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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规定和要求,向我局提交了《大姚县桂花树皮厂铜选冶厂有限公司羊厩房铜矿(动用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俊成矿评报字〔2025〕第024号),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9日评估报告经我局在楚雄州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向社会公示,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异议,现予公开并按有关规定使用。
附件:大姚县桂花树皮厂铜选冶厂有限公司羊厩房铜矿(动用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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