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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8-0122001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01-22 17:44:37 文  号:楚政发〔2018〕2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
成文日期:2018-01-06 17:54:11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7〕108号),结合我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与绿色食品制造业发展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打造“大产业”、培育“新主体”、建设“新平台”的要求,以“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有力”为要求,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促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为目标,以建设特色小镇和现代农业产业园为载体,以工业理念谋划,通过政策倾斜、改革创新和管理服务提升,吸引各类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向产业园内集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产业链打造农业农村投资高地、创新高地,把区域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使园区成为县域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增长极,成为推动农业转型升级的新途径。

二、基本原则

——以农为本、三产联动。坚持姓农、务农、为农和兴农的根本宗旨,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积极探索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与绿色食品制造业发展新模式,推动产加销、农工贸、农文旅一体化发展,实现一产为基、接二连三、融合发展。

——政府引导、主体带动。以绿色高效粮食、有机绿色果蔬、特色生态畜禽、高效木本油料为重点,科学编制园区建设规划,强化政府政策扶持引导,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作用,推动产业发展、品质提升、品牌营销、投资建设。

——产业聚集、创新驱动。强化科技创新、技术推广和职业农民培育,推动技术集成、产业形态、商业模式、公共服务创新,提高园区农业科技含量。推动龙头企业集群集聚集约发展,释放产业规模效应和联动效应。

——绿色发展、生态促动。认真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产业园区域范围内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行清洁生产,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长效机制。

——共建共享、开放促动。开放建园和园区开放,以工业理念运作,招商引资,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加大对园区建设的支持力度,整合各类资金、项目和优惠政策集中向园区投放,有关部门广泛参与,合力推进园区建设,实现广大农民、新型经营主体共享发展红利。

三、目标任务

从2018年开始,按照“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四年成体系”的总体安排,坚持提升与新建相结合,建成一批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衔接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绿色化生产示范区,创建一批特色产业优势突出、精深加工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产业龙头企业聚集的现代农业与绿色食品制造示范园,打造一批综合效益好的种养型、加工型、流通型和综合型农业“小巨人”,培育一批产品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国内外知名的彝乡农业品牌,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向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和外向型方向发展。力争到2020年,在全州建成国家级、省级、州级不同梯次的现代农业产业园10个。每个国家级产业园年产值超过30亿元,单位面积产值、农民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30%以上;省级、州级产业园年产值分别超过20亿元、10亿元,单位面积产值、园区范围内农民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

