20.7

4.历史统计资料

 

 

 

 

 

 

 

 

 

 

 

2010年户均采菌量

16.1

14.1

10.7

9.1

37.0

15.4

21.4

13.6

2.6

9.0

20.6

2011年户均采菌量

16.9

15.9

11.5

9.8

40.2

16.4

19.5

14.4

2.7

9.7

21.7

2012年户均采菌量

17.8

16.4

13.8

10.5

41.7

18.3

20.6

14.3

3.6

9.7

22.3

备注:1.统计分析方法:样本集中度和离散度的分析;

2.平均数采用简单算术平均法和加权算术平法分别计算;

3.假设各县乡内部样本分布均匀;

4.置信度为95%

 

3.产量和产值的推算。全州农村家庭户均人口4.31人,按样本集中分布状态下加权计算得到的户均采菌23.8公斤,推算出2013年全州野生食用菌采集量为1.44万吨,按各县市农户卖菌平均价格和农业产值计算规定计算,可实现产值5.23亿元;与2012年相比,产量增加0.42万吨,增长41.3%,产值增加1.59亿元,可比增长39.5%

 

全州采集野生食用菌数量和产值推算(计量单位:户,元/公斤,吨,亿元)

县市名称

 

楚雄市

双柏县

牟定县

南华县

姚安县

大姚县

永仁县

元谋县

武定县

禄丰县

农村户数

566323

84742

35870

46712

53752

51227

68041

23594

48456

63905

90024

户均采菌量

23.8

30.1

24.3

17.9

44.2

23.2

29.5

23.9

23.3

15.6

20.7

采菌量

14383.6

2554.3

870.8

834.7

2373.3

1186.7

2009.8

563.7

1127.0

996.9

1866.4

产值

5.23

0.72

0.25

0.21

0.60

0.35

0.58

0.26

0.48

0.42

1.35

 

4.产菌感受的判断。全州四年来的干旱给全州野生食用菌的产出造成很大的影响,对产菌形势的判断数据进行结构分析,10400户城乡住户中认为2013年的产菌量比上年减少的有4167户,占40.0%;认为与上年差不多的有2848户,占27.4%;认为增加的有3385户,占32.6%

5.达规上限单位的统计。按照现行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全州756家有采购、加工和销售行为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工商户符合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或已纳入统计的有9家,符合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条件或已纳入统计的有21家法人企业、2家产业活动单位、22户个体工商户。

全州销售野生食用菌单位收入情况(计量单位:家)

县市名称

全州

楚雄市

双柏县

牟定县

南华县

姚安县

大姚县

永仁县

元谋县

武定县

禄丰县

单位数

756

83

78

38

141

126

169

24

6

66

25

# 超过5万元

576

64

49

30

139

90

90

24

6

63

21

超过10万元

454

43

28

19

136

67

53

24

6

60

18

超过20万元

340

31

18

10

125

36

31

22

6

45

16

超过50万元

212

19

13

3

89

17

22

10

5

21

13

超过100万元

102

13

5

2

46

3

12

2

3

8

8

超过200万元

54

9

4

1

17

2

8

1

3

4

5

超过500万元

23

3

1

1

9

 

5

 

2

2

 

超过1000万元

18

2

 

1

8

 

4

 

1

2

 

超过2000万元

10

1

 

1

6

 

1

 

 

1

 

备注:数据采用全面统计的方法。

(四)保护野生食用菌资源的建议和意见

在调查问卷中我们得到了许多比较好的关于如何保护好野生食用菌资源的意见和建议,经过梳理主要有:

1.加强生态保护。加强林业资源管理,加大保护植被、防治森林病虫害和森林防火工作力度;多栽松树,少种桉树;减少砍伐林木行为,杜绝毁林开荒行为,禁止乱砍滥伐行为,减少水土流失;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区生态的多样性;适度放牧,保护林地和草地。

2.合理适度采菌。加强菌种和菌源保护,推行统筹安排、科学采摘、轮片采集、适度采菌、封山育菌。

3.规范交易市场。加强野生食用菌交易市场的管理,规范流通环节,维护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

4.建立完善法规。出台林下资源管理办法,促进合理开发和利用野生食用菌资源;加快林地和草地确权进度,保障农户采菌权益。

5.加强宣传工作。加大宣传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野生食用菌生长环境的工作力度。

四、工作思考及建议

(一)加强统计基层统计调查业务的培训和指导以提高工作水平

在调查过程中出现了部分基层统计人员不掌握抽样调查原理、不明白抽样调查方式和方法、不理解入样条件、对调查方案的认识参差不齐,导致部分调查数据不能满足推算总体的需要,增加了州局推算工作的压力,对于今后如何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抽样调查理论与基层工作实际结合的培训和指导将是一个重要内容。通过加强基层统计调查业务的培训和指导和开展抽样调查工作,也是锻炼基层统计队伍、提高整体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的重要方面。

(二)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抽样调查以验证全面统计数据的可信度

全州野生食用菌采集调查工作的开展,至少解决了多年来争而未定、疑而未明的全州野生食用菌产菌规模大小的问题。显示出:许多年以前至今,统计系统坚持开展的野生食用菌全面统计工作可信度与其他部门的统计结果相比较高,但除了有采菌行为的增加和连续四年干旱的影响,或许存在保守统计的情况;随着州内外城乡居民对野生食用菌需求的逐年增加,呈现出全州采菌、加工行为逐年增多,野生食用菌价格逐年上涨的趋势;全州野生食用菌生长环境的保护、采菌行为的规范、交易市场的培育、价格信息的互通、加工技术的推广、加工产品的营销,是培强全州野生食用菌产业和延伸产业链的重要内容。通过定期与不定期地开展类似这样的抽样调查,也同样可以验证其他全面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性,可更好地为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决策服务、满足社会各界的信息需求。

(三)有效并有序组织实施以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基层统计调查对象复杂且繁多,因何目的、如何认识总体,并确定调查内容及对象,采用适当的调查方式和方法,做好相关业务培训和明确相关要求是整个调查工作的关键,在整个调查工作过程中,调查数据的获取决定着调查工作的成败。

(四)高度重视统计调查工作需辅以必要的支持与保障

抽样调查工作面对众多复杂的调查对象,除了对调查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和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外,更需要受访对象的认知和配合。在更多情况下,对受访对象个体的调查往往是有偿的,配合程度和回答质量相对要高些,调查数据的真实度才有保障,对总体的推算准确程度较高。因此提供必要的调查经费支持和工作保障是确保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条件,也是获得正确推算结果的根本保障。

(五)加强统计队伍能力建设并出台措施以鼓励爱学擅研会用行为

统计队伍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统计数据真实水平的高低,除了端正工作态度外,还要提倡和鼓励学习统计调查业务,对积极专研统计调查业务并作出工作成绩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在整个统计系统营造爱学习、擅专研、学以致用的良好工作和学习氛围,巩固和提升统计队伍的综合能力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