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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2个(名)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获表彰

发布日期:2024-09-30 09:10:34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张 黎 点击:[]

9月27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这一表彰,在党和国家历史上是第一次,352个模范集体和368名模范个人受到表彰。其中,来自我州的南华七彩彝绣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被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一级调研员鲁文兴被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近年来,我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高质量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出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2021—2025 年)》《关于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等“1+1+4+N”政策体系,在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等方面持续发力,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更加由衷地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不断增强“五个认同”,牢固树立“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各民族和谐共处、携手并肩、团结奋斗共同建设美好家园的生动局面。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代表、南华七彩彝绣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丁兰英说:“我们将继续传承和弘扬民族刺绣文化,带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以实际行动践行民族团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这份荣誉不仅仅属于我个人,更属于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默默奉献的每个人。我将倍加珍惜荣誉、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越开越绚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鲁文兴表示。

截至目前,全州有19个集体和18名个人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51个集体和46名个人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518个模范集体和588名模范个人获州级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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