四、重点工作

(一)科学编制规划。坚持规划先行,突出规划引领,各县市要结合实际委托专业机构高起点、高标准、宽视野编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重点明确产业园的选址、产业定位、特色内涵、投资建设运营主体、建设目标、空间布局、项目支撑、建设时序、资金筹措、政策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同时,综合考虑产业优势、发展潜力、经济实力、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能力等各种因素。要围绕省、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重点产业布局来科学规划建设国家级、省级、州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十三五”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州重点规划建设1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南华野生菌产业园要充分依托“野生菌王国”品牌,融入松露小镇建设和特色餐饮发展,规划野生菌保育促繁和观光采摘体验示范区,重点建设中国野生菌交易中心。同时,辐射带动白芨、生猪产业联动发展;姚安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园要以“一坝两核五园”(一坝即姚安坝子,两核即光禄古镇和中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园,五园即菜、花、药、果、牛精品农业庄园)为重点规划建设;元谋冬早蔬菜及热带水果产业园要依托“冬早蔬菜之乡”品牌,提升发展冬早有机蔬菜(出口备案)示范区、热带特色水果高效示范区、种业及科技孵化示范区、加工及物流示范区、农旅及三产融合示范区建设;禄丰花卉休闲产业园要围绕打造昆明后花园和半小时休闲旅游经济圈,以“一线两点”为主轴和核心,一线即武易线高速公路,两点即彩云镇、恐龙山镇,重点规划建设1万亩花卉产业核心区,打造云岭牛等精品庄园和一批特色乡村旅游示范村,形成带动多产业融合发展的综合开放园区;楚雄市绿色食品产业园要突出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工及保健食品开发、珍稀食用菌标准化生产和都市农业发展等重点规划建设;大姚核桃产业园要依托“大桃核桃”地理标志品牌,以三岔河“十里核桃谷”生态观光体验区、永丰湖休闲旅游示范区、金碧核桃加工及物流区为重点规划建设;永仁芒果产业园要以哲林公司晚熟芒果规模化种植基地为核心,辐射带动油橄榄产业,接二连三融合发展;牟定现代农业产业园要突出共和科技示范区、戍街果蔬产业高效示范区、化佛山及环庆丰湖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区、庄三加工区等规划建设;武定高山生态农业产业园要突出高山特色蔬菜、中药材、武定壮鸡等重点板块规划建设;双柏绿汁江特色农业产业园要突出绿色果蔬、生态养殖、香料种植与加工等重点,延伸产业链规划建设。各县市要立足资源禀赋条件、产业基础、优势特色等,因地制宜创建不同类型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可采取“一园多区”和“多园融合”形式规划发展。原则上一个产业园区主导产业最多不超过3个,主导产业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的比重达70%以上。注重拓展农业生态保护、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等功能,建设集技术研发、生产示范、加工流通、仓储交易、科普展示、旅游观光、休闲体验、文化传承为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园。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做到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逐年建设、滚动发展。各县市确定创建的产业园,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建设规划,按照园区等级分别报省、州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严格建设标准。坚持“有基础、上规模、高标准”,突出“特色、规模、品牌、效益、生态”5个特点,采取提升和新建两种方式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省、州级产业园创建要严格执行“五化”基本标准,同时综合考虑我州细化的“四融合、五支撑、十个一”的主要条件。“五化”标准:一是生产基地规模化。紧紧围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重点产业和区域性特色产业,统筹调整粮经饲种植结构,大力发展规模高效种养业,建成一批优势突出、特色明显、相对集中的原料生产基地或产业带。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基地生产专业化、组织化和适度规模化。二是农产品加工集群化。依托主导产业,引导加工企业向产业园聚集,培育一批产业链条完整、核心竞争力明显、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业“小巨人”和龙头企业,促进加工业集群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1:1。三是产业发展品牌化。建立标准化生产体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培育壮大一批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实现全覆盖。推进农业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品牌目录制度。四是发展模式绿色化。发展资源集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培育宜居宜业特色村镇。加强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防治,提高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大力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确保污水、废气排放达标,垃圾处理率达100%,推动生产、生活、生态同步改善。五是坚持业态功能齐全化。布局建设一批配套的批发市场和冷链物流中心,推动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有机衔接。发展一批电子商务、定制农业等流通新模式、新业态,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占总销售额的15%以上。推进农业与休闲旅游、文化创意、健康养生等深度融合,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服务设施,休闲农业经营收入和接待能力持续提高。“四融合”,即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要坚持产业、科技、文化、资本融合,一二三产业融合,线上与线下融合,吃住行、游购娱、康体休融合。“五支撑”,即园区有核心区、主导产业、产业链、重点企业、具体项目“五个支撑”。“十个一”,即做好一个规划、培强一个主体、流转一片土地、突出一个科技孵化和展示平台、做响一个品牌、建立一套服务体系、完善一套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创建一个绿色生态环境、构建一个休闲观光场所、激发一个好的业态“十个一”标准。通过明确产业园建设标准,引导全州现代农业产业园朝着高标准、高质量方向发展。

(三)培育市场主体。坚持把培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加快园区发展的重要抓手,培育多种形式的规模化经营主体。要牢固树立“放水养鱼”的思想,加快构建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认真研究税收政策,依法依规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升级发展。着力培育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强一批成长型、行业领军型、科技创新型和加工示范型企业;扶持发展一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统防统治等专业化服务。通过集中资源和力量,重点培育一批产销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梯次农业“小巨人”,打造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产业联盟,推动入园经营主体集群集聚集约发展。

(四)强化招商引资。把招商引资作为加快园区建设的第一要事,积极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鼓励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参与或单独投资农业产业园建设,引进省内外“大龙头”嫁接本土“小龙头”,通过战略收购、整合重组等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全产业链垂直整合。在产业园农产品精深加工、规模种养基地建设、绿色农业投入品生产、农产品市场及物流中心建设、休闲农业等重点领域,包装一批新项目,引进一批新企业。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通过会展招商、产业招商、驻点招商、代理招商、以商招商等形式开展园区招商活动。

