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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楚雄市龙川江、青龙河等休闲垂钓问题
留言日期 2024-04-26
发言内容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农长渔发〔2020〕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9〕3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20〕26号),2020年12月13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云南省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要求沿江州(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综合考虑辖区内水生生物资源情况和公众休闲垂钓合理需求,制定并发布垂钓管理规定,依法划定允许垂钓区域范围,合理控制垂钓总体规模,严格限定钓具、钓法、钓饵。要将垂钓行为纳入渔政日常执法管理范畴,严厉打击生产性垂钓和使用探鱼设备、视频装置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性垂钓行为,积极探索实行持证垂钓管理制度,引导公众有序规范参与以休闲娱乐为目的的垂钓活动。
经到“云渔通”小程序查询,目前昆明市开放垂钓点80余个,楚雄州仅元谋江边开放钓点一个。楚雄市龙川江、青龙河等休闲垂钓需求较大,建议划定楚雄市区内允许垂钓区域,让广大垂钓爱好者有法有规可依,依法依规垂钓娱乐。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回复部门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回复时间 2024-04-28
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楚雄州已制定《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楚雄州金沙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 (楚农通〔2022〕11号),对楚雄州长江十年禁渔区休闲垂钓行为进行规范管理,明确规定:金沙江干流,龙川江、渔泡江等主要支流,除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明确允许垂钓的区域和时间范围外,禁止垂钓。沿江各县市提出在金沙江流域禁捕水域范围内允许从事垂钓的区域和时间范围,明确钓具、钓法、钓饵及钓获物的品种、数量、规格等,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公布后实施。
  二、目前楚雄州元谋县、武定县、大姚县、永仁县禁捕水域垂钓区域已按程序由县市人民政府申报并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公布实施。
  三、楚雄市暂未划定禁捕水域休闲垂钓区。您的建议,我们已转交楚雄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办理,具体事宜请咨询楚雄市农业农村局。感谢您对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对违规垂钓行为,欢迎网民朋友监督举报。举报电话:渔政0878—3121615,公安110,市场监管12315。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