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8-0918002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09-18 09:02:13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葡萄产业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楚雄州葡萄产业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30000249201000

 

楚雄州葡萄产业开发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08年单位成立之初,人事部门明确本单位职能为服务中国西南国际葡萄酒城项目建设。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处理中国西南国际葡萄酒城项目遗留问题,管理南华徐营酿酒葡萄种苗基地。

2落实精准扶贫工作任务,下派2名扶贫工作队员到基层开展工作;

3继续做好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日常管理、验收准备、专家现场考察接待、验收视频答辩等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科技部验收。

4、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强化四个意识,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结算单位共1个,属财政全供给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截止2017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本单位在职人员编制19人,事业编制19人。年初实有在职职工9人、退休职工1人,年末实有在职职工7人(工作变动调出2人),退休人员 1人。在职职工属财政全供养人员,退休人员在社保发放退休费。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54.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3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134.70万元相比增加了19.68%,增加原因主要是政策性增资,人员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5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98万元,占总支出的91.32%;项目支出13.40万元,占总支出的8.68%。与上年134.70万元相比增加了19.68%,增加原因主要是政策性增资,人员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98万元。与上年122.06万元相比增加了15.5%,增加主要原因为2016年政策性增资增加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3.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4%。人员经费支出人均14.2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均1.4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本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40万元。与上年12.63万元相比增加了6.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年终绩效考核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兑现2016年综合绩效考核奖和预发2017年综合绩效考核奖11.4万元,南华酿酒葡萄种苗基地专用材料费、劳务费、水电费等支出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34.70万元相比增加了19.68%,增加主要原因2016年政策性增资增加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4.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96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3.02万元,兑现2016年综合绩效考核奖和预发2017年综合考核绩效11.4万元,南华酿酒葡萄种苗基地专用材料费、劳务费、水电费等支出2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的1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的13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发生精准扶贫和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相关工作接待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2.67万元减少2.4万元,下降89.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7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2万元,下降60.8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改革取消本单位公务用车,本单位不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公务接待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业科技园区和精准扶贫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2万元,与上年17.69万元对比减少4.67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了车辆运行费用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支出为:办公费4.02万元、邮电费0.71万元、物业管理费0.44万元、差旅费2.77万元、培训费0.06万元、接待费0.27万元、工会经费2.58万元、其他交通费0.9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2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50.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50.7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0.79 

 

50.79 

 

 

 

50.7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专用材料费:反映基地日常管理使用的农药、化肥等费用支出;

2、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3、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退休费、医疗费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249201111

 


附件4.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8091208315140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