(五)提升科技水平。畅通科技资源进入产业园的通道,强化技术集成、成果转化,加快产业园信息化建设步伐,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把产业园打造成为实训基地。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打造带动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商标品牌。加强与农业科研院校合作,共建试验示范、技术推广基地,加强标准研究,构建产学研、农科教一体化推广体系。鼓励科研院所在产业园设立科研基地,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申报建立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允许和鼓励科技人员通过承包、以科技成果参股等方式参与产业园建设与管理。鼓励、吸引大学生和返乡农民工到产业园自主创业和就业,到产业园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国家及地方创业优惠政策。全面提升产业园现代科技水平,产业园内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60%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95%,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0%以上。

(六)建设发展平台。加强现代农业园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地区要达到“八通一平”(水、电、路、信、网、气、排污、雨水收集和平整土地),为企业入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围绕主导产业,引进先进设备、工艺和技术,面向市场需求,加快提升农产品加工率。加快发展连锁专卖、直供直销及电子商务平台等现代农产品流通业态,建成一批依托产业园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和物流配送中心,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加强农机、设施、质检、信息化、储藏、保鲜、冷链、废弃物处理等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满足产业园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加强与超市、高校、城镇社区等开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社对接”,在城镇农贸市场和社区设立直销点,开展直销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多种形式经营,建立稳定的农产品市场销售渠道。注重农业多种延伸功能,推动农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通过活化乡土资源,注入现代元素,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休闲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业态;推动农业与特色小镇建设相结合,建设田园综合体;推进农业发展与扩大开放相结合,拓展农业发展新空间,发展外向型农业、创汇农业;推进农业与扶贫攻坚相结合,推行“农业园区+龙头企业+贫困户”模式,支持园区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经营、产业化开发带动贫困户通过土地出租、二次流转、打工、就业等形式增收脱贫。

(七)创新体制机制。一是创新产业园开发建设模式。以工业理念谋划运作农业产业园区,改变以往由政府主导投入建设并管理的传统单一模式,大力推行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公司运营的园区开发建设模式。政府统一规划布局,由企业流转土地使用权,投入资金开展“八通一平”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园区,并负责管理运营,围绕园区主题招商,以商招商、以产业链招商,聚集有关企业入驻,推动产业链整合。一时无社会投资企业的园区,可由政府委托县市投资公司或组建投资公司吸引社会资本参股、银行贷款,实施农业产业园建设,待建成运营后再出让退出,或进行股改发展,使生产要素能快速有效聚集,提高资源配置率。同时,在园区内积极探索发展若干集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观光、休闲、购物一条龙服务的农业综合体。积极尝试发展产权式精品农业庄园建设,把农庄分成若干拥有独立产权的单元,将使用权分销给不同的投资者,投资者可以自己经营,也可将产权单元委托给农庄运营公司经营并按一定比例获取投资回报。二是坚持“五链统筹”。要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园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发展,量身打造产业链、政策链、资金链、创新链、人才链,盘清具体产业、具体产业链、具体园区、具体项目、具体企业五笔账,统筹细化组织实施,不能大而化之地推动工作。三是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加强农民合作社建设和规范提升管理,现代农业产业园要依托入园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大力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成立运作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引导产业园农户入社并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入社全覆盖,实行统一管理和服务,建立农户与合作社、合作社与龙头企业之间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园区、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联动发展。四是实行园区土地规模经营流转,大力推进园区“三变”改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沉睡的资源活起来,让分散的资金聚起来,让农户增收渠道多起来。五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把园区规划区内的乡村建设成为“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美丽乡村示范村,将乡村农民培育成为园区产业工人,打造产业集聚、功能复合、连园带村的田园式园区,统筹推进产业园与周边乡村一体化融合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是“三农”工作的大事,是推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大事,也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大事。州级成立由州人民政府领导任组长,有关州级领导共同参与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州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农业局。各县市要把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健全公共服务、强化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要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分管副县市长和园区核心区乡镇党委书记任副指挥长的园区建设指挥部,参照工业园区管理办法,设立园区管委会,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园区建设规范、高效运转。建立园区建设督查调度机制,州、县领导小组要按照州人民政府“五个主题制度”要求,加强园区建设工作督促检查。

