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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惠民路社区要求低保人员参与额外“义务”劳动问题
留言日期 2022-07-08
发言内容   惠民路社区要求低保人员到社区做不符合其年龄的劳动“义务”。
  本社区拿低保人员大多数60,70岁以上,无收入,无子女,有老年病,有的智力存在问题等,但惠民路社区开创性地要求低保人员到社区做原本属于社区工作人员的劳动工作,与我国的尊老爱幼价值观相违背。
  低保人员生活不易,请不要再加重他们的负担,请调查论证这一“义务”劳动是否合理,是否规范?
联系人姓名 王**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回复部门 禄丰市政府办
回复时间 2022-07-18
回复内容     关于“惠民路社区要求低保人员参与额外“义务”劳动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经认真核实,现答复如下: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征询惠民路社区低保人员意见建议,其同意自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提醒进入社区的人员戴好口罩,测量体温并进行登记。
    为照顾值守的低保人员,社区提供了开水、座椅、遮阳帐篷,并未安排其进行其他劳动,且每隔10天只需到社区大门内进行一次志愿者值守。
    感谢市民朋友们对我镇社区工作的监督与支持。若有疑惑,可致电金山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4122869。

                   金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