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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楚雄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有些什么政策?

发布日期:2019-08-22 10:07:49 来源: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作者: 点击:[]

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是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义务。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05〕10号)精神,明确了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以“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措施。要求县市教育局行政部门,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指定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学校,确保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凭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暂住证、劳动用工合同、流出地户口册、身份证、经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机构审验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劳动就业部门颁发的外来人员就业证明等材料到相应学校办理子女就学手续。2018年,州教育局将在全州推行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合理确定招生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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