(二)加强资金扶持。州级财政择优扶持一批重点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从2018年开始,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州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资格认定的,由州级财政分别按照800万元、600万元和400万元的标准,一次性补助县市人民政府,由县市人民政府以股权方式投入园区“八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建设水平。各类农业农村发展资金要积极向产业园倾斜,州级发改、财政、农业、林业、水利、国土、交通等部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乡村道路、土地治理、水利工程、美丽乡村建设等各类涉农投资及项目,要优先申报农业产业园区,并统筹整合投入产业园建设,投入扶持资金可作为资本金股权方式注入产业园区投资建设主体(企业)。各县市要加大投入,强化资金及项目整合,集中力量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同时,强化金融信贷服务支持,入驻园区的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等享受州人民政府出台的《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楚政通〔2017〕92号)融资担保补贴政策。

(三)加强用地保障。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参与产业园区建设和经营。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风险防范制度,促进土地向产业园区流转适度规模经营集中,扩大园区建设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障产业园区建设需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用地指标优先安排产业园建设。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把闲置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用于产业园区建设。严格控制设施农用地范围,按照国家和省对设施农用地的有关管理规定,加强设施农用地的用途管制,规范设施农用地备案。要加强研究土地征、转、批、供、补等政策,用好乌蒙山片区脱贫攻坚有关政策,切实破解设施用地问题。国家级产业园同等享受现有中央的省级政府出台的支持各类开发区、园区和特色村镇的有关用地政策。依法保护好产业园耕地,严禁侵占产业园土地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禁止借产业园建设之名搞非农开发,禁止产业园规划范围内乱建房屋以及其他设施。

(四)加强公共服务。有关部门要增强对产业园内企业的主动服务意识。产业园内涉农企业用电,按照用电性质执行优惠的电价政策。工商、质检、检验检疫、卫生计生、国土资源、税务、金融、邮政、文化等部门和单位要延伸服务网点到产业园覆盖区域。环境保护、林业部门要加强产业园环境整治与绿化美化工作,商务部门要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利灌溉设施的配套建设,科技部门要积极支持产业园的科技开发,金融管理部门要引导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推出一批促进产业园区发展的金融产品,文化部门要把文化服务向农耕文化、农业科技和乡村特色旅游延伸。

(五)加强认定管理。将产业园建设纳入各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绩效管理内容。由州农业局会同州直有关部门,制定州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认定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申报评审工作。产业园实行申报认定、动态管理、优进劣汰。经考核审查,优秀州级产业园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不合格的取消州级产业园资格。制定全州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水平的指标和评价体系,加强对产业园建设进度与质量、示范带动功能与运行机制等的跟踪监督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产业园升级、奖惩的主要依据。由州农业局和州财政局牵头组织开展园区创建考核审查,按照程序报州人民政府审定后命名挂牌。组织开展产业园观摩交流活动,建立沟通联系和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好的经验和做法。

(六)加强宣传发动。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积极性,营造关心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浓厚氛围。要用足用好“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这块牌子,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发现、培育一批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好典型,认真总结提升,加强观摩交流,广泛宣传推广,充分发挥产业园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楚雄州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2018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楚雄州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我州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步伐,通过加强现代农业园的规范认定和管理,有效提升园区发展水平,发挥对全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辐射引领作用,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8〕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楚雄州现代农业产业园(以下称州级农业产业园),覆盖范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功能设施、土地流转等必须符合第二章第五条明确的产业园创建“五化”标准和“四融合”“五支撑”“十个一”的主要条件。

第三条 认定命名州级农业产业园,须经过统一组织的申报、现场测评、评审。按照楚政发〔2018〕2号文件,州农业局和州财政局牵头组织现代农业园区的评审工作,评审结果报请州人民政府批准后命名。

获得州人民政府批准命名的州级农业产业园,按照楚政发〔2018〕2号文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金融及其他有关政策扶持,择优支持申报省级、国家级园区。

第二章 申报和审查

第四条 园区创建申报认定工作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园区自愿、县市推荐、州级评审的程序开展。

第五条 州级农业产业园申报创建条件:

