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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7-1019475 公开目录:统计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16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人口城镇化发展状况分析
成文日期:

楚雄州人口城镇化发展状况分析

城镇化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是扩内需、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战略手段。人口城镇化率作为衡量城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已经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楚雄州如何准确把握中央精神,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对于推进“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发展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一、人口城镇化的基本内涵

(一)人口城镇化的概念。人口统计讲的城镇化是指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和城镇人口的过程,即以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城镇迁移和聚集为特征的过程。人口统计意义上的城镇化率是指一个区域内城镇地域上的常住人口占总的常住人口的比重。由此可知,如果人的居住地、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没有发生持续性的质变,人口城镇化率与“农转非”没有直接的关系。

(二)人口城镇化的统计界定。反映人口城镇化率有两个比较重要的指标即城镇地域和常住人口。统计上划分城乡标准的依据是以我国现行的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划分对象,在不改变现有的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管理权限和机构编制,以及土地规划、城乡规划等情况下,以实际建设为划分依据。划分为城镇还是乡村是以城区、镇区的实际建设与周边村级区域的连接状况为依据。目前,认定为城镇区域主要有以下几个类型:主城区、城乡结合区、镇中心区、镇乡结合区、特殊地域等。只要居住在城镇属性的区域范围内的常住人口,通常计入城镇常住人口。

所谓的常住人口是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半年以上的人口,不论户口在何地及户口待定的人。不仅包括全部常住本地的户籍人口和户口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者;而且包括居住在本地半年以上,但没有在任何地方登记户口的人,即所谓“口袋户口”的人。常住人口的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是有显著区别的。

从不同部门的统计划分来看,城镇化基本表现为一方面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迁移聚集的过程,另一方面又表现为地域景观的变化、产业结构的转变、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是人口、地域、社会经济组织形式和生产生活方式由传统落后的乡村型社会向现代城市社会转化的多方面内容综合统一的过程,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主要反映和重要标志。

二、楚雄州人口城镇化的现状

从1953年至2010年,全国共开展了六次人口普查,不同年份的人口普查反映了不同时期的人口城镇化水平。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楚雄州的城镇化率是5.48%,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城镇化率是7.17%,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城镇化率是12.9%,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城镇化率是13.3%,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城镇化率为20.32%,2010年城镇化率达32%。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的城镇化率可以看出,自进入90年代以后,楚雄州的城镇化水平步入快速发展的时期。

(一)进入新世纪城镇化发展步伐加快。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城镇人口增长较快。2013年底,全州常住人口272.40万人,城镇常住人口102.04万人,人口城镇化率为37.46%。自2000年以来,人口城镇化率每年以超过1个百分点的速度在增长,大约每年净增4万左右的城镇人口,与全省平均水平保持同步递增的趋势。2000—2010年,全州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20.3%增长到32.2%,提高12.4个百分点,年均提髙1.24个百分点;2011—2013年,全州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33.8%上升到37.46%,年均提高1.83个百分点。

(二)城镇化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楚雄州凭借着优越的区位条件,相对便捷的交通条件,通过多年的发展初步形成了以楚雄市为核心城市,禄丰县为次级城市,其余8个县城为重点,一批历史文化名镇、旅游小镇、小集镇为依托的城镇发展格局。显现了二、三产业发展对于城市、城镇化的支撑、发展作用,初步形成了以交通网为纽带,将交通沿线的城镇连接起来,朝着职能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空间结构相对完善的方向发展,城镇化水平逐年稳步提高。

(三)工业化程度相对偏低。人口城镇化是在工业化的推动下迅速发展起来的。通常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工业化程度比较高时,它的城镇化水平也比较高;反之就比较低。伴随着工业化自身的经济规律驱使,必然要求人口的集中、生产要素的集聚和城镇功能以及城镇布局的完善与优化,使产业结构与城镇功能、城镇结构达到相互均衡。

从近20年多年来楚雄州城镇化进程来看,走的是投资驱动型的城镇化发展路径。同时也看到,楚雄州工业起步晚,产业结构相对单一,有利于扩大就业的二、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对农村的富余劳动力吸纳不强。20年间,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均在30%-35%区间水平波动,全州仍处于工业化的初始阶段。

楚雄州主要经济社会指标发展情况

指标

1990

2000

2010

1、人均GDP水平(元)

914

4223

14960

2、三次产业所占比重(%)

41.1:37.5:21.4

31.0:38.9:30.1

22.4:42.5:35.1

   工业占GDP比重(%)

34.4

33.3

34.7

3、投资占GDP的比重(%)

6.8

21.1

69.3

4、城镇登记失业率(%)

2.64

3.25

5、人口自然增长率(‰)

10.10

6.86

4.31

6、城镇化水平(%)

13.31

20.32

32.2

    资料来源:统计年鉴及相关资料。

(四)城镇化水平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虽然近几年来楚雄州人口城镇化速度加快,人口城镇化率逐年提高,但与全国、全省的平均水平开看,我州的城镇化水平还存在一定的差距。2013年,楚雄州人口城镇化率为37.46%,低于全省3.02个百分点,低于全国16.27个百分点,城镇化率居全省16州市第8位。

发展较快的楚雄市、禄丰县城镇化率达60.38%、41.33%,其余8县的城镇化率均低于全州平均水平,分布在26%—32%的区间。全州城镇化的平均水平不仅落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在云南省也仅处中间水平,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楚雄州经济社会发展在全国处于欠发展的少数民族州之一。

