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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整改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6-11-02 08:18:00 来源: 作者: 点击:[]

  近日,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转交禄丰县认真办理。现将第十六期一件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禄丰天宝磷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
  (一)基本情况
  据投诉人反映,禄丰天宝磷化工有限公司在生产中大量排放刺激性气体,粉尘污染严重,有毒有害废水排入河流。
  (二)核查情况
  针对举报件反映的问题,禄丰县及时派出督察组,对禄丰天宝磷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经调查核实,粉尘虽经监测达标,但存在一定影响,举报件反映问题基本属实。该公司目前共有生产废气治理设施10套,水处理设施4套,消声设施1套,已累计投资2000余万元用于“三废”治理设施建设,主要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经对2015年、2016年公司监测结果进行核查,该公司9个有组织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监测值及4个点位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浓度监测值均满足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达标排放。企业生产废水均配套有收集处理回用系统,处理达到工艺要求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磷石膏渣场扬尘问题已于8月3日完成整改,建有洒水喷淋抑尘设施。
  二、关于禄丰威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
  (一)基本情况
  据投诉人反映,禄丰威龙硫酸厂在2015年7月超标排放刺激性气体致使上千亩水稻等农作物绝收,但仅对受害群众赔付了300万。
  (二)核查情况
  针对举报件反映的问题,禄丰县及时派出督察组,对威龙化工科技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2015年6月24日,该公司发生硫酸雾非正常排放事件,污染事件发生后,禄丰县政府及时成立工作组,到受污染区域进行损失情况调查,并根据当地各种农作物生产投入成本、市场价格与收益测算,将损失程度分为重度、中度、轻度三级制订出各种农作物补偿标准,按照各户受损面积计算造册补偿到户,企业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此次受污染的村民及时给予了补偿,共计补偿3987295元。该公司在做好补偿群众损失工作的同时,对内部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并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
  三、关于禄丰勤攀化工有限公司环境问题
  (一)基本情况
  据投诉人反映,禄丰勤攀化工有限公司在生产中大量排放刺激性气味,粉尘污染严重,废水乱排。
  (二)核查情况
  针对举报件反映的问题,禄丰县及时派出督察组,对禄丰勤攀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经调查核实,粉尘虽经监测达标,但存在一定影响,举报件反映问题基本属实。该公司累计投入5000余万元用于建设和改造各类环保治理设施。所有废气排口均配套建设有治理设施,经对7个废气排放口、4个厂界点及距离该公司最近的敏感点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该公司各废气排放口及厂界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敏感点特征污染物浓度均满足相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废气污染物排放达标,生产废水全部封闭循环不外排。
  四、下步工作计划
  禄丰天宝磷化工有限公司、禄丰勤攀化工有限公司由于行业生产特点,不可避免地在部分生产工段、车辆运输和磷石膏堆放过程等环节产生部分扬尘(粉尘),虽经监测达标但还是有一定影响,楚雄州责成禄丰县督促企业要继续加大厂区和堆场洒水降尘、物流运输车辆遮盖密闭和无组织粉尘治理工作力度,将粉尘(扬尘)造成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楚雄州人民政府责成禄丰县要举一反三,始终保持执法监管的高压态势,认真督促相关企业按期完成整改工作,加大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并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同时督促企业加大环保投入,确保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禄丰县要坚决落实“一法四配套”,对环境违法案件依法严厉查处,该停产的一律停产,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坚决移交,严厉打击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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