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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1日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俊杰所作的《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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