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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szfxxgk-04_/2019-0226003 公开目录:州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12-14 09:35:59 文  号:楚政办通〔2018〕67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云南省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实施方案文件的通知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云南省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实施方案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7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引导和规范企业境外投资方向

各级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鼓励开展、限制开展、禁止开展”三方面的境外投资要求,切实引导和规范我州企业境外投资方向,积极鼓励我州企业从事鼓励开展领域的境外投资,引导企业审慎参与限制开展的境外投资,严格管控禁止开展的境外投资,进一步规范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活动,有效防范和应对境外投资风险,树立企业境外投资良好形象,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州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有关要求执行,并由州国资委提出审核意见。

二、认真做好企业境外投资服务工作

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国资委、州外侨办、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等部门要结合我州实际,适时研究提出加快推进对外投资合作的指导意见,分类指导,减少和避免企业盲目投资。要不断完善对外投资管理机制,加强对外投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面落实对外投资便利化政策措施,引导企业主动参与国际合作,推动我州优势产业、产品和企业走出去。

三、建立“走出去”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由州发改委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参与,定期通报对外投资项目情况,研究解决对外投资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2018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