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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7-1019302 公开目录:统计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31日 文  号:
标 题:
“十二五”时期楚雄州在全省16州市的经济位次分析
成文日期:

“十二五”时期楚雄州在全省16州市的经济位次分析

“十二五”时期,是楚雄州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时期。五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宏观经济持续下行的严峻形势,楚雄州采取了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政策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州主要经济指标总量和增幅在全省的位次全面提升,实现了“十二五”圆满收官。现将楚雄州“十二五”时期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十六州市的位次变化情况进行分析比较,以供参考。

一、2015年主要经济指标位次比较

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州经济保持快速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据相关统计资料表明,我州多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速远远高于全省水平,在全省16个州市中进位明显。详见下表:

 

2015年楚雄州主要经济指标位次情况

指 标

地 区

绝对值

排位

2015年位次较2010年变化

增速(%)

排位

2015年位次较2010年变化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全  省

13717.88

-

 

8.7

-

 

楚雄州

762.97

6

持平

10.1

4

前进10位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亿元)

全  省

3623.08

-

 

6.7

-

 

楚雄州

205.13

6

前进1位

10.0

6

前进5位

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全  省

13069.39

-

 

18.0

-

 

楚雄州

770.56

4

前进3位

28.1

6

前进1位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全  省

5103.15

-

 

10.2

-

 

楚雄州

265.68

7

持平

11.5

7

前进6位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亿元)

全  省

1808.14

-

 

6.5

-

 

楚雄州

68.19

6

前进1位

7.0

6

前进6位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全  省

26373

-

 

8.5

-

 

楚雄州

26763

6

持平

9.1

2

前进13位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全  省

8242

-

 

10.5

-

 

楚雄州

8327

8

下降1位

10.0

15

前进1位

 

从以上对比情况看出:2015年我州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排名保持了中等靠前的位次;与“十一五”期末相比,指标总量位次“三保三升一降”,指标增速(除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外)普遍高于全省水平,在全省的排名位次大幅提升,进位明显,进一步体现出我州经济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二、“十二五”时期主要经济指标位次变动比较

(一)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速度位次

1.地区生产总值:“十二五”时期,我州生产总值从404.4亿元增加到762.97亿元,从2010年至2015年,GDP总量在5年期间连续跨跃400亿元、500亿元、600亿元、700亿元4个新台阶,“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1.4%,居16州市第11位,比全省高0.3个百分点,比“十一五”年均增速低0.2个百分点。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十二五”时期,我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从106.32亿元增加到205.13亿元,年均增长13.1%,居16州市第9位,比全省高1.2个百分点,比“十一五”年均增速低0.9个百分点。

3.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015年我州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70.56亿元,比2010年的280.6亿元增长1.7倍,年均增长29.9%,居16州市第6位,比全省高7个百分点,比“十一五”年均增速高5.2个百分点。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15年我州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5.68亿元,比2010年的131.93亿元增长1倍,年均增长15.1%,居16州市第11位,比全省高0.2个百分点,比“十一五”年均增速低4个百分点。

5.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15年我州实现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8.19亿元,比2010年的30.7亿元增长1.2倍,年均增长17.3%,居16州市第8位,比全省高1.6个百分点,比“十一五”年均增速低2.8个百分点。

6.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5年我州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63元,比全省高390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1.4%,居16州市第10位,比“十一五”年均增速高0.2个百分点。

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5年我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27元,比全省高85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6.4%,居16州市第13位,比“十一五”年均增速高4.5个百分点。

(二)主要经济指标占全省比重位次

“十二五”期末我州主要经济指标占全省比重基本上都比“十一五”期末有所提高,其中:2015年生产总值占全省的比重为5.6%,居16州市第6位,与2010年持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省的比重为5.7%,居16州市第6位,比2010年的占比提高1个百分点, 提高幅度居16州市第3位;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省的比重为5.9%,居16州市第4位,比2010年的占比提高0.8个百分点,提高幅度居16州市第3位;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占全省的比重为5.2%,居16州市第7位,与2010年持平;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占全省的比重为3.8%,居16州市第6位,比2010年的占比提高0.3个百分点, 提高幅度居16州市第7位。

总体来看,“十二五”时期我州经济发展从纵向比较,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速均快于全省水平;从横向比较,“十二五”期末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的占比普遍有所提高,在16个州市中的位次大幅前移,进位明显。2015年我州三次产业比重为20:38.3:41.7,与2010年的22.4:42.5:35.1相比,产业结构有所优化。通过“十二五”时期的发展,我州发展基础进一步稳固,发展动力进一步增强,发展活力进一步显现。

