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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以改革试点为契机点燃基层社会治理“新引擎”

发布日期:2022-01-22 11:00:42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邓婷丽 点击:[]

楚雄市以东华镇、大过口乡自2020年7月被列为全省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为契机,坚持先行先试、大胆探索,聚焦基层“责大权小”“看得见管不了”等治理难题和堵点,按照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要求,通过精准赋权、整合资源、下沉事权、健全体制、完善机制等系列措施,全力推行“一颗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在赋能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上持续发力,大力提升了基层治理水平和效能,点燃了基层社会治理“新引擎”。

楚雄市坚持超前谋划、高位推动,成立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组建工作专班、建立任务清单、压实改革责任,高位推动工作落实。制定下发了《楚雄市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5个配套制度文件,细化分解了7项重点改革任务,形成“1+5”的系列改革配套制度,确保试点改革工作目标清、方向明。立足乡镇现代化治理需求,充分优化整合2个试点乡镇现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机构和人员,设立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局,组建政务服务中心,机构调整设置为“4办1局6中心1所”,统一承担试点乡镇的审批服务和综合执法工作。通过创新体制机构、重塑组织架构,突破了乡镇条块分割、条条分离、块块分散的管理体制瓶颈,进一步盘活了乡镇的机构编制资源,减少了管理层级、提高了管理效能,初步构建起了更加简约高效的管理体制。

该市按照“权责相称、依法依规、宜放则放”的原则,坚持把群众关心关注、基层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权限下放基层,赋予2个试点乡镇行政处罚职权各217项,行政许可等行政职权各40项,公共服务事项各6项,形成了试点乡镇行政审批、综合执法、公共服务3个事项清单。赋予2个试点乡镇党委对市级派驻垂管机构的调度管理和考核评价权,出台了《楚雄市改革试点乡镇及驻乡镇垂管机构干部统筹管理办法(试行)》,推行垂直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将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国土资源所、司法所人员纳入试点乡镇日常统筹管理考核,配套的公用经费、年终综合绩效奖励资金等由市财政核拨至试点乡镇统筹管理。通过推动权限下沉、健全上下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扩大了乡镇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促进了乡镇资源与人员力量的有序整合,极大增强了乡镇党委、政府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能力,使基层各类机构、组织在服务保障群众需求上大有可为。

该市按照“宜划则划”的原则,将市级赋权及分散在试点乡镇站所(中心)的审批事项统一划入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局,公共服务事项统一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推动市场监管所、国土资源所等垂管单位直接面对企业、群众,且办件频次较高的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审批专网建设,推动“前台+后台”模式顺畅运行,结合实际联合运用“一窗变多窗”,推动审批服务集约化、便民化、智能化、高效化,着力打造“一门受理、一窗通办”的审批服务新模式。充分运用楚雄市在全省“放管服”改革成功经验,采取集中培训、分批轮训、到乡镇“蹲点”培训、线上指导等方式,对试点乡镇承接审批业务的人员开展了精细化培训,2个试点乡镇审批服务执法工作机构挂牌运行以来,累计办理审批事项650余项,公共服务事项1500余项,“一颗印章管审批”工作已步入正轨。

结合赋予试点乡镇的农业农村、国土、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领域的217项行政处罚事项,以全市数字乡村建设、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疏通基层社会治理堵点等重点工作为突破口,大力推进跨行业、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通过实行试点乡镇市场监管所与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局集中办公、人员统一管理,整合全乡镇执法资源力量,从源头上解决乡镇无权执法以及执法力量分散、跨领域跨行业综合执法难等问题。目前,试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持续有力推进,累计开展行政执法检查120余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件,基层治理成效凸显、内生动力不断得到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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