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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外出务工多年如何迁回原籍
留言日期 2022-07-25
发言内容 你好,本人原籍禄丰县彩云镇罗川街松石办事处屯村,1992年跟随父亲将户口转移到昆明市晋宁县晋城镇读书,户口与父亲登记在晋城镇,2003年父亲病故,2004年毕业后在昆明市云南阳光到期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期间一直住公司宿舍,节假日回原籍屯村生活;因工作单位经营不善长期不发工资于2014年11月辞职,办理了失业证,至今一直在省内打工。目前家中只有老母亲一人,为彩云镇罗川街松石办事处屯村村民,妻子为临沧市云县幸福镇盘河村人,育有2子,因在外没有固定居所,长子读书困难重重,本人多次到彩云镇罗城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咨询迁回原籍,松石乡办事处也开具了《同意接受》,但因为资料总是不全派出所一直未能办理,特此求助,是否能迁回,如能到底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及流程等,万分感谢!
联系人姓名 陈**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回复部门 禄丰市政府办
回复时间 2022-07-27
回复内容     关于“外出务工多年如何迁回原籍”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经认真核实,现答复如下:
    按照云南省公安厅印发的户籍业务工作指南关于“常住户口登记在乡村地区的人员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取得其他宅基地使用权并实际居住,或与其父母、配偶、子女在其他乡村地区共同居住,且其父母、配偶、子女具备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基本生产生活资料的,可以在实际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规定,反映人需持有其母亲的宅基地使用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且本人需在彩云松石村委会(属乡村地区)实际连续居住满半年,才能将户口迁回彩云松石村委会。


                               禄丰市公安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