三、“十二五”时期楚雄州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增速较快,但经济总量与发达州市差距日益加大。“十二五”时期,我州主要经济指标虽然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但绝对值除投资高于玉溪外,其余均在滇中城市经济圈四个州市中排名末位。从地区生总值看,2015年昆明(3970亿元)、曲靖(1630亿元)、玉溪(1246亿元)分别是我州的5.2倍、2.1倍和1.6倍;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看,昆明(502亿元)、曲靖(118亿元)、玉溪(125亿元)分别是我州的7.4倍、1.7倍和1.8倍。跟邻近州市相比,差距也进一步扩大。如:2015年我州和大理州的GDP总量差距是138.1亿元,而在2010年我州和大理州的GDP总量仅相差69.4亿元。这些差距充分反映出我州在经济发展中的自主创新能力与其他州市相比差距较大,资源环境制约压力仍然较大,产业层次低、布局散、竞争力弱。

(二)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速(除固定资产投资外)在16个州市中的排位靠后,多项指标年均增速明显低于“十一五”时期。“十二五”时期,我州主要经济指标中GDP、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两个收入”等几项指标的年均增速全省排名都在10位以后,规上工业增加值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速的排位也处于中等靠后的水平。“十二五”时期,GDP年均增速比“十一五”时期低0.2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低0.9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低4个百分点,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低2.8个百分点。这些情况说明我州经济发展中长期积累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在“十二五”时期还未得到根本解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很艰巨。

(三)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2015年,全国三次产业比重为9:40.5:50.5,全省为15:40:45,我州为20:38.3:41.7,与全国、全省相比,我州一产比重大,二产不强,三产不优的问题非常突出,产业转型升级仍然是我州经济快速发展的重点和难点。一方面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还不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水平低、生产规模小、经营方式分散、要素投入少、劳动生产率低。二是工业支柱产业结构单一,烟草制品业几乎左右了我州工业发展运行的状况。大多数企业竞争力不强,抗风险能力差,高技术产业发展不快,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产品附加值不高。三是服务业特别是面向生产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传统型服务业在三产中的比重过大且发展缓慢,第三产业的发展任重道远。

四、对 “十三五”时期楚雄州经济社会发展展望

“十三五”开局,州委州政府发展思路更加清晰,发展目标任务更加明确。通过“十二五”时期的发展,楚雄的区位优势、生态优势等将更加明显,也将进一步加快转化为经济优势。而楚雄州作为我省欠发达的地区,要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我们必须正视自身所存在的不足,取长补短,真抓实干,全面实施好“十三五”规划,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全面落实“一极一桥一品两区三基地”战略部署,提升产业强基础、优化结构促转型、狠抓项目扩投资、统筹城乡促和谐,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逐步缩小与发达地区差距,努力实现欠发达地区的新跨越。

(一)着力打好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确保产业建设取得新突破。一是要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和可持续发展;二是要深入实施工业强州战略,推进重点产业建设,突出主导产业,巩固提升传统产业,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推进园区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加大创新力度,促进工业转型升级;三是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产业层次。充分发挥消费引领作用,采取导向性或优惠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新兴服务业的发展,大力发展旅游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业,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业,提高服务业的发展层次,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

(二)努力扩大投资,增强经济内动力。坚持把投资作为推动经济发展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核心动力,保持投资合理增长,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全力打好“五网”建设攻坚战,以“五网”建设为支撑,以“四个一百”为抓手,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努力提高投资的有效性和精准性,提升建设项目的层次,促进投资结构的优化,培育经济新的增长点,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发展。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打好脱贫攻坚战,建设幸福楚雄。一是要整合力量、统筹协调,把脱贫攻坚作为发展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确保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有效增加;二是要着力实施惠民工程,确保民生实现新改善。通过实施公共服务提升、教育提质惠民、创业促进就业、社保扩面提标等8项惠民工程,多渠道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全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落实民生实事,使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更多发展成果,向“幸福楚雄”目标不断迈进,奠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实基础。

注:

1. 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为名义增长,数据由国家统计局楚雄调查队提供。

2. 按照国家统计局改革部署,2014年开始,全国启用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不再使用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标。

3. 自1997年起,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起报点为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项目;自2011年起,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起报点由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500万元以下项目不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