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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szfxxgk-/2022-0316001 公开目录: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03-11 17:18:30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

楚雄州“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

目 录

前 言(3)

第一章 规划基础和形势预判(4)

第一节 消防救援事业“十三五”奠定的发展基础条件(4)

第二节“十四五”时期消防安全形势总体预判(9)

第二章 总体要求(14)

第一节 指导思想(14)

第二节 基本原则(14)

第三节 发展目标(15)

第三章 主要任务(19)

第一节 深化消防责任体系建设(19)

第二节 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22)

第三节 提升各类灾害综合应对处置能力(26)

第四节 加强消防安全文化和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建设(28)

第五节 重大项目(29)

第四章 保障措施(40)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40)

第二节 落实经费保障(40)

第三节 实行考评问效(41)

附件:1.楚雄州“十四五”消防救援队站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表(42)

2.楚雄州“十四五”消防救援车辆器材装备建设规划表(45)

3.楚雄州“十四五”消防指挥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表(50)

4.楚雄州“十四五”消防战勤保障建设项目表(51)

5.楚雄州“十四五”特种灾害事故专业救援队伍建设规划表(52)

6.楚雄州“十四五”市政消火栓建设规划表(55)

7.楚雄州“十四五”消防宣传建设项目表(56)

前 言

楚雄州“十四五”时期将迎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消防体制机制改革后,消防救援事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关键五年。新征程伊始,必须紧紧把握全州经济社会重大发展战略、打造滇中城市群新增长极带来的消防发展机遇与挑战,科学编制好“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规划,实现全州消防救援事业同步发展,推进全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全面推进新时期全州消防救援事业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楚雄彝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楚雄州“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楚雄州“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期间为:2021年至2025年。

第一章规划基础和形势预判

第一节 消防救援事业“十三五”奠定的发展基础条件

“十三五”时期,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协作下,《楚雄州“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不断推进,确保了全州火灾形势的稳定,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楚雄州“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共明确目标任务12大项44小项,已完成19个小项,未完成22项,未启动1项,取消2项,完成率为43%。

“十三五”时期,全州共发生火灾1365起,死亡10人,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2011.96万元。全州年均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为0.08,年均GDP火灾损失率为0.036‰,均在“十三五”规划约束性指标内,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全州社会面火灾形势保持平稳。

2.消防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

消防水源建设进展顺利。全州新建市政消火栓1847个,完成既定目标。

突破消防队站建设难点。(1)迁建项目方面:南华县消防救援大队、大姚县消防救援大队迁建工程主体建筑已封顶;武定县消防救援大队、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迁建已开工建设。(2)新建项目方面:新建楚雄市消防救援二中队计划与楚雄州综合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合并建设,完成时间将同步延后;新建云南石化产业园禄丰消防救援站,在州政府取消该工业园区项目后同期取消。(3)改造项目方面:楚雄市消防救援大队维修改造已完成,总投资100万元;牟定县消防救援大队维修改造已完成,总投资136.74万元。

全州消防训练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方面:(1)楚雄州应急救援中心暨综合保障基地正在抓紧实施,其中:应急救援战勤保障大队已完成建设。救援物资模块仓库用房、综合应急救援训练基地项目一期总投资2440万元,主体建设1966.22万元现已完工。(2)楚雄州石油化工火灾扑救专业训练基地建设拟将石油化工管线、储罐及工艺训练设施建设调整为三期建设,二期先建设体能技能训练场地设施,用地45.5亩,总投资3306万元,建设体能技能训练场1块(含综合训练场、看台、路面硬化、场地绿化等)、10层综合训练塔1栋,将延后推进。

3.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卓有成效。

严格依法治火。根据火灾形势需要,将制定《楚雄彝族自治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划目标,调整为启动《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的立法工作。全州共开展4次州级和县市“一法一条例”落实情况的人大专项督导检查。

强化消防责任体系。2016-2020年,州政府、各县市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绩效目标并进行考核,逐年签订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住建、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卫健等行业部门强化消防监管协作。

消防宣传培训全面推进。全州946所中小学校实现“三落实”,完成率100%。微博微信公众号关注数达到8万,完成率100%。全州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持证人数为935人,持证率100%。

消防网格化管理不断健全。全州各县市已建设完成消防网格责任,有消防网格管理员3153人。县市、乡镇、村(社区)三级消防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覆盖率100%。

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全州整改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54家、区域性火灾隐患5个,整改率100%。

发挥智慧消防监管作用。全州322家易燃易爆单位和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纳入“天眼”监控管理系统。消防控制室“天眼”全程监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列为全州科技创新项目。

4.灭火应急救援能力上新台阶。

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不断建立健全。全州已建设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92个,其中一级政府专职消防队11个,二级政府专职消防队55个,达标率为71%。全州城市消防站共补齐专职消防队员589人,普通消防站执勤力量全部达到30人、特勤消防站执勤力量达到45人标准,通过消防员职业鉴定持证589人,持证率100%。建设完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637个,完成率100%;新建社区微型消防站127个,完成率100%;行政村建成微型消防站772个,完成率79%。

构建典型灾害事故专业救援队伍。全州共完成地震救援重型搜救1队45人建设,地震救援轻型搜救分队10队130人建设,水域事故专业救援1队30人建设,搜救犬分队1队15人15犬建设,供水分队1队10人建设,道路交通事故专业救援队1队32人建设,石油化工轻型专业救援1队17车76人建设,站级抗洪抢险专业救援队5队10车5艇30人建设。

加强灭火应急救援演练。全州共制定数字化预案637个,完成率99.2%。组织多部门应急救援联合演练17次。

升级更新灭火救援通信装备。灭火救援单兵音视频传输完成由3G向4G提升,通讯模拟集群完成向数字集群升级建设;全州灭火救援指挥调度网100兆链路热备建设完成率100%,11个消防救援站配备了卫星电话;州级配备工业级多旋翼无人机1台;一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全部接入119消防接处警系统,配备PTT对讲设备。

5.综合保障能力增强。

扩充专业人才库。全州建立灭火救援、消防监督、火灾事故调查、消防财会审计、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行业特有工种等6类人才库,人才数量83人。

增强人员经费保障。2016-2020年按照2640元/人.月,落实保障城市消防站专职消防队员、文员经费。

优化补齐灭火救援车辆及器材装备、药剂。全州共投入经费3301.22万元,用于优化消防救援车辆装备,补充灭火救援药剂,新增消防救援车辆15辆,选配战勤保障车10辆。共配备新型防护装备10986件(套),购置灭火药剂160吨。

切实改善消防救援人员工作生活环境。通过推动消防指战员公寓房建设,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公寓房已建设35套投入使用;武定县消防救援大队12套公寓房与营房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合并进行,已开工建设;牟定县消防救援大队、楚雄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寓房数量已达标,调整取消公寓房建设计划。

专栏1 “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重点目标推进表

项 目

实际数

完成目标情况

十三五目标

火灾形势

年均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年均GDP火灾损失率

0.08,0.036‰

100%

已完成

立法

《楚雄彝族自治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未启动

0

未完成

消防规划

城市(县城)消防专项规划编制(修改)

103份

100%

已完成

消防规划纳入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

0

0

未完成

消防水源

新建市政消火栓(个)

2016年507个、2017年520个、2018年270个、2019年268个、2020年290个。

100%

已完成

消防队站

迁建4个二级消防站

2个完成搬迁,2个完成主体封顶。

50%

未完成

新建1个二级消防站

正在建设中

0

未完成

新建专业消防站1个

项目取消

0

未完成

改造二级消防站2个

完成1个,另一个已开工建设。

50%

已完成

楚雄州应急救援中心暨综合保障基地

应急救援战勤保障大队、 救援物资模块仓库用房、综合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及其他应急救援项目,项目总投资7765万元。

建设中

25%

未完成

楚雄州石油化工火灾扑救专业训练基地

石油化工管线、储罐及工艺训练设施,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

调整为三期建设,二期先建设体能技能训练场地设施

0

未完成

消防指战员公寓房

消防救援支队机关,武定县消防救援大队

(楚雄市和牟定县公寓房项目取消)

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已完成,武定县消防救援大队已开工建设

50%

未完成

防火灭火及应急救援队伍

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达标66个

71%

已完成

消防协警及文员配备

新招专职消防队员159人,消防文员90人

100%

已完成

典型灾害事故专业救援队伍

17支

100%

已完成

网格化管理

消防网格7924个

100%

已完成

微型消防站

重点单位637个/社区127个/行政村772

100%

已完成

志愿消防队

973个

100%

已完成

火灾防控

文物古建、连片村寨、传统村落

文物古建单位33个,连片村寨8个,传统村落20个

100%

已完成

火灾保险

农村房屋火灾财产保险347296户

100%

已完成

消防信息科技化

灭火救援信息化

全州灭火救援指挥调度网100兆链路热备建设

已建设

100%

已完成

州级配备工业级多旋翼无人航拍系统

1个

100%

已完成

扩建州级消防信息中心机房

建设中

0

未完成

建设消防执法记录仪系统管理平台

0

0

未完成

配备静中通卫星通信指挥车

0

0

未完成

模拟集群向数字集群转变

已建设

100%

已完成

基层中队配备卫星平板终端

已配备

100%

已完成

119消防接处警系统与公安PGIS的数据对接应用

项目已取消

0

未完成

三个协作区主战大队配备轻型多旋翼无人机

未配备

0

未完成

升级全州PTT对讲手机;

已建设

100%

已完成

60%政府专职消防队纳入统一指挥调度体系

未建设

0

未完成

建设微型消防站警情受理反馈终端系统,接入消防119接处警系统

未建设

0

未完成

建设“消防通”APP移动警务平台

未建设

0

未完成

升级改造119消防指挥中心基础硬件

未建设

0

未完成

应用消防私有云

项目已取消

0

未完成

“天眼”监控

纳入监控单位

322个

100%

已完成

综合保障能力

6类专业人才库

83人

41.5%

已完成

城市消防站专职队人员保障经费

2640元/人

100%

已完成

优化补齐灭火救援车辆及器材装备、药剂

3301.22万元

100%

已完成

新配灭火救援车辆

已完成采购审批

20%

已完成

新型防护装备配备

10986件(套)

