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楚雄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有序推进,如期完成创建任务,近日,州委、州政府印发《楚雄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推动全州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通知》要求,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放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各县市党委、政府作为创建主体,各职能部门全面履行创建责任,形成全州一盘棋创建格局。要以维护和促进公众健康为目标,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积极探索符合楚雄州实际、富有成效的食品安全治理新模式、新机制、新方法。
《通知》明确要按照时间节点分步具体实施,2022年1月至12月为组织创建阶段;2023年1月至6月为接受省级初评阶段;2023年7月至12月为迎接国家验收阶段;2024年以后为巩固提升阶段。在创建工作中,要始终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评判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根本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估、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方法,对各县市各相关部门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评审,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楚雄州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