(一)具备“五化”标准

1.生产基地规模化。紧紧围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重点产业和区域性特色产业,统筹调整粮经饲种植结构,大力发展规模高效种养业,建成一批优势突出、特色明显、相对集中的原料生产基地或产业带。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基地生产专业化、组织化和适度规模化。

2.农产品加工集群化。依托主导产业,引导加工企业向产业园聚集,培育一批产业链条完整、核心竞争力明显、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业“小巨人”和龙头企业,促进加工业集群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1:1。

3.产业发展品牌化。建立标准化生产体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培育壮大一批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实现全覆盖。推进农业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品牌目录制度。

4.发展模式绿色化。发展资源集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培育宜居宜业特色村镇。加强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防治,提高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大力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确保污水、废气排放达标,垃圾处理率达100%,推动生产、生活、生态同步改善。

5.坚持业态功能齐全化。布局建设一批配套的批发市场和冷链物流中心,推动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有机衔接。发展一批电子商务、定制农业等流通新模式、新业态,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占总销售额的15%以上。推进农业与休闲旅游、文化创意、健康养生等深度融合,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服务设施,休闲农业经营收入和接待能力持续提高。

(二)基本实现“四融合”

1.实现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

2.实现产业、科技、文化、资本融合。

3.实现线上与线下融合。

4.实现吃住行、游购娱、康体休融合。

(三)具有“五支撑”

园区有核心区、主导产业、产业链、重点企业、具体项目五项支撑。

(四)达到“十个一”

1.做好一个规划。园区建设规划应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为主要内容,体现产业融合,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农业发展规划相衔接,明确功能定位、建设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经过有关部门和专家充分论证。

2.培强一个主体。有龙头企业带动引领,社会化服务能力比较完备。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主体发育良好,合作经营水平较高,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

3.流转一片土地。园区农村土地流转达到较高水平,流转年限不低于10年。生产型园区面积需达到1万亩以上,土地流转面积达到40%以上,年产值超过10亿元和单位面积产值、农民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

4.突出一个科技孵化和展示平台。围绕园区创业创新,建设一个集园区科技成果展示、企业产品推介、园区规划及发展成效宣传等为一体的综合展示平台。

5.做响一个品牌。园区农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率达到100%,并至少获得1个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称号。

6.建立一套服务体系。园区建设主体清晰、管理部门明确、规章制度健全。建立科学的组织管理机制、高效的经营管理机制、灵活的招商引资机制和健全的社会化服务机制。

7.完善一套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园区应设置专门的农资贮放场所,建立农资进出台账和生产记录档案,农产品质量检测、准出和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全面推行。

8.创建一个绿色生态环境。园区废弃农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回收率达到100%,作物残枝落叶等废弃物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田园清洁;园区绿化、美化,环境优良。

9.构建一个休闲观光场所。园区观光休闲、农事体验、科技展示、学生实践和素质教育休闲农业内容丰富,市民参与度高。

10.激发一个好的业态。园区农产品生产、加工、运销、配套服务业全产业链完善,带动区域性主导产业培植发展作用明显。

第六条 创建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县市农业主管部门的正式上报文件。

(二)州级农业产业园申报书。对照州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条件,说明园区名称、范围规模、建设内容、管理和运行方面的具体情况,主要特色和优势,取得的成效和荣誉,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提供必要的文件、材料或说明。

(三)其他有关材料。主要包括园区成立的有关材料、园区建设规划或建设方案、产品认证等。养殖园区还应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证书、环评报告、养殖档案等资料。

第三章 评审

第七条 州级农业产业园区每年评审1次,评审采取现场测评和室内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 评审工作由州农业局和州财政局牵头,负责评审委员会的组织、协调、服务及其他日常工作,组织安排园区申报创建工作。

第九条 评审委员会由有关部门符合专业素养条件的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数量不少于二分之一;从事农业规划、科学研究、技术推广、产业发展和农业经济管理工作;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第十条 评审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监督。入选建议名单,报州人民政府审批。

第四章 命名与管理

第十一条 经州人民政府批准认定的园区命名为“楚雄州现代农业产业园”。

第十二条 州级农业产业园实行动态监测考评制度。对命名认定的州级农业产业园,每年组织监测考评1次。监测考评由州农业局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对不符合条件的报州人民政府同意,取消其资格。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州农业局负责解释。

 

政策解读:解读《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