80%

已完成

灭火救援物资配备

160t

100%

已完成

配齐各类选配战勤保障车辆

10

100%

已完成

云南石化产业园禄丰消防站车辆器材装备购置

项目已取消

0

未完成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消防安全形势总体预判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将新发展理念贯彻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实现更为安全的发展。进入“十四五”时期,面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和新旧风险交织叠加的新形势,全州消防救援事业机遇与挑战并存、压力与动力共生,综合分析研判如下:

1.“十三五”时期消防规划执行存在的问题。

“十三五”时期楚雄州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的落实取得了部分成效,但综览完成比率,在消防队站、车辆器材装备保障、指挥通信建设等方面,差缺较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依规执行难,以规促建作用不明显。重点建设项目虽然列入了规划,但在落实建设资金过程中,对规划支撑作用有限,部分重点建设项目推进迟缓。搬迁建设的4个二级消防站仅南华县、大姚县完成建设目标,武定县、姚安县无法按期完成。新建的二级消防站楚雄市消防救援二中队与楚雄州应急救援中心合并建设,受整体项目推进影响,不能按期完成。楚雄州石油化工火灾扑救专业训练基地未立项,不能按期完成。

——消防救援人员及装备建设综合保障不到位。一是典型灾害事故专业救援队伍、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招收及经费保障难。二是灭火救援车辆、器材装备经费争取困难仍然是制约灭火救援力量的关键因素。三是灭火救援信息化建设差距较大,在硬件设施和软件建设上均滞后于灭火救援形势任务要求。

——社会消防监管效果与《规划》要求差距大。一是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还不到位,“一法一条例”、《楚雄州消火栓管理办法》、《楚雄州实施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执行还有差距。二是消防责任追究还不到位。虽然各级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绩效目标,但对行业部门未履行消防责任的问责追究延伸不够。三是城乡消防规划修编与县市、乡镇总体规划同步修编、同步实施滞后,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欠账多。四是文物古建、连片村寨、传统村落的消防安全投入不足,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还未建立。

2.“十四五”期间消防安全形势潜在风险和挑战。

——统筹消防安全与高质量发展有差距。全州“十四五”实施期正值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的重要阶段,“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面临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制过渡期矛盾问题叠加、工作任务剧增的新形势,面临新形势下消防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转型升级等全新课题的大考。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对新发展理念认识不深刻、贯彻不到位,在国土空间规划、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上没有真正把消防工作摆上位、统筹部署。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有差距,不善于风险防控、不能发现火灾隐患等现象普遍存在,还未形成社会消防治理共同体。有的基层末端消防治理处于“悬空”状态,基层消防组织机构不健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作用发挥不突出,消防基础设施欠账大,乡村消防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不相适应。

——重点行业领域风险仍然突出。随着全州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州高层建筑增至647栋、易燃易爆场所223家、地下建筑60处,城市综合体建筑、大空间大跨度建筑和公路超长隧道成倍增加,潜在安全风险与日俱增。全州能源布局调整,中缅油气管道、楚攀天然气管道建成运营,国家原油储备库建设等重大油气项目将开工建设。全州新能源项目、203万千瓦光伏基地等建设项目实施,总体呈现出“大风险难防、小隐患漏防”的现象。特别是全域旅游战略缺乏配套的消防安全整体布局,全州古城镇和传统村落旅游经济开发,客流、物流相对集中,火灾隐患相应增大,消防安全风险随之攀升。

——城乡消防风险隐患存量巨大。全州城中村、老旧小区、群租房等场所区域的电气线路设施老化严重,居民、租户流动性大,消防安全环境整体较差,抵御灾害事故的韧性不足;“十三五”时期全州农村发生火灾639起、造成5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46.8%、50%,农村公共消防服务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还不配套,一些较大村寨缺乏消防供水设施和灭火救援器材,乡村道路难以满足消防车通行需求。部分少数民族村寨建筑以土木结构为主,村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火灾风险较大。特别是随着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完成,全州有5.1万贫困群众乔迁安置点新居,但安置点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跟进配套不足,消防本质安全水平较低。“十四五”期间,全州城镇化率有望达到65%,将带动商贸、餐饮、娱乐等产业在城乡接合部、乡镇和规模较大的中心村集聚,区域性消防安全隐患还将叠加。

——全面应对复杂灾害事故有差距。我州是自然灾害较为严重的州市之一,城乡火灾、地震、干旱、洪涝、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风雹等灾害较为常见。据分析,楚雄州地震灾害风险逐年增大,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194处。加之“十四五”时期全州路网、能源网加快建设和城市集聚化发展,各类灾害事故之间更具耦合性,传统与非传统致灾因素相互渗透,灾害事故处置的复杂性和困难度递增,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提升的现实需求更为急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对照改制后“全灾种、大应急”的重要职责,在救援理念、救援机制、救援力量、救援装备、救援保障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装备结构仍以处置火灾“单一灾种”为主,预计“十四五”将有超过77.3%消防执勤车辆达到报废年限,特种灾害救援装备配备率低,亟待提质强能、转型升级。

3.全面抢抓“三大机遇”。

——中央特殊关爱赋予消防发展先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应急管理、消防改革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赋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职责使命,创造了新时代消防工作改革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为全州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

——安全民生需求蕴含消防工作契机。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进入“十四五”时期,人民群众对消防公正文明执法、科学高效应急救援、优质消防宣传服务产生更高期待、提出更多要求,各类市场主体、基层组织、社会公众将更加重视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工作,为推动消防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凝聚共识和力量。

——产业转型升级增添消防创新良机。在围绕打造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框架下,先进制造、旅游文化、绿色能源等支柱产业和特色农业、生态康养等优势产业,将更加注重从“量”的增长到“质”和“量”的同步提高,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产能,有利于提升消防本质安全水平。尤其是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带动消防工作向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转型。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重要训词精神,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穿于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始终,在建设民族团结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全面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提高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为着力点,以加快消防工作数字化、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点,以培育和繁荣消防安全文化为突破点,着力构建服务保障全州高质量发展的公共消防安全体系,努力为全州争当云南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排头兵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精准把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持续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消防安全的新期待新要求,筑牢安全防线,防范化解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坚持深化改革、固强补弱。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改革各项决策部署,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消防工作制度体系,稳固发展根基,补齐短板弱项,推动消防体制机制和执法改革不断走向深入。

——坚持依法依规、共建共享。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完善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改进和创新消防治理手段,提升基层组织消防治理水平,实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实现消防治理同社会调节、人民群众自治的良性互动。

——坚持科技引领、创新发展。全面融入“数字楚雄”建设,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加快消防科技应用,实现消防工作相关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推广应用消防救援工作数字化系统平台,为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州消防救援事业实现较大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工作基础更加扎实、应急处置更加高效、消防文化更加繁荣,综合评价指标达到全省中上水平,全州消防治理体系和能力与在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地位相匹配、与灾害事故形势任务相适应,全社会本质消防安全水平明显具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特征。具体目标如下:

——消防经费投入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县市年度消防业务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率不低于4‰,消防车辆装备投入满足辖区灭火救援需要。

——火灾形势持续高度稳定。年均10万人火灾死亡率控制在0.18以下,年均GDP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06‰以下,全州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精准化消防治理体系基本形成。与消防改革建设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基本构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基层消防管理网络不断优化,消防监督管理新模式完善运行,消防监管实现从“单一监管”向“综合监管”转变、从“管事”向“管人”转变、从“查隐患”向“查责任”转变。到2025年,主要行业部门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率、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完成率、消防网格化管理达标率达到100%。

——合理化消防资源布局基本形成。优化全州消防救援队站布局,消防救援队站总数和布局基本满足城市消防安全需要。加快市政消火栓建设,新建道路市政管网和室外消火栓建设同步率达到100%,100户以上村寨取水平台、储水设施等消防水源建设率达到100%。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质量进一步加强,一级、二级乡镇政府专职队达标创建率全部达到100%。

——专业化综合救援能力基本形成。综合救援、专业救援、社会救援力量得到充分整合优化,以州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建设为依托的综合性救援训练体系基本构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灾害事故形势相适应,快速响应、指挥协调、综合保障效能显著提升,科学高效应对处置“全灾种、大应急”的机制、能力有效形成,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日益显现。

——数字化消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行业信息数据同步共享率达到100%。基础通信网络更加集约融合,融合通信系统全面建成,“全天候、全地域、全灾种”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断电、断路、断网条件下应急通信保障保持100%通达率。应急救援指挥“一张图”建设、火灾风险分析预警应用建设基本完成,科技创新对消防工作的支撑力度进一步提升。

——人文消防安全氛围基本形成。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健全,消防宣传精准帮扶计划取得实效,社会面对灾害事故的心理承受能力、应对能力显著增强,消防安全文明程度全面提高,城市、乡村居民消防安全知晓率分别达到80%、70%以上,消防安全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专栏2 楚雄州“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分类

指标内容

规划目标

属性

1

消防经费投入

县市年度消防业务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率

4‰

约束性

2

火灾

形势

年均10万人火灾死亡率

0.18

约束性

3

年均GDP火灾损失率

0.06‰

约束性

4

消防

综合

治理

体系

建设

主要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率

100%

预期性

5

重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率

100%

预期性

6

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完成率

100%

约束性

7

消防网格化管理达标率

100%

预期性

8

城乡

公共

消防

资源

均衡化

新建消防救援队站(小型消防救援站)

6(9)

预期性

9

100户以上村寨消防水源建设率

100%

预期性

10

乡镇消防队

达标创建率

一级专职消防队

达标创建率(20个)

100%

预期性

11

二级专职消防队

达标创建率(72个)

100%

预期性

12

综合

应急

救援

能力

建设

完成消防训练基地二期体能技能训练场建设

1

预期性

13

应急救援战勤保障编组、战勤保障营房、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建设完成率

100%

预期性

14

常规救援装备提质升级

个人防护装备配备率

100%

预期性

15

灭火器材配备率

100%

预期性

16

抢险救援器材配备率

100%

预期性

17

特种灾害救援装备配备达标率

100%

预期性

18

消防

信息

科技

建设

行业信息数据同步共享率

100%

预期性

19

“三断”条件下消防应急通信保障通达率

100%

预期性

20

数字化应用平台和系统建设

按省下达目标

预期性

21

消防

人文

环境

建设

消防执法营商环境评估等级

BB级

预期性

22

消防安全群众满意率

90%

预期性

23

消防安全

常识知晓率

城市居民知晓率

80%

预期性

24

乡村居民知晓率

70%

预期性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深化消防责任体系建设

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体部署,结合消防体制改革和消防执法改革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和发展消防工作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在消防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消防治理效能。

