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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让非遗在保护传承中绽放光彩

发布日期:2024-01-05 10:47:03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李春艳 点击:[]

禄丰市着力抓好抓实申报、监管、保护传承三项举措,有效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创新发展。

禄丰市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申报纳入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人民法院政审程序,确保申报传承人思想政治过硬。严格按照省、州要求,召开专家评审会,确保一个环节都不少。通过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人有“双过硬”的条件。

禄丰市建立完善的监管考核制度,为非遗传承人的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提供科学的制度保障。不断创新考核模式,突出现场考核和实操考核,采取师徒同考、现场展示展演、上交作品等方式进行考核,使传承人的管理和考核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监督传承人有效开展保护和传承工作。把传承人培养接班人和带队伍作为硬指标,加强传承人授课考核,传承人进课堂成为必修课,真正实现了非遗传承从娃娃抓起。

近年来,禄丰市非遗传承人进校园开展传承活动已成为常态。其中,高峰大刀舞,碧城剪纸,广通牛灯舞,金山养老鼓舞,中村彝族刺绣、龙狮舞、小月琴,恐龙山镇唢呐吹奏,彩云镇舞狮,和平腰鼓、芦笙舞,仁兴镇苗族芦笙舞、芦笙演奏已纳入学校课间特色活动,为非遗传承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出台禄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制订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规划,加大力度投入田野调查。明确每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具体保护措施及实施政策,逐年加大经费投入,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村落、生态保护区的开发和保护更具规模化。

通过三项举措的有效落实,截至目前,全市非遗项目包含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承技艺、传统舞蹈、传统戏剧、美术、曲艺、体育游艺及杂技、民俗10大类。公布命名80项,其中省级8项、州级33项、市级39项;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37人。禄丰市文化馆总馆及14个乡(镇)分馆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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