2013年楚雄州人口城镇化率与各地州的差距

 

常住人口  

(万人)

城镇化率

 (%)

城镇化率与

其他各州市

相差(±%)

云南省

4686.6

40.48

-3.02

昆明

657.9

68.05

-30.59

曲靖

597.4

41.59

-4.13

昭通

534.2

26.21

11.25

红河

459.1

39.97

-2.51

文山

357.8

34.21

3.25

大理

351.0

39.21

-1.75

楚雄

272.4

37.46

普洱

258.4

35.9

1.56

保山

255.4

29.03

8.43

临沧

247.9

33.90

3.56

玉溪

234.0

44.10

-6.64

丽江

126.9

32.63

4.83

德宏

124.5

38.70

-1.24

版纳

115.2

40.44

-2.98

怒江

53.9

25.31

12.15

迪庆

40.6

28.17

9.29

三、制约楚雄州人口城镇化进程的原因分析

(一)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限制了农村劳动力的流动,二、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提供的劳动就业岗位有限,导致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束缚在有限的土地上,长期进行低效劳动,城镇人口一直保持低速增长。同时,流动人口的短期频繁流动,不能纳入城镇人口的统计范畴。

(二)产业结构不够优化。区域经济的发展是城镇化发展的内在动力,区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产业的支撑和驱动。从改革开放30多年的历程来看,楚雄州的产业结构由“一二三”逐渐转变为“二三一”,但是产业发展相对单一,产业结构不够优化。

一产在地区经济构成中比重占23%,是滇中经济圈中占比最大的地州,农业生产的特点决定了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不明显;二产中的工业领域仍然是烟草一枝独秀,烟草产业占整个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42.87%,近乎占据了工业的半壁江山;三产中交通运输、批零住餐、房地产等传统产业占比达61.4%,吸纳劳动就业人员趋近饱和,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生态旅游等新兴经济体所占比重较小,活力难以凸显。大企业、大集团总量较少,对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后劲不强,导致产业发展对城镇化的推动不足,相反制约了城镇化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人口城镇化的质量不高。受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影响, 近几年来我州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一直低于常住人口的城镇化率,2013年楚雄州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拉开9.58个百分点,这说明约26万的外来务工人口、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失地农民进城未能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平等享受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进入城镇的农民,虽然从事非农产业,但并没有完全断绝与农村土地的联系,一部分农民工没有稳定的住所和就业岗位,工资待遇低,返乡率呈上升趋势。加之,一部分农民工受学历和技能的限制,生存发展空间有限,现有的城镇就业需求难以和乡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需求实现无缝对接。

(四)自然、资源条件受限。楚雄州地处云南省腹地,境内山区、半山区占国土总面积的90%以上,俗有“九分山水一分坝”之说,大部分山区山高坡陡箐深,且这些地区多为乡村人口和少数民族聚居区,交通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动力和物流的流动。

四、加快推进人口城镇化的几点建议

(一)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城镇人口生活质量。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着重在提高城镇人口的生活质量和居民素质上下功夫。首先,要贯彻好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我们本地实际情况,在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的前提下,要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优先解决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的落户问题,合理引导好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其次,拓宽就业技能培训渠道和搭建学习提升的平台,向进城农民工倾斜,提升进城农民工技能水平,提高农民工融入城镇的素质和能力,实现长期稳定的就业、生活。

(二)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产业发展。产业是人口城镇化的基础。只有通过产业发展才能将当地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人口的聚集,形成稳定的市场。一是坚持把产业兴州作为城镇化发展的第一战略,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在工业发展方面,优先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特别是鼓励发展能耗低、以清洁型能源为主的工业企业,鼓励扶持企业研发创新,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不断提高工业经济质量和效益;二是加快服务业发展。要注重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以及形成良好的消费环境奠定坚实基础。一方面,要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文化创意产业、信息服务和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另一方面,要切实因地制宜地挖掘健康休闲、生态旅游、社区医疗、养老服务等新兴消费性服务业发展潜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人口向城镇的健康转移。

(三)加快推进建设特色活力城镇,促进城镇和谐发展。科学合理规划城镇发展布局。针对全州城镇化发展总体发展水平不高,聚集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不足、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应以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布局为导向,以人口、资源、环境、生态合理承载能力,更加注重城镇化品质的提升。发挥小城镇和县城的互补作用和联动效应,根据资源特色发展各具特色的城镇产业,强化专业分工。今后,县城和小城镇将是人口城镇化的新生力量,科学定位特色城镇的发展目标,合理有效利用、配置资源,切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扩大绿色生态空间布局在城镇规划中的比重,提高城镇发展活力和竞争力。

(四)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着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市、城镇系统运转功能和承载功能。一是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覆盖,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增强居民的幸福指数;二是要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力度,让城镇的常住人口全面享受和户籍人口同等的教育资源,提高常住人口的文化水平,提升城镇人口素质;三是要加强城市建设水平。提高城市布局和功能的科学规划,依托现有山水资源,让城市建设融入大自然,达到城市的运转功能和生态和谐的有机统一。让居民生活得更舒适的理念,体现在每一个细节中,尽量少砍树、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加快城镇生活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完善水电路管网、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体育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人口生活质量;四是探索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投资建设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