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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7-1019212 公开目录:目录已删除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19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
成文日期:2018年10月11日

楚雄彝族自治州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旅游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州旅游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政策,编制全州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州旅游资源调查、开发与保护工作;指导全州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旅游线路、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以及乡村旅游的规划、开发和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旅游发展资金及其他旅游开发建设资金,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

(三)起草楚雄州旅游业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州旅行社、旅游饭店、出国出境旅游、最佳旅游目的地创建、导游队伍和特种旅游的管理工作。

(四)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职责;监督检查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

(五)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指导旅游节庆会展的产品开发、品牌培育;组织、协调旅游宣传促销活动;负责旅游涉外事务和对外联络、交流与合作。

(六)负责全州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信息发布工作。

(七)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受理旅游者投诉和行政复议;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指导全州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八)制定全州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开展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

(九)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