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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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疾病和手术操作分类代码更新切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8 16:22:05 来源: 作者: 点击:[]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州医疗保险管理局,州级各公立医疗机构:

    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全省医保系统使用医保疾病诊断、手术操作分类代码结算有关事项通知》(云医保[2019]153号)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使用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医保疾病诊断、手术操作分类代码与参保人和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结算。为确保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正确结算和在医保经办机构正常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新版疾病和手术操作分类代码更新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在12月20日前完成医保疾病诊断、手术操作分类代码(附件1)的对照转换工作。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上传参保患者病案首页和结算数据时,使用最新医保疾病诊断、手术操作分类代码。

    二、部分特殊待遇结算的诊断上传方式

    旧版疾病代码中,有部分编码与特殊疾病慢性病门诊、生育报销、重大疾病、病种付费等待遇报销直接关联(特殊待遇疾病编码见附4),为确保上述费用能够正常结算待遇,在上传医保结算时确诊诊断仍然按照原始特殊编码上传作为医保待遇识别,但同时需要将对应的新版疾病编码以多诊断方式上传。

    非特殊待遇的病种结算,均按照新版疾病编码上传结算。

    三、开展DRGs付费定点医疗机构疾病诊断切换

    对按照DRGs付费的定点医疗机构,在上传2019年12月份以前的病案首页时,在2020年1月7日前全部按照旧版(国临版1.1)疾病诊断上传。在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12日期间东软公司需要对执行DRGs付费的医院的分组器的诊断编码和手术操作编码进行切换,医院端将不能上传病案首页。DRGs付费的定点医疗机构在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12日期间做好2019年和2020年疾病诊断编码及手术操作编码的切换的工作,2020年1月份及以后的病案首页在1月12日之后再上传,并且必须以新版疾病编码上传。

    四、在使用医保疾病诊断、手术操作分类代码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以下机构联系(附件1.2.3.4请自行在网站下载http://ylbzj.cxz.gov.cn)。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钟海  0878-3019561  

    成都东软  孙天翼  13066682001

    成都东软  邓  港  15808805864

    附件1: 医保版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代码v1.0(含国临、国标对照)云南省(3).zip 

    附件2: 附件2 医保疾病诊断切换流程.docx

    附件3: 楚雄职工-新版疾病编码与旧版疾病编码相同名称不同列表.xlsx      楚雄居民-新版疾病编码与旧版疾病编码相同名称不同列表.xlsx

    附件4: 附件4_楚雄州须暂时保留的旧疾病代码.xls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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