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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2 08:00:55 来源: 作者: 点击:[]

各县市民宗局,委机关各科室,全州性各宗教团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州民族宗教系统行政执法行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经州民族宗教委党组研究,现将2020年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各县市民宗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认真开展民族宗教行政监管工作,提高监管效能,促进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行政工作规范、有序、高效、便民的行政检查。

二、主要任务

按照省民族宗教委和州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2019年,州民族宗教委已研究印发了《楚雄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各县市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在开展工作中,规范部门行政检查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障监管对象的合法权益,减轻监管对象的负担,要强化依法行政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切实维护全州民族宗教领域长期和谐稳定的局面。

三、工作安排

为确保2020年度全州民族宗教系统“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的完成,各县市民宗部门,委机关相关科室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各自职权清单和工作实际,在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工作任务。

四、相关要求

(一)细化工作措施。各县市民宗局,委机关相关科室,要严格对照行政检查实施依据,认真梳理执法职权清单,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真实、合法、有效、可行的“一单、两库、一细则”。要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步骤程序,确保工作中所有材料内容符合工作要求、工作数据和情况准确详实。

(二)上报总结材料。各县市民宗局工作结束后,请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含电子文档)报州民族宗教委政策法规科以便统一汇总上报省民族宗教委和州级有关部门。联系人及电话:龙文德3133801,邮箱:1614054865@qq.com

(三)严格督查考核。州民族宗教委将对各县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工作完成质量列入2020年度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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