1.强化各级党委政府消防安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加强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综合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下级政府落实消防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务督查考核体系,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并积极向上争取专项业务经费补助。政府常务会、办公会每季度研究一次消防工作,每半年听取一次消防工作整体汇报,组织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建设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和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大力发展消防救援事业。

2.强化政府工作部门消防安全行业监管责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将消防安全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总结、同评比,纳入行业安全法规政策、应急预案和日常管理、业务检查、考核评比内容,作为内设安全监管机构职责,实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对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专栏3 政府工作部门消防安全职责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指导督促通信业、通信设施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

●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等的消防安全;指导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教学活动统筹安排。

●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消防救援机构移交的应处治安拘留的消防违法行为,按照《消防救援机构与公安机关火灾调查协作规定》开展火灾调查工作,立案侦办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组织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消防救援行动中消防车辆通行、停靠保障和消防救援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指挥、疏导工作。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根据国家规定,将消防规划纳入相应层级的国土空间规划,在城乡建设用地上合理布局消防供水、消防队(站)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依法督促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村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在组织制定工程建设规范以及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因素,满足消防安全性能及要求;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并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在客运车站、码头及交通工具管理中依法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同步实施,统筹推动乡村消防安全治理。

●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行业消防安全。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会同自然资源、水利、林草、气象等部门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统一发布灾情;负责应急避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生产、流通领域的电气产品、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等质量实施监督管理,查处电气产品、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等质量违法行为。

●民政、商务、卫生健康部门依法依规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并重点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科技、民族宗教事务、司法、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消防、广播电视、电力、金融监管等其他部门依法依规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3.强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在单位内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社会单位“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以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服务机构、学校、医院、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为重点,分类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并实行标准化管理,打造一批行业标杆示范单位。强化连锁经营、集团企业消防安全垂直管理,推行消防安全职业经理人制度,建立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知识技能和管理能力培训考试等制度,探索建立管理人主动履职报告制度和积分管理机制,提升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

4.加快消防执法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要求,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制定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流程,切实做到过罚相当、同案同罚。推行审慎处罚机制,对重点建设项目出现轻微消防违法行为并当场改正的、监督检查前已整改隐患并落实防范措施或停用危险部位的不予处罚,全力服务保障重点建设项目。涉及消防领域的行政执法部门要全面清理于法无据的证明材料,避免单位和个人提供能够通过部门交互获取的信息。开展便民利企服务,实行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邮政或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跨层联办、智能导办等服务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在消防执法营商环境测评中全州测评等级不低于BB级。

5.强化消防工作责任追究。健全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坚持事中问责与事后追责相结合,对消防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采取上级督办、约谈领导、提起公益诉讼等措施督促整改;对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制定火灾事故调查处置办法,对发生亡人火灾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按照火灾事故等级由各级政府授权或委托消防救援机构牵头组织实施火灾事故调查,畅通涉火刑事案件调查移送渠道,强化火灾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依法依纪追究火灾事故各方责任,适时向社会公布火灾调查结果,教育引导各行业、单位自觉加强火灾防控工作。

第二节 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坚持把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作为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保证人民安居乐业的底线工程、民生工程,从创新机制、夯实基础、整合资源、专项治理等方面入手,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强化火灾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坚持把评估和监测作为健全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的重要措施,依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建立点(单位)、线(行业)、面(区域)和多元成灾因素耦合的城乡消防安全评估体系,定期开展城乡消防安全评估,切实掌握风险点、危险源。深度整合火灾数据、警情数据和相关区域、行业信息,绘制区域火灾风险图,实时研判和预测分析火灾风险态势。完善火灾风险信息预警发布机制,强化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信息精准发布。

2.加强消防安全综合监管。树立消防安全监管全新理念,厘清监管范围、内容和责任边界,将消防救援机构的执法重心从查处火灾隐患的微观管理,转变到督促责任落实的宏观管理上,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升级“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系统功能,逐年分步完善社会单位数据库,围绕任务生成模式、随机抽查比例、重点检查内容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深化监管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不断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为保障的新型消防监管机制,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

3.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整治高层和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四名一文一传”、老旧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高风险对象,以及消防车通道、电气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完善全域旅游消防安全监管措施,实时跟进夹芯彩钢板、电子商务、物流仓储、绿色新能源等新材料新产品新业态存在的消防安全风险,逐步整治和消除静态火灾隐患。

专栏4 全州“十四五”时期消防安全治理专项行动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和消防救援机构要联合开展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监督检查,严格依法查处老旧小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乡镇、社区要对辖区老旧住宅小区周边路侧停车场设置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发动各类公共建筑、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民政部门要联合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机构组织辖区内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摸清消防安全风险底数,对不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不满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既有建筑,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实施改造,对新建项目按政策申请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消防安全演练等活动,确保养老机构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市场监督部门要查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源头假冒伪劣产品,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指导相关单位、社区、住宅小区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充电库(棚)设置,发动居(村)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建设单位、物业服务管理单位开展网格化排查整治住宅楼道内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私拉乱接电线充电等问题,坚决防止电动自行车起火导致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4.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按照安全风险等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综合运用行业约谈、媒体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督促社会单位主动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实现消防安全环境不断改善。“十四五”期间,州、县市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按期整改销案。

5.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协同共治。开展专项治理规范培育消防技术服务市场,分行业领域建立消防技术专家库和消防技术服务名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社会单位专家参与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健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机构参与火灾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作用,利用市场机制调节火灾风险。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高风险场所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提升社会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率,用专业人做好专业事。

6.推进重点产业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围绕全州百亿级传统和新兴产业,以楚雄、禄丰两个千亿级园区和武定百亿级园区为基地,引导产业链相关企业改造提升传统工艺技术和生产经营设备,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生产、储存、运输、营销全流程的消防安全。按照全州产业部署,完善并落实高危行业退城入园、搬迁改造和退出转产政策,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严防高危产业威胁城市消防安全。

7.结合“美丽县城”建设加强城市消防供水体系和消防通道建设。依托城市更新和防洪排涝能力建设,同步实施市政消防供水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加快城市新建道路市政管网和市政消火栓建设,按要求增配市政管网和市政消火栓。建立市政消火栓多方共管机制,协力解决市政消火栓建设滞后、消防管网压力不足、消火栓损坏等问题,提高市政消防供水可靠性。推进城市河道、水库等天然水源消防取水平台建设,形成以城市供水管网和市政消火栓为主、天然水源为辅的城市消防供水体系。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在城市道路新建和改造中设置消防车回车场地和作业面。

8.补齐乡村消防基础设施欠账。按照乡村振兴总体部署,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乡镇自来水集中供应建设、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分类推进乡村消防人工水源、消防车通道建设。将消防安全纳入农村现代能源体系建设统筹考虑,全面实行“以电代柴”“以气代柴”,在适宜区段推行低压电缆改造,减少农村用电、用气、用火消防安全风险。到“十四五”末,全州铺设市政供水管网的乡村100%完成市政消火栓建设,100户以上村庄100%完成取水平台或人工储水设施建设。

第三节 提升各类灾害综合应对处置能力

聚焦全州灾害事故特点,分灾种抓好应急力量建设、指挥体系建设、救援装备建设、执勤训练建设、物资保障建设,确保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筑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最后防线”。

1.优化城市消防救援站点布局。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和“合理分布、多点辐射、规模适度”的原则,综合城市建成区扩张、人口密度区域性变化、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评估、重点产业搬迁转移、重要交通枢纽新建、“十三五”未建项目滚动实施等因素,采取消防站建设“1+N”模式(中心站+卫星站),因地制宜建成以特勤消防救援站或城市一级消防救援站为中心、普通消防救援站或小型消防救援站为辐射的覆盖网络。

2.巩固壮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城市、乡镇按照标准“应建尽建”专职消防队,鼓励国家重点镇和经济发达镇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提格建队,符合条件的纳入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管理、调度指挥。新建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大型企业、公路特长隧道管理单位和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以及距离消防救援力量较远的大型企业、国家级文物保护的古建筑群管理单位依法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配齐配强人员、车辆装备,积极参与社会面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按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全面规范人员值守、装备配备、日常训练、应急处置等工作,提升应对处置初期灾害事故的能力。

3.优化响应处置指挥调度体系。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央地方分级指挥和应急队伍技术指挥相结合的指挥模式”相关要求,各级政府切实承担应急救援分级指挥职责,统筹协调各方应急力量;消防救援队伍全面承担技术指挥职责,建立消防救援队伍与水利、气象、地震、自然资源等部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分级响应、联训联演等常态化机制,完善灭火救援协作区联勤联动机制,优化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制度和2小时灭火救援圈,逐步整合监测预警、力量调集、物资调配等作战要素,建立与辖区灾害特点相协调的防抗救三位一体应急救援指挥调度。

4.创新应急救援训练模式。完善应急救援、消防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专业救援分级测评工作,分专业、分岗位开展国家消防员和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现政府专职消防员100%持证上岗;根据国家相关要求,适时组织消防救援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员职业技能鉴定。

专栏5 专业救援队伍力量建设布局

●针对地震和地质灾害风险,以消防救援队伍为主体,继续推进全州地震应急救援队1支重型搜救队、10支轻型搜救队建设,整合地震、自然资源等部门的专家和技术骨干资源,形成消防救援队伍主力攻坚、专家辅助决策的力量体系。

●针对石化企业事故风险,围绕楚雄州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集中区域,依托消防救援队伍在楚雄市、禄丰市、武定县建设1支轻型化工灭火救援编队,应对处置石化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针对道路交通隧道事故风险,围绕全州道路交通网尤其是沿线公路隧道群布局,突出隧道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在楚雄市、禄丰市、南华县等地区依托消防救援队伍组建隧道事故处置专业救援队,整合各地高速公路企业专职消防队力量,构建道路交通隧道事故救援力量体系。

