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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楚雄市居民用电电价的咨询
留言日期 2022-07-14
发言内容 你好 我是家住楚雄开发区盛业家园的住户   目前我们电费由开发商代收  5毛一度    不知 收费是否合理  这个收费持续了好多年    特向你部门咨询  
联系人姓名 陶**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回复部门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22-07-18
回复内容 咨询人您好:
来件收悉,根据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价格〔2012〕92号文件“供电企业对合表业主或者物业服务单位统一按每千瓦时 0.51元执行,合表业主或者物业服务单位按每千瓦时0.51元与居民用户结算,不得擅自加价或分摊电量”的规定,经核实,楚雄开发区盛业家园挂靠并由楚雄盛业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按每千瓦时(度)0.5元收取电费,符合政策规定。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