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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绿水青山 扮靓“滇中翡翠”—— 楚雄州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先行示范区建设综述

发布日期:2022-08-01 08:14:04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杨晶晶 点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州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先行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滇中翡翠”更加熠熠生辉。

坚持生态立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硕果累累。州委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列入全州战略重要定位,扎实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大比拼”,全州10县市、103个乡镇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实现全覆盖,1103个行政村(社区)全部创建成为州级生态村。

坚持保护优先,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严格“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划定空间管控单元94个,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444.76平方公里,建立自然保护区(分区)17个,有湿地面积57.1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0.01%,“两屏两带多点”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坚持系统治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驰而不息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39个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4.7%、优良率为89.5%,25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值)达标率为100%,10县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8%,全州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噪声环境总体达标。

坚持绿色发展,生态经济发展更加均衡。编制实施《楚雄州“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先行示范区建设规划(2021—2025年)》《楚雄州低碳“十四五”规划》等,持续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全力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面完成省下达年度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全州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单位GDP能耗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续下降,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有力推动了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

坚持改革创新,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保障更加有力。深入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州共制定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文件152个,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坚持全民行动,生态文明理念不断提升。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广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绿色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全州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情持续高涨,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达96.34%、参与度达94.73%。全州共创建国家级绿色学校2所、省级绿色学校111所、省级绿色社区25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11个、州级绿色学校350所、州级绿色社区9个、州级环境教育基地6个。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的大计,建设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先行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省的殷殷嘱托,也是楚雄州人民的翘首企盼。楚雄州将坚定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好生态文明建设“楚雄模式”,打造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示范样板,争当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的排头兵;打造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创新示范样板,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改革的排头兵;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样板,争当绿色发展的排头兵;打造美丽县城、美丽乡村示范样板,争当城乡人居环境改善的排头兵;打造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的示范样板,争当污染防治攻坚的排头兵;打造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示范样板,争当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的排头兵;打造珍稀濒危动植物和生态系统保护的示范样板,争当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排头兵;打造绿色低碳示范样板,争当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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