●针对森林火灾风险,全州消防救援队伍要加强与乡镇林业扑火队、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等救援力量的联勤联动,规范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构建森林消防队伍主战灭火、消防救援队伍供水辅助、其他应急力量协同配合的森林火灾救援力量体系。

●针对洪涝、城市内涝等气象灾害风险,围绕全州暴雨、中大雨和连续阴雨高发区域,依托消防救援队伍在楚雄市、禄丰市、元谋县、双柏县建设4支抗洪抢险专业救援队,大力培育水域消防救生员。

第四节 加强消防安全文化和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建设

坚持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作为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培塑消防安全文化、构建人文消防环境,大力提升全社会应对消防安全风险和各类自然灾害的能力和韧性,营造人人懂安全、爱消防的良好氛围。

1.扩大消防安全精准宣传覆盖面。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将消防安全宣传纳入普法教育、国民安全教育、城乡科普教育范畴和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农民务工技能培训内容,利用农村喇叭、广播、橱窗、板报、标语和短信平台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警示案例,实现消防安全宣传有效覆盖。

2.增强识灾辨灾和自防自救能力。大力实施行业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工程、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素质提升工程和消防志愿者精准宣传帮扶计划,积极营造社会关注消防、全民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2023年、2025年分别开展1次居民消防安全知晓率抽样调查,城市、乡村消防安全知晓率分别不低于80%、70%。

3.打造消防安全宣传新媒体矩阵。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和互联网传媒平台,搭建州、县市网络宣传矩阵,通过大数据算法面向公众分类精准推送消防安全常识、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等资讯,强化消防安全信息传播效能;提升传统媒介消防宣传影响力,创新丰富电视、广播、报刊消防安全节目和专栏内容,支持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公益海报在各类宣传平台优先播放、优先刊登,全方位覆盖公众消防安全信息接收渠道。

4.大力推进消防全媒体中心建设。加大消防救援机构和政务系统融媒体中心的融合创新力度,因地制宜建设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主题公园、文化广场,支持社区(村)设立多种形式消防宣传教育站点;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开办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向单位、企业和公众提供消防安全培训 服务,不断提升消防宣传培训公共服务质效。

5.认真落实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工作。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79号),重点解决好指战员子女入学、落户迁户、看病就医、绩效奖励、家属随调、退休保障等难题,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人员纳入全州各级党政表彰奖励体系,激励广大消防指战员忠诚履职、许党报国。强化消防职业健康保障,建立全州消防指战员在职、离职跟踪检查与健康指导机制,定期开展卫生与运动健康培训,预防和减少重大疾病和职业病发生。

第五节 重大项目

1.综合治理高风险领域消防安全。

实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工程。围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消防救援机构要在全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标准化管理达标考评,督促相关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履行主体责任,2021年80%以上的重点单位完成达标建设,2022年100%的重点单位完成达标建设。

实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程。建立高层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全流程工作机制,住建部门要严格高层建筑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督促工程施工现场主体落实安全制度;自然资源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登高车操作场地、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等消防安全要素的规划审查;文化旅游部门要依法加强高层建筑内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要督促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应急疏散演练,督促产权、管理单位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民政、教育、卫生健康、商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要切实加强本行业领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实施大型商业综合体达标创建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大型综合体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督促工程施工现场主体落实安全制度;文化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内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商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管理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将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任务作为企业内部绩效考核、运营管理指标,建立以功能分类分区和店铺为单元的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每半年组织1次消防演练。2021年70%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完成达标创建,2022年100%完成达标创建。

实施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提升工程。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督促石化企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自查评估,针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完善风险管控措施,优化危化品生产工艺技术,对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依法建成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和危险物料、危险工艺交底机制,定期开展综合演练,确保生产储存各个环节消防安全。

实施老旧小区(“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改造工程。各级政府要将市政消防栓建设、老旧电缆线路改造、天然气入户管网维保、消防车通道拓宽、惠民停车设施等工作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和“平安社区”创建工作,持续深化“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到2025年老旧小区和“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条件大为改善。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消防安全保障工程。偏离消防安全布局的3000至1万人规模安置点,消防救援机构要指导安置点社区或物业服务企业建设1个微型消防站,视情前置消防救援力量;偏离消防安全布局的1000至3000人规模安置点,消防救援机构要指导安置点社区或物业服务企业建设1个微型消防站;偏离消防安全布局的1000人以下规模安置点,消防救援机构要指导安置点社区或物业服务企业建设1支志愿消防队。水利、农业农村部门要因地制宜建设安置点消防高位水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单位要按规划建设室外消火栓,易地扶贫搬迁或乡村振兴工作部门要督促安置点扶贫企业招聘消防设施操作员,安置点社区要明确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开展进家入户消防安全常识宣传。

2.提升“四名一文一传”消防安全水平。

优化消防安全空间布局。属地政府要在保护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前提下,按照消防专项规划和城乡规划消防专篇关于“四文一名一传”消防安全布局,拆除阻碍消防通道、缩小防火间距的违章建筑或障碍物、妨碍物,消除先天火灾隐患。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旅游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按职责分工做好消防安全空间优化工作。

差异化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属地政府要结合文物古建筑原有整体风貌和形态特征,按照城乡规划消防专篇,建设市政消火栓或消防高位水池(水箱)、室外消火栓,完善历史文化名镇消防车通道建设,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修缮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的村内道路。确因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保护需要,无法按标准和规范设置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的,由消防救援机构会同同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订相应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旅游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应设施建设和技术服务等工作。

整治突出消防安全隐患。属地政府要组织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旅游、应急管理、民族宗教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定期开展火灾隐患联合整治,及时关停风险隐患较大的旅游项目。

做实初期火灾扑救工作。“四名一文一传”所在地景区管委会或村委会按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文化旅游、民族宗教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督促指导;消防救援机构要定期联合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开展灭火救援演练,并根据火灾风险变化视情阶段性前置消防救援力量。

专栏6 楚雄州“十四五”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达标建设

历史文化名镇

1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

禄丰市

禄丰市黑井镇历史文化名镇

2

姚安县

姚安县光禄镇历史文化名镇

3

省级历史文化名镇

大姚县

大姚县石羊镇历史文化名镇

历史文化名村

1

省级历史文化名村

禄丰市

禄丰市妥安乡琅井村历史文化名村

2

禄丰市金山镇炼象关村历史文化名村

中国传统村落

1

中国传统村落

楚雄市

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子午镇以口夸村

2

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吕合镇吕合村委会吕合村

3

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吕合镇中屯村委会马家庄村

4

禄丰市

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妥安乡琅井村

5

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黑井镇黑井村委会板桥村

6

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黑井镇黑井村委会黑井村

7

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勤丰镇马街村委会旧县村

8

楚雄州禄丰市金山镇炼象关村

9

武定县

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猫街镇猫街村委会咪三咱村

10

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插甸乡水城村委会水城村

11

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发窝乡大西邑村委会大西邑村

12

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白路乡平地村委会木高古村

13

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万德乡万德村委会万德村

14

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己衣乡己衣村委会己衣大村

15

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高桥镇老滔村

16

姚安县

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光禄镇西关村

17

大姚县

楚雄州大姚县桂花镇大村村塔苞谷么村

18

永仁县

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宜就镇外普拉村委会大村

19

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中和镇中和村委会中和村

20

牟定县

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安乐乡小屯村委会小屯村

21

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蟠猫乡蟠猫村委会母鲁打村

22

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江坡镇江坡村委会江坡大村

23

双柏县

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法脿镇雨龙村委会李方村

人防要求

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人员名单

标准要求

古镇应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场所建立微型消防站,人数均不少于6人,在重点部位实施24小时值班备勤,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器材装备名称及数量

机动泵≥2台

水带≥6盘

水枪≥2个

个人防护装备≥6套

消火栓扳手≥1

专职队车辆≥1辆

物防要求

消防水源

市政水源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需要的地方应修建消防水池(建议文物建筑不少于36立方米,古镇不宜小于200立方米,其他不宜小于100立方米。经计算实际用水量大于上述容积的,依据国家规范计算确定。)

消防设施

1.建筑体量达到规范要求的,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2.逐层逐户配备灭火器,每个配置点不应少于2具,熟悉灭火器操作流程。3.公共建筑疏散走道应设置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技防要求

智慧消防设施

1.保护范围内建筑,实现点式联网火灾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覆盖保护。2.设置消火栓系统的,在主管网上设置消防水压监测系统。3.在主要街道、重要部位安装火灾探测视频监控系统,实现24小时全覆盖监控。

3.加强消防救援队站建设。

“十四五”时期,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快推进消防训练基地和训练设施建设,新建、迁建6个消防站(新建2个,迁建4个),提升改建6个消防救援站,新建小型消防救援站9个。

专栏7 楚雄州“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队站建设

●新建、迁建6个普通消防救援站。新建楚雄市东升路消防救援站、禄丰市二级消防救援站,南华县消防救援大队营房整体搬迁建设、大姚县消防救援大队营房整体搬迁建设、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营房整体搬迁建设、武定县消防救援大队营房整体搬迁建设。

●改建6个消防救援站。楚雄市雁塔消防救援站由二级站升级为一级站、牟定县万寿路消防救援站由小型站升级为二级站、永仁县仁民路消防救援站由小型站升级为二级站、双柏县东城消防救援站由小型站升级为二级站、元谋县发祥路消防救援站由小型站升级为一级站、禄丰市侏罗纪大街消防救援站由小型站升级为一级站。

●新建小型消防救援站9个。楚雄市云甸工业园区小型站南华县沙桥镇小型站大姚县石羊古镇小型站武定县插甸镇小型站、姚安县光禄古镇小型站牟定县戌街乡小型站永仁县宜就镇小型站双柏县鄂嘉镇小型站、元谋县凤凰山小型站。

4.强化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

实施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达标创建工程。按照《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标准,结合全州实际,开展新一轮达标创建工作,对标招收专兼职队员、开展营房营区建设、配齐消防救援装备、提高工作待遇保障,实现一级、二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达标创建率全部达到100%。

专栏8 楚雄州“十四五”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达标建设任务

●一级政府专职消防队:

楚雄市:东华镇、吕合镇、子午镇、新村镇、中山镇、三街镇、西舍路镇;

禄丰市:广通镇、黑井镇、碧城镇、勤丰镇;

