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双柏县、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永仁县、武定县、禄丰县民宗局,州中医院(云南省彝医医院):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双百”工程被列入2019年10件惠民实事。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圆满完成,根据省民宗委《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10件惠民实事推进落实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双百”工程的通知》(云民宗办发〔2019〕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10件惠民实事的重要意义
2019年10件惠民实事,事关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各族群众密切关注。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双百”工程作为其中一项内容,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州民宗委系统及相关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将组织实施好该工程作为2019年度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心,本着为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确保该工程按质按量顺利完成。
二、细化责任,全面完成省级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双百”工程各项任务
(一)总体目标及主办单位
2019年总体目标:实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9个,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2个。继续推进民族文化“双百”工程,培养2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突出人才, 打造2个民族文化精品。各县、市(单位)具体目标任务和项目表详见附件1。
主办单位:州民宗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任务
1.落实工程资金。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双百”工程省对下资金,根据省民宗委民族宗教专项资金按照《云南省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民宗联发〔2016〕2号)要求,省财政厅已于2018年12月下达到项目所在县或州民宗委(下达文件为云财农〔2018〕302号)。各县(市)民宗局要及时向县、市政府汇报,协调当地财政部门下拨资金,安排所在县(乡、镇)落实资金,确保所有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同时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监控有效、档案规范完整,确保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安全和高效。
2.提高工程质量。坚持将“惠民”作为根本方向,以加强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出发点,以繁荣发展民族文化、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落脚点,以文化扶贫、文旅融合、乡村振兴等方针战略为结合点,切实提升工程惠民的质量和范围。要全力以赴抓好项目实施绩效,对所在区域内工程项目,制定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和实施计划,每一个子项目都要明确任务,每一条绩效指标都要细化分解,真正将各项惠民内容落细落小落实到位。要扎实推进工程项目实施进度,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资金执行等各项工作,确保所有项目2019年度内全面完成。
3.加强工程督查。要切实加强督查工作,制定科学周密的督查计划,统筹运用定期跟踪、阶段总结、实地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工程项目实施质量、实施绩效、实施进度、资金使用等进行全方位督查,全面掌握工程实施各项情况,并按照要求定期报送。省、州民族宗教委将每季度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各县、市(单位)要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抓好落实,扎实推进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双百”工程各项工作
(一)各县、市(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并将联络员信息于3月1日前报州民宗委文化语文科。
(二)各县、市(单位)制定本县、市(单位)项目实施方案或计划(含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工作计划、绩效设置、督查计划等),于3月1日前报州民宗委文化语文科。
(三)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省民宗委要求,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自3月起,各县、市(单位)要于每月15号之前,逐月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含纸质和电子版,进展情况表详见附件2);并于6月20日、10月1日、12月5日分别将上半年、前3季度、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含工作总结和项目进展情况表)报州民宗委文化语文科。
(四)各县、市(单位)要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实施台账制度,并做好省政府办公厅专项督查和省、州民族宗教委实地抽查等相关配合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普林武 3120470(传真)13508859746
邮箱:648537117@qq.com
地址:楚雄市鹿城镇阳光大道283号
附件:1.项目任务表
2.项目进展情况逐月报送表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2月22日
附件1:
2019年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及“双百”工程项目任务表
区域 |
实施单位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任务金额 |
合计 |
楚雄 |
楚雄市民宗局 |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 |
楚雄市吕合镇民族文化博物馆 |
10 |
295 |
双柏县民宗局 |
双柏县大麦地镇小豹子笙传承与发展 |
15 |
牟定县民宗局 |
牟定县左脚舞综合传承保护 |
15 |
南华县民宗局 |
民族民间文化收集整理和陈列布展 |
15 |
大姚县民宗局 |
三台乡彝族服装节文化传承保护 |
10 |
永仁县民宗局 |
中和镇彝族刺绣文化抢救征集保护 |
10 |
永仁县民宗局 |
宜就镇民族民间器乐制作、演奏技艺传承保护 |
10 |
武定县民宗局 |
武定县民族文化传承保护 |
15 |
禄丰县民宗局 |
和平镇苗族传统芦笙制作技艺抢救保护 |
10 |
大姚县民宗局 |
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 |
彝族刺绣技艺保护与开发补助 |
30 |
楚雄市民宗局 |
彝绣传统技艺传承与文创产品开发 |
15 |
双柏县民宗局 |
民族文化百名人才工程 |
查姆(方贵生) |
10 |
姚安县民宗局 |
梅葛(郭有珍) |
10 |
楚雄州民宗委 |
民族文化百项精品工程 |
七彩云南2018(国际)民族赛装文化节 |
80 |
楚雄州民宗委 |
《彝医药典籍》编纂 |
40 |
附件2:
2019年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及“双百”工程项目进展情况逐月报送表
(2019年 月)
填报人: 填报日期: 联系电话:
行政区划 |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项目进展情况 |
资金支出情况 |
项目惠民情况 |
备注 |
已完成工作 |
未完成工作 |
安排金额 |
支出金额 |
支出比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报说明
一、关于“行政区划”,项目实施单位所在的行政区域,明确到县,省本级项目请直接填写省本级。
二、关于“项目名称”,按照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双百”工程任务表确定的项目,逐项对应填写。
三、关于“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实际如实填写;若实施单位有多个的,一并填写。
四、关于“项目进展情况”。
(一)关于“已完成工作”,请根据项目工作实际逐条填写,要求明细和量化,不能量化的请详细用文字说明。例:1.开展前期调研,共3人到XXX、XXX、XXX等地调研3天;2.征集XXX族古籍10部;3.培训XXX人XXX天;
(二)关于“未完成工作”,根据项目计划,将未完成的工作逐项列出。
五、关于“资金支出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六、关于“项目惠民情况”,指的是项目惠民的区域范围、民族种类、人口数量、惠民成果等。例:项目覆盖XXX个县XXX个乡镇XXX个村,XXX族、XXX族等XXX个少数民族,培训了XXX人,并辐射XXX区域约XXX人;项目将培训、出版、制作XXX,并免费赠送、演出XXX范围。
七、关于“备注”,填写项目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八、根据项目实际,表格可在保留填报要素的基础自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