武定县:猫街镇;

大姚县:石羊镇、龙街镇;

姚安县:光禄镇;

南华县:沙桥镇;

元谋县:黄瓜园镇;

牟定县:戌街乡;

永仁县:宜就镇;

双柏县:鄂嘉镇。

●二级政府专职消防队:

楚雄市:紫溪镇、树苴乡、大地基乡、大过口乡、八角镇、苍岭镇;

禄丰市:土官镇、中村乡、高峰乡、彩云镇、妥安乡、和平镇;

武定县:东坡乡、环州乡、田心乡、发窝乡、高桥镇、插甸镇、白路镇、己衣镇、万德镇;

大姚县:湾碧镇、六苴镇、新街镇、三台乡、赵家店镇、铁索乡、三岔河乡、昙华镇、桂花镇;

姚安县:弥兴镇、前场镇、官屯镇、太平镇、适中乡、大河口乡、左门乡;

南华县:红土坡镇、兔街镇、一街乡、五顶山乡、五街镇、马街镇、罗武庄乡、雨露乡;

元谋县:新华乡、姜驿乡、平田乡、凉山乡、江边乡、物茂乡、老城乡、羊街乡;

牟定县:凤屯镇、江坡镇、新桥镇、安乐乡、蟠猫乡;

永仁县:中和镇、永兴乡、维的乡、莲池乡、猛虎乡;

双柏县:大麦地镇、独田乡、法脿镇、大庄镇、爱尼山乡、安龙堡乡

着力解决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人员事业编制。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实行单编管理的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应依法登记为事业单位,一级和二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至少配备2名事业编制人员。

专栏9 楚雄州“十四五”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达标建设任务规划

序号

州(县/市)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1

楚雄市

东华镇、吕合镇

子午镇、新村镇

中山镇、紫溪镇、树苴乡

三街镇、大地基乡、大过口乡

西舍路镇、八角镇、苍岭镇

2

禄丰市

广通镇、彩云镇

黑井镇、中村乡

碧城镇、土官镇

勤丰镇、高峰乡

妥安乡、和平镇

3

武定县

猫街镇、插甸镇

高桥镇、白路镇

田心乡、发窝乡

东坡乡、环州乡

己衣镇、万德镇

4

大姚县

石羊镇、三台乡

龙街镇、桂花镇

新街镇、赵家店镇、湾碧镇

铁索乡、三岔河乡

六苴镇、昙华镇

5

姚安县

光禄镇

前场镇、官屯镇

弥兴镇、大河口乡

太平镇、左门乡

适中乡

6

南华县

沙桥镇、雨露乡

五街镇、马街镇

一街乡、五顶山乡

红土坡镇、兔街镇

罗武庄乡

7

元谋县

黄瓜园镇、新华乡

姜驿乡、平田乡

凉山乡、江边乡

物茂乡、老城乡

羊街乡

8

牟定县

戌街乡

凤屯镇

江坡镇、安乐乡

新桥镇

蟠猫乡

9

永仁县

宜就镇

永兴乡

维的乡

莲池乡

猛虎乡、中和镇

10

双柏县

鄂嘉镇

大麦地镇、独田乡

爱尼山乡

法脿镇、大庄镇

安龙堡乡

5.优化消防救援装备建设。

实施应急救援常规装备提质升级工程。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实行防护类、灭火类、侦检类、警戒类、救援类等装备器材对照标准“退补同步”和消防车辆换代“一站一策、一车一计”,新购装备质量性能达到新颁技术标准要求,优先配备性能好、功率大的“高精尖”消防车,杜绝新购车辆“同类替换”报废车辆。到2025年,全州所有消防救援站应急救援装备器材保持100%配备率、100%完好率。

实施特种灾害装备配备达标建设工程。针对“高低大化”火灾和地震、洪涝、泥石流、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救援任务,按照特种灾害消防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标准,分灾种分类别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100%达到特种灾害救援装备配备标准,提升应对各类复杂灾情的实战能力。

专栏10 特种灾害装备配备达标建设工程

●针对高层、地下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扑救:重点配备举高类消防车、大功率大流量水罐消防车、大流量排烟消防车、大功率照明消防车和远距侦检、内攻搜救、搜救定位、楼梯运送、便携破拆、通信联络等车辆装备,提升攻坚灭火和专业处置能力。

●针对危化品事故灭火救援:重点配备举高喷射消防车、重型泡沫消防车、重型水罐(泡沫)消防车、灭火机器人、干粉消防车、防化学洗消消防车、泡沫输转消防车、供气消防车、器材消防车和激光测距仪、测温仪、有毒气体探测仪、隔热服、防化服、快速堵漏、动力关阀、移动遥控水炮等车辆装备,提升化工火灾事故攻坚打赢能力。

●针对建筑坍塌和地质地震灾害救援:重点配备人员搜寻定位、切割破拆、顶撑支护、生活保障、无人机航拍建模、卫星通信等车辆装备,提升复杂条件下精准探测、复合材料切割破拆、不同空间内安全支护、跨区域指挥调度和自我保障能力。

●针对抗洪抢险和水域救援:重点配备消防船(艇)、冲锋舟和水下防护、搜索测绘、水面救援、等舟艇装备,提升水面搜索救援能力。

●针对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救援:加强侦检定位、高效破拆、搜寻救护、撑顶支护、挖掘清障、远程投送、模块运输等装备配备。

6.实施“数字消防”建设工程。

实施大数据建设工程。依托省消防救援总队建设集中高效、灵活扩展、安全可靠、运维简便的消防大数据中心,整合硬件资源,实现基础设施虚拟化和资源池化管理,将多源异构的消防业务系统数据库数据、行业部门共享交换的数据接入到数据治理系统中进行数据融合治理,逐步建立动态拓展、按需分配、快速部署、统一管理的硬件资源服务体系,与省级和我州大数据中心数据互联互通。

政府部门和有关企业应当为消防信息化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和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应当提供产业园区规划布局相关数据。

●公安部门应当提供城市道路、治安和高点监控图像。

●自然资源部门应当提供地质灾害监测点数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提供建筑物基本信息和市政基础设施监测数据。

●交通运输部门应当提供危险化学品运输监控轨迹、高速公路监控图像。

●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提供旅游景区、宾馆酒店客流量等数据。

●水利部门应当提供辖区内水文监测数据。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提供办理营业执照的单位信息等数据。

●应急部门应当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监测数据。

●气象部门应当提供气象监测实时数据。

●地震部门应当提供地震监测、预警数据。

●电力部门应当提供供电监测数据。

●燃气部门应当提供燃气监测数据。

●自来水管理部门提供市政消防管网和市政消火栓水压监测实时数据。

●铁路、公路监管部门和运营企业应当提供客流量实时数据。

●中国移动、电信、联通、铁塔公司应当提供通信网络、基站监测数据与热力图等。

实施消防物联网监测系统建设工程。应用温度传感器、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测等感知设备,将传统消防系统中的设施设备与消防安全监管所需的信息数据相链接,准确采集单位基本情况和履责信息,向行业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社会单位以及网格员,配套提供工作部署、隐患推送、流程引导、态势预警和风险提醒等服务,并将消防监督管理模块融入基层综治、社区治理、网格化管理、物业管理等政务信息化平台,不断优化消防监管方式。到2025年,初步实现全州消防安全远程智能监管。

实施智能接处警和指挥系统升级改造工程。运用语音识别、智能检索、定位导航等技术升级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识别灾害类型、灾害场所、被困人员、响应等级等作战要素,通过对历史灾情的关联、学习,智能生成调度方案,一键调出力量,实现精准接报、精准调度;深化实战指挥系统“一张图”建设应用,逐步将各类数据资源统一汇聚至“一张图”,拓展移动作战指挥终端功能,直观展示作战力量位置、救援装备状态、战斗人员体征等感知信息,实现多维度、多角度图像融合和战场的“透明化”;升级智能指挥系统,研发应用灾情模拟、智能调度、分析研判、风险预警、专家支撑、决策建议等算法模型,在救援作战指挥过程中有针对性地推送智能分析结果,为各类灾害事故处置指挥决策、态势分析、信息研判提供智慧化支持。

实施应急通信体系建设工程。优化应急通信装备配备结构和布局,按标准配齐卫星电话、北斗有源终端、双模单兵、音视频布控球、双光无人机、超轻型卫星便携站、语音图像自组网,以及前突通信车、动中通卫星通信车等关键通信装备,加强察打一体无人机、骨传导通讯器、应急通信滚塑箱等高精尖通信装备器材应用,建立联勤响应协作机制,改进选点通信、地面中继、空中组网、反向覆盖等全新应急通信手段,推进县市级“轻骑兵”和乡镇志愿消防速报员队伍建设,规范通信装备使用、日常测试检查和经费保障,有效提升“全天候、全地域、全灾种”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在州委、州人民政府领导下,州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检查督导。对消防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实施项目化管理,建立责任清单,制定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分级分阶段组织实施。定期分析会商,掌握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将规划实施进展纳入政务督查内容,组织年度督查督办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强化组织保障,推进全州“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落地生效。

第二节 落实经费保障

遵循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规范高效、分类负担、分级保障的经费管理体系。州、县市两级政府要建立与“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结合当地财力情况将规划的消防站点、训练基地、消防装备、消防水源、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信息化等建设项目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统筹整合现有相关专项经费、积极向上争取上级补助、多渠道筹备项目建设资金;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契机,积极推进农村地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城乡消防救援事业统筹发展。

第三节 实行考评问效

“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建设任务重、标准高,全州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强力推进。州人民政府将把消防规划落实情况作为对县市人民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县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范畴,并结合年度消防工作检查考核,全面分析评估规划实施效果及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十四五”末,将对消防规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综合验收。对失职、渎职或工作不力造成消防规划不落实、火灾隐患突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

楚雄州“十四五”消防救援队站

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表

序号

州(县/市)

项目

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项目总投资(万元)

资金构成

1

楚雄州

州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二期体能技能训练场建设项目

用地63.11亩,拟建设体能训练区、水域救援训练区、模拟训练区以及配套设施。

新建

2021-2025年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2021年完成立项工作;2022年完成征地。2023年完成场地平整工作;2024年—2025年建设体能技能综合训练场、看台、授课区、看台及授课区与办公楼连接的廊桥,及1幢10层综合训练塔;2023年完成附属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

6575

纳入州、县市“十四五”规划建设项目及财政预算

119消防指挥决策大厅

新建119消防指挥中心指挥决策大厅,含库室改造和通讯装备配备。

新建

2022年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350

2

楚雄市

楚雄市雁塔消防救援站升级项目

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雁塔消防救援站由二级站升级为一级站。

改造

2025年前完成升级,雁塔站人员编制符合一级站建设标准。

100

楚雄市东升路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

与支队训练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合建。

新建

按照二级消防站建设标准,2021年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项目经费主要为车辆装备采买和人员工资投入。

1200

楚雄市消防救援大队训练场建设项目

用地3.94亩,建设训练场、钢结构训练塔及小型跑道。

新建

2021年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150

楚雄市云甸工业园区小型站建设项目

与工业园区管理办公用房同步建设,建设面积约300平方米。

新建

2022年-2023年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2022年与工业园区管理办公用房同步建设,建设面积约300平方,2023年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200

3

南华县

南华县消防救援大队营房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建设用地面积15亩,总建筑面积5346.27平方米。新建综合业务用房1幢,建筑面积3889.6平方米;干部周转房1幢,建筑面积636.43平方米;食堂1幢,建筑面积296.24平方米;训练塔1幢,建筑面积384平方米;通信室1幢,建筑面积60平方米;公众消防宣传用房1幢,建筑面积80平方米;新建室外篮球场一块。

新建

2021年完成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消防救援站由小型站升级为一级站。

1675

南华县沙桥镇小型站建设项目

依托沙桥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对现有营房、车库等进行装修改造,建成南华县沙桥镇小型站,面积约100平方米。

维修改造

2025年完成南华县沙桥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营房、车库装修改造,建成南华县沙桥镇小型站,并投入使用。

200

4

大姚县

大姚消防救援大队执勤备战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建设用地面积14.23亩,总建筑面积5279.78平方米。新建综合业务用房一幢,建筑面积3889.60平方米;干部周转房一幢,建筑面积599.30平方米;食堂一幢,建筑面积254.04平方米;训练塔一幢,建筑面积427.22平方米;消防接警值班室一幢,建筑面积79.62平方米;值班室一幢,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及室外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

新建

2021年完成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消防救援站由小型站升级为一级站。

1875

大姚县石羊古镇小型站建设项目

位于石羊镇政府院内,面积约700平方米。依托石羊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对现有营房进行装修改造,新建约180平方的消防车车库。

装修

2022年完成大姚县石羊镇小型站业务用房、辅助用房改造、完成车库新建,配备一辆消防车、完成器材购置,建成大姚县石羊镇小型站,并投入使用。

130

5

武定县

武定县消防救援大队营房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建设用地面积11亩,总建筑面积5905.92平方米,新建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4603.93平方米,周转房一幢,建筑面积636.99平方米,通讯室一幢,建筑面积88.12平方米,食堂一幢,建筑面积380.96平方米,训练塔一幢,建筑面积195.92平方米。

新建

2021-2022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2021年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22年完成附属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消防救援站由小型站升级为一级站。

1975

武定县插甸镇小型站建设项目

位于武定县插甸镇,对现有房间进行装修改造,修建小型消防站,面积80平方米。

装修

2021年完成武定县狮山镇狮子山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装修改造,建成武定县狮子山风景区小型站,并投入使用,新购水罐消防车1辆。

70

6

姚安县

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执勤备战用房建设项目

建设用地面积15亩,总建筑面积5366.74平方米,新建综合业务用房一幢,建筑面积3832.96平方米,干部周转房一幢,建筑面积634.1平方米,食堂一幢,建筑面积296.24平方米,训练塔一幢,建筑面积403.44平方米,便民服务大厅一幢,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值班室一幢,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新建

2021-2022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2021年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22年完成附属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消防救援站由小型站升级为二级站。

1664

姚安县光禄古镇小型站建设项目

已纳入《姚安县光禄古镇特色小镇投资建设运营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总体规划,计划2021建成姚安光禄古镇小型站,面积100平方米。

新建

2021年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170

7

牟定县

牟定县万寿路消防救援站升级项目

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万寿路消防救援站由小型站升级为二级站。

改造

2025年完成升级,项目经费主要为人员工资投入。

25

牟定县戌街乡小型站建设项目

计划2020建成牟定县戌街乡小型站,面积120平方米。

新建

2022年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50

8

永仁县

永仁县仁民路消防救援站升级项目

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仁民路消防救援站由小型站升级为二级站。

改造

2025年完成升级,项目经费主要为人员工资投入。

25

永仁县宜就镇小型站建设项目

在永仁县宜就镇建设小型消防站,建筑面积120平方米。

改造

2023-2024年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2023年完成选址;2024年开工建设,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年底完成小型消防站建设。

30

9

双柏县

双柏县东城消防救援站升级项目

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东城消防救援站由小型站升级为二级站。

改造

2025年完成升级,项目经费主要为人员工资投入。

25

双柏县鄂嘉镇小型站建设项目

在双柏县鄂嘉镇选址建设鄂嘉镇小型站,面积260平方米。

改造

2025年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2025年在双柏县鄂嘉镇选址,通过改造的方式建设双柏县鄂嘉镇小型消防站,面积260平方米。

30

10

元谋县

元谋县发祥路消防救援站升级项目

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发祥路消防救援站由小型站升级为一级站。

改造

2025年完成升级,项目经费主要为人员工资投入。

100

元谋县凤凰山小型站建设项目

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凤凰山微型站升级为小型站。

改造

2025年完成升级,项目经费主要为人员工资投入。

75

11

禄丰市

禄丰市侏罗纪大街消防救援站升级项目

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侏罗纪大街消防救援站由小型站升级为一级站。

改造

2025年完成升级,项目经费主要为人员工资投入。

75

禄丰市二级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

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新建禄丰市二中队。

新建

2025年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2800

投资匡算 (万元)

19569

附件2

楚雄州“十四五”消防救援车辆

器材装备建设规划表

序号

州(县/市)

项目

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项目总投资(万元)

资金构成

1

楚雄州(本级)

车辆装备建设

1、配备灭火类消防车1辆

2、配备专勤类消防车5辆

3、配备保障类消防车6辆

4、按照2017《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足配齐所有装备

5、按专业队建设标准配备

新购

2022年新购小运兵车1辆、重型泡沫消防车1辆、小型宿营车1辆。

2023年新购抢险救援车1辆、模块运输车1辆、水质过滤车1辆。

2024年新购举高破拆车1辆、发电车1辆、多功能保障车1辆。

2025年防化洗消车1辆、模块运输车1辆、饮食保障车退一补一;完成各类消防车退一补一。

2021年完成基本防护装备、侦检器材配备,消耗性器材装备更新及防疫物资储备。

2022年拟完成特种防护装备配备,部分地质灾害救援装备配备,主要水域救援、灭火器材装备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023年拟完成部分防护装备更新,主要地质灾害救援装备配备,灭火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024年拟完成基本防护装备更新,地质灾害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主要洗消器材、营地物资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025年拟完成特种防护装备更新,主要灭火、侦检器材更新,水域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5000

纳入州、县市“十四五”规划建设项目及财政预算

2

楚雄市

车辆装备建设

1、配备灭火类消防车3辆

2、配备专勤类消防车2辆

3、按照2017《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足配齐所有装备

4、按专业队建设标准配备

新购

2021年新购抢险救援车1辆;

2021年新购重型泡沫消防车1辆;

2023年新购水罐消防车1辆;

2024年新购高层供水车1辆;

2024年新购排烟消防车1辆;完成各类消防车退一补一。

2021年完成基本防护装备、侦检器材配备,消耗性器材装备更新及防疫物资储备。

2022年拟完成特种防护装备配备,部分地质灾害救援装备配备,主要水域救援、灭火器材装备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023年拟完成部分防护装备更新,主要地质灾害救援装备配备,灭火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024年拟完成基本防护装备更新,地质灾害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主要洗消器材、营地物资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025年拟完成特种防护装备更新,主要灭火、侦检器材更新,水域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500

3

武定县

车辆装备建设

1、配备灭火类消防车3辆

2、按照2017《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足配齐所有装备

3、按专业队建设标准配备

新购

2022年新购水罐车1辆;

2023年压缩空气泡沫车1辆;

2024年新购高喷车1辆;完成各类消防车退一补一。

2021年完成基本防护装备、侦检器材配备,消耗性器材装备更新及防疫物资储备。

2022年拟完成特种防护装备配备,部分地质灾害救援装备配备,主要水域救援、灭火器材装备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023年拟完成部分防护装备更新,主要地质灾害救援装备配备,灭火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024年拟完成基本防护装备更新,地质灾害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主要洗消器材、营地物资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025年拟完成特种防护装备更新,主要灭火、侦检器材更新,水域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1500

4

禄丰市

车辆装备建设

1、配备灭火类消防车3辆

2、按照2017《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足配齐所有装备

3、按专业队建设标准配备

新购

2022年新购水罐车1辆;

2024年新购泡沫车1辆;

2025年新购水罐车1辆;完成各类消防车退一补一。

2021年完成基本防护装备、侦检器材配备,消耗性器材装备更新及防疫物资储备。

2022年拟完成特种防护装备配备,部分地质灾害救援装备配备,主要水域救援、灭火器材装备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023年拟完成部分防护装备更新,主要地质灾害救援装备配备,灭火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024年拟完成基本防护装备更新,地质灾害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主要洗消器材、营地物资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025年拟完成特种防护装备更新,主要灭火、侦检器材更新,水域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1300

5

南华县

车辆装备建设

1、配备灭火类消防车2辆

2、按照2017《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足配齐所有装备

3、按专业队建设标准配备

新购

2021年新购轻型水罐车1辆;

2023年新购重型泡沫车1辆;完成各类消防车退一补一。

2021年完成基本防护装备、侦检器材配备,消耗性器材装备更新及防疫物资储备。

2022年拟完成特种防护装备配备,部分地质灾害救援装备配备,主要水域救援、灭火器材装备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023年拟完成部分防护装备更新,主要地质灾害救援装备配备,灭火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024年拟完成基本防护装备更新,地质灾害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主要洗消器材、营地物资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025年拟完成特种防护装备更新,主要灭火、侦检器材更新,水域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800

6

姚安县

车辆装备建设

1、配备灭火类消防车2辆

2、按照2017《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足配齐所有装备

3、按专业队建设标准配备

新购

2022年新购泡沫消防车1辆;

2025年新购水罐车1辆;完成各类消防车退一补一。

2021年完成基本防护装备、侦检器材配备,消耗性器材装备更新及防疫物资储备。

2022年拟完成特种防护装备配备,部分地质灾害救援装备配备,主要水域救援、灭火器材装备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023年拟完成部分防护装备更新,主要地质灾害救援装备配备,灭火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024年拟完成基本防护装备更新,地质灾害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主要洗消器材、营地物资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025年拟完成特种防护装备更新,主要灭火、侦检器材更新,水域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700

7

大姚县

车辆装备建设

1、配备灭火类消防车1辆

2、配备专勤类消防车1辆

3、按照2017《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足配齐所有装备

4、按专业队建设标准配备

新购

2022年新购抢险救援车1辆;

2025年新购水罐车1辆;完成各类消防车退一补一。

2021年完成基本防护装备、侦检器材配备,消耗性器材装备更新及防疫物资储备。

2022年拟完成特种防护装备配备,部分地质灾害救援装备配备,主要水域救援、灭火器材装备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023年拟完成部分防护装备更新,主要地质灾害救援装备配备,灭火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024年拟完成基本防护装备更新,地质灾害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主要洗消器材、营地物资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025年拟完成特种防护装备更新,主要灭火、侦检器材更新,水域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700

8

永仁县

车辆装备建设车辆装备建设

1、配备灭火类消防车2辆

2、按照2017《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足配齐所有装备

3、按专业队建设标准配备

新购

2022年新购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

2025年新购水罐车1辆;完成各类消防车退一补一。

2021年完成基本防护装备、侦检器材配备,消耗性器材装备更新及防疫物资储备。

2022年拟完成特种防护装备配备,部分地质灾害救援装备配备,主要水域救援、灭火器材装备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023年拟完成部分防护装备更新,主要地质灾害救援装备配备,灭火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024年拟完成基本防护装备更新,地质灾害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主要洗消器材、营地物资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025年拟完成特种防护装备更新,主要灭火、侦检器材更新,水域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700

9

双柏县

车辆装备建设

1、配备灭火类消防车2辆

2、按照2017《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足配齐所有装备

3、按专业队建设标准配备

新购

2022年新购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

2024年新购水罐车1辆;完成各类消防车退一补一。

2021年完成基本防护装备、侦检器材配备,消耗性器材装备更新及防疫物资储备。

2022年拟完成特种防护装备配备,部分地质灾害救援装备配备,主要水域救援、灭火器材装备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023年拟完成部分防护装备更新,主要地质灾害救援装备配备,灭火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024年拟完成基本防护装备更新,地质灾害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主要洗消器材、营地物资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025年拟完成特种防护装备更新,主要灭火、侦检器材更新,水域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700

10

牟定县

车辆装备建设

1、登高类消防车1辆

2、配备灭火类消防车1辆

3、按照2017《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足配齐所有装备

4、按专业队建设标准配备

新购

2022年新购登高平台车1辆;

2024年新购水罐车1辆;完成各类消防车退一补一。

2021年完成基本防护装备、侦检器材配备,消耗性器材装备更新及防疫物资储备。

2022年拟完成特种防护装备配备,部分地质灾害救援装备配备,主要水域救援、灭火器材装备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023年拟完成部分防护装备更新,主要地质灾害救援装备配备,灭火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024年拟完成基本防护装备更新,地质灾害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主要洗消器材、营地物资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025年拟完成特种防护装备更新,主要灭火、侦检器材更新,水域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1000

11

元谋县

车辆装备建设

1、配备灭火类消防车1辆

2、登高类消防车1辆

3、按照2017《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足配齐所有装备

新购

2021年新购中型水罐车1辆;

2023年新购登高平台车1辆;完成各类消防车退一补一。

2021年完成基本防护装备、侦检器材配备,消耗性器材装备更新及防疫物资储备。

2022年拟完成特种防护装备配备,部分地质灾害救援装备配备,主要水域救援、灭火器材装备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023年拟完成部分防护装备更新,主要地质灾害救援装备配备,灭火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024年拟完成基本防护装备更新,地质灾害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主要洗消器材、营地物资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2025年拟完成特种防护装备更新,主要灭火、侦检器材更新,水域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及常用、消耗性装备更新。

1000

投资匡算(万元)

15900

附件3

楚雄州“十四五”消防指挥中心

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表

序号

(县/市)

项目

名称

建设

内容

建设

性质

建设年限

项目总投资(万元)

资金构成

1

楚雄州

119消防指挥中心建设

推进楚雄州级119消防指挥中心建设

新建

2021-2025建设州级119消防指挥中心。2021年完成消防智能接处警指挥系统和实战指挥平台建设;2022年完成119消防指挥中心基建工程、基础环境、基础硬件及基础软件系统综合集成建设;2023年完成119消防指挥中心图像综合管理平台升级改造工作;2024年完成119消防指挥中心消防数据中心升级改造工作;2025年完成119消防指挥中心消防智能接处警指挥系统评估和升级工作。

800

纳入州、县市“十四五”规划建设项目及财政预算

2

楚雄州

应急通信保障车辆建设

建设卫星通信指挥车和应急通信先导车

新建

2021-2022年建设应急通信保障车辆。2021年完成大型卫星通信指挥车建设;2022年完成应急通信先导车配备;2023年完成30%大队应急通信越野车辆建设;2024年完成60%大队应急通信越野车辆建设;2025年完成100%大队应急通信越野车辆建设。

500

3

楚雄州

应急通信装备建设

无线及卫星通信装备建设

新建

2021-2025年完善应急通信装备建设。2021年完成地震带四个重点县市“轻骑兵”及乡镇消防速报员卫星电话配备和无人机侦察和实时三维建模系统建设;2022年完成MESH基站及中继建设;2023年完成三个协作区主战大队轻型卫星便携站建设;2024年完成5G融合通信系统建设;2025年完成老旧通信装备的升级建设。

500

4

楚雄州

应急通信队伍建设

推进支(大)队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建设,落实各级应急通信人员编配。

新建

2021-2023年完善消防应急通信队伍建设。2021年完成楚雄市、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轻骑兵”及乡镇消防速报员队伍建设;2022年完成永仁县、元谋县、武定县“轻骑兵”及乡镇消防速报员队伍建设;2023年完成禄丰市、双柏县、牟定县“轻骑兵”及乡镇消防速报员队伍建设。

100

5

楚雄州

消防调度指挥体系建设

推进综合应急救援力量调度指挥体系建设

扩建

2021-2025年完善消防调度指挥体系建设。2021年完成30%政府专职消防队接入119消防接处警体系;2022年完成60%政府专职消防队接入119消防接处警体系;2023年完成100%政府专职消防队接入119消防接处警系统。2024年完成50%微型消防站接入119消防接处警体系;2025年完成100%微型消防站接入119消防接处警体系;

350

投资匡算 (万元)

2250

附件4

楚雄州“十四五”消防战勤保障

建设项目表

序号

州(县/市)

项目

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项目总投资(万元)

资金

构成

1

楚雄州

战勤保障大队营房基础建设任务

战勤保障基础建设

总队级后勤保障编组、基地和战勤保障大队营房基础建设

2021年完成物资储备库建设。

2022年至2025年,继续完善功能库室、训练设施建设。

200

纳入州、县市“十四五”规划建设项目及财政预算

战勤保障装备物资建设

装备储备和更新换代

总队后勤保障编组、基地和战勤保障分队装备物资建设

2021-2025年完成建设。

落实《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标准》,2021年至2023年完成100%。2024年-2025年开展更新换代和升级。

450

立足支援和保障“能打仗、打胜仗”的实际需要,重点配齐配强一批地震、水域等各类专业综合救援装备,实现模块化存储和快速机动运输。

地震救援模块、水域救援模块、交通救援模块。

完善战勤保障体系

2021-2025年完成建设。

2021年至2023年建设地震救援模块、水域救援模块,完成100%;2024年至2025年建设石油化工、交通救援模块,完成100%。

50

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立足内部培养,整合地方资源,推进战勤保障持证人数比率提高,保证战勤保障的应急性和可靠性,降低保障成本、节约开支。

驾驶员培训、厨师培训、装备技师培训、修理人员培训。

专业技术人才培训

2021年专业持证人数达到8人,完成100%;2022年专业持证人数达到11人,完成100%;2023年专业持证人数达到15人,完成100%;

50

修订落实《应急物资装备储备标准和管理规定》、联勤保障协议和相关预案。

规章制度

机制建设

根据总队战勤保障体系建设新规定和要求,修订支队相应规章制度。

0

建成修理站,全面加强装备技术保障能力;与辖区防车辆、装备维修厂家建立特约维修服务站;建立健全车辆维修保养巡检和定期反馈、通报机制,每年开展2次装备巡回检修活动和技术服务下基层活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做好技术培训,确保车辆装备完整好用。

维修中心建设、开展装备巡检。

维修中心建设

2021年与辖区厂家建立特约服务站,开展2次装备巡检,完成100%。2022年开展2次装备巡检,完成100%。2023年开展2次装备巡检,完成100%。2024年开展2次装备巡检,完成100%。2025年完成维修中心建设,开展2次装备巡检,完成100%。

100

按照总队的总体规划推进战勤保障装备管理信息化建设。

装备管理

信息化建设

2022年完成装备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成100%。

70

2

县市大队

按照战勤保障管理规定签订联勤保障协议、制定保障预案、召开联勤协议、开展联勤保障演练。

规章制度

制度建设和落实

按时间节点要求落实,年度完成100%。

0

按照10人和15天的标准进行防疫保障物资储备。

物资储备

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

结合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要求落实,年度完成100%。

50

投资匡算(万元)

970

附件5

楚雄州“十四五”特种灾害事故专业

救援队伍建设规划表

序号

州(县/市)

项目

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项目总投资(万元)

资金构成

1

楚雄州

地震救援专业队

建设1支10车40人4犬组成的地震救援重型搜救队

扩建

2021-2025继续巩固和加强地震救援专业队伍建设。2021年抢险救援器材、个人防护装备、力量编成装备配备率达到100%;2022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

300

纳入州、县市“十四五”规划建设项目及财政预算

2

楚雄州

石油化工轻型分队

依托特勤、楚雄、禄丰、武定建设1支17车76人组成的石油化工轻型分队

扩建

2021-2025继续巩固和加强石油化工专业队伍建设。2021年禄丰大队完成1辆42米高喷车采购任务、特勤站完成1套远程供水系统采购任务;2022年根据装备到期、淘汰、损耗,及时更新补足,确保配备率为100%;2023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4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5年建成1支专业精干的石油化工处置救援力量。

400

3

楚雄市

地震救援分队

建设1支2车13人组成的地震救援分队

扩建

2021-2025继续巩固和加强地震救援专业队伍建设。2021年完成1支地震救援分队人员、装备建设;2022年新增1支地震救援分队,完成人员、装备建设;2023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4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5年建成覆盖全州、专业精干的地震救援力量。

200

4

双柏县

地震救援分队

建设1支2车13人组成的地震救援分队

扩建

2021-2025继续巩固和加强地震救援专业队伍建设。2021年完成地震救援分队人员、装备建设;2022年根据装备到期、淘汰、损耗,及时更新补足,确保配备率为100%;2023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4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5年建成覆盖全州、专业精干的地震救援力量。

100

5

牟定县

地震救援分队

建设1支2车13人组成的地震救援分队

扩建

2021-2025继续巩固和加强地震救援专业队伍建设。2021年完成地震救援分队人员、装备建设;2022年根据装备到期、淘汰、损耗,及时更新补足,确保配备率为100%;2023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4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5年建成覆盖全州、专业精干的地震救援力量。

100

6

南华县

地震救援分队

建设1支2车13人组成的地震救援分队

扩建

2021-2025继续巩固和加强地震救援专业队伍建设。2021年完成地震救援分队人员、装备建设;2022年根据装备到期、淘汰、损耗,及时更新补足,确保配备率为100%;2023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4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5年建成覆盖全州、专业精干的地震救援力量。

100

7

姚安县

地震救援分队

建设1支2车13人组成的地震救援分队

扩建

2021-2025继续巩固和加强地震救援专业队伍建设。2021年完成地震救援分队人员、装备建设;2022年根据装备到期、淘汰、损耗,及时更新补足,确保配备率为100%;2023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4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5年建成覆盖全州、专业精干的地震救援力量。

100

8

大姚县

地震救援分队

建设1支2车13人组成的地震救援分队

扩建

2021-2025继续巩固和加强地震救援专业队伍建设。2021年完成地震救援分队人员、装备建设;2022年根据装备到期、淘汰、损耗,及时更新补足,确保配备率为100%;2023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4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5年建成覆盖全州、专业精干的地震救援力量。

100

9

永仁县

地震救援分队

建设1支2车13人组成的地震救援分队

扩建

2021-2025继续巩固和加强地震救援专业队伍建设。2021年完成地震救援分队人员、装备建设;2022年根据装备到期、淘汰、损耗,及时更新补足,确保配备率为100%;2023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4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5年建成覆盖全州、专业精干的地震救援力量。

100

10

元谋县

地震救援分队

建设1支2车13人组成的地震救援分队

扩建

2021-2025继续巩固和加强地震救援专业队伍建设。2021年完成地震救援分队人员、装备建设;2022年根据装备到期、淘汰、损耗,及时更新补足,确保配备率为100%;2023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4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5年建成覆盖全州、专业精干的地震救援力量。

100

11

武定县

地震救援分队

建设1支2车13人组成的地震救援分队

扩建

2021-2025继续巩固和加强地震救援专业队伍建设。2021年完成地震救援分队人员、装备建设;2022年根据装备到期、淘汰、损耗,及时更新补足,确保配备率为100%;2023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4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5年建成覆盖全州、专业精干的地震救援力量。

100

12

禄丰市

地震救援分队

建设1支2车13人组成的地震救援分队

扩建

2021-2025继续巩固和加强地震救援专业队伍建设。2021年完成地震救援分队人员、装备建设;2022年根据装备到期、淘汰、损耗,及时更新补足,确保配备率为100%;2023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4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5年建成覆盖全州、专业精干的地震救援力量。

100

13

楚雄州

道路交通事故专业救援队

依托楚雄、特勤、南华建设6车32人的道路交通事故专业救援队

扩建

2021-2025继续巩固和加强道路交通专业队伍建设。2021年完成道路交通事故人员、装备建设;2022年根据装备到期、淘汰、损耗,及时更新补足,确保配备率为100%;2023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4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5年建成覆盖全州、专业精干的道路交通救援力量。

200

14

特勤站

站级抗洪抢险专业队

建设1支2车6人组成的抗洪抢险专业队

扩建

2021-2025继续巩固和加强站级抗洪抢险专业队伍建设。2021年完成抗洪抢险人员、装备建设;2022年根据装备到期、淘汰、损耗,及时更新补足,确保配备率为100%;2023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4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5年建成覆盖全州、专业精干的道路交通救援力量。

100

15

楚雄市

站级抗洪抢险专业队

建设1支2车6人组成的抗洪抢险专业队

扩建

2021-2025继续巩固和加强站级抗洪抢险专业队伍建设。2021年完成抗洪抢险人员、装备建设;2022年根据装备到期、淘汰、损耗,及时更新补足,确保配备率为100%;2023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4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5年建成覆盖全州、专业精干的道路交通救援力量。

100

16

禄丰市

站级抗洪抢险专业队

建设1支2车6人组成的抗洪抢险专业队

扩建

2021-2025继续巩固和加强站级抗洪抢险专业队伍建设。2021年完成抗洪抢险人员、装备建设;2022年根据装备到期、淘汰、损耗,及时更新补足,确保配备率为100%;2023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4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5年建成覆盖全州、专业精干的道路交通救援力量。

100

17

元谋县

站级抗洪抢险专业队

建设1支2车6人组成的抗洪抢险专业队

扩建

2021-2025继续巩固和加强站级抗洪抢险专业队伍建设。2021年完成抗洪抢险人员、装备建设;2022年根据装备到期、淘汰、损耗,及时更新补足,确保配备率为100%;2023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4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5年建成覆盖全州、专业精干的道路交通救援力量。

100

18

双柏县

站级抗洪抢险专业队

建设1支2车6人组成的抗洪抢险专业队

扩建

2021-2025继续巩固和加强站级抗洪抢险专业队伍建设。2021年完成抗洪抢险人员、装备建设;2022年根据装备到期、淘汰、损耗,及时更新补足,确保配备率为100%;2023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4年完成专业救援队伍技战术训练和培训;2025年建成覆盖全州、专业精干的道路交通救援力量。

100

投资匡算(万元)

2500

附件6

楚雄州“十四五”市政消火栓建设规划表

序号

州(县/市)

项目

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项目总投资(万元)

资金构成

1

楚雄市

消火栓建设

新建消火栓250个

新建

2021-2025建设250个消火栓。2021建设50,完成20%;2022建设50个,完成40%;2023建设50个,完成60%;2024建设50个,完成80%;2025建设50个,完成100%

125

纳入州、县市“十四五”规划建设项目及财政预算

2

禄丰市

消火栓建设

新建消火栓150个

新建

2021-2025建设150个消火栓。2021建设30,完成20%;2022建设30个,完成40%;2023建设30个,完成60%;2024建设30个,完成80%;2025建设30个,完成100%

75

3

武定县

消火栓建设

新建消火栓100个

新建

2021-2025建设100个消火栓。2021建设20,完成20%;2022建设20个,完成40%;2023建设20个,完成60%;2024建设20个,完成80%;2025建设20个,完成100%

50

4

大姚县

消火栓建设

新建消火栓100个

新建

2021-2025建设100个消火栓。2021建设20,完成20%;2022建设20个,完成40%;2023建设20个,完成60%;2024建设20个,完成80%;2025建设20个,完成100%

50

5

姚安县

消火栓建设

新建消火栓100个

新建

2021-2025建设100个消火栓。2021建设20,完成20%;2022建设20个,完成40%;2023建设20个,完成60%;2024建设20个,完成80%;2025建设20个,完成100%

50

6

南华县

消火栓建设

新建消火栓100个

新建

2021-2025建设100个消火栓。2021建设20,完成20%;2022建设20个,完成40%;2023建设20个,完成60%;2024建设20个,完成80%;2025建设20个,完成100%

50

7

元谋县

消火栓建设

新建消火栓150个

新建

2021-2025建设150个消火栓。2021建设30,完成20%;2022建设30个,完成40%;2023建设30个,完成60%;2024建设30个,完成80%;2025建设30个,完成100%

75

8

牟定县

消火栓建设

新建消火栓100个

新建

2021-2025建设100个消火栓。2021建设20,完成20%;2022建设20个,完成40%;2023建设20个,完成60%;2024建设20个,完成80%;2025建设20个,完成100%

50

9

永仁县

消火栓建设

新建消火栓100个

新建

2021-2025建设100个消火栓。2021建设20,完成20%;2022建设20个,完成40%;2023建设20个,完成60%;2024建设20个,完成80%;2025建设20个,完成100%

50

10

双柏县

消火栓建设

新建消火栓100个

新建

2021-2025建设100个消火栓。2021建设20,完成20%;2022建设20个,完成40%;2023建设20个,完成60%;2024建设20个,完成80%;2025建设20个,完成100%

50

合计

1250个

625

附件7

楚雄州“十四五”消防宣传建设项目表

序号

州(县/市)

项目

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项目总投资(万元)

资金构成

1

楚雄州

1.建设消防主题公园。

2.建设消防全媒体中心。

3.采购消防宣传车。

1.建设1个消防主题公园(含形象展示、电子屏、消防文化走廊、消防互动体验、消防常识展示、以案说法展示、消防器材展示等区域和内容)。

2.建设消防全媒体中心(含办公用房改造,人均5-9㎡;办公设备采购,含电子白板终端显示设备,采访灯组,彩色打印机;媒资系统建设,含共享云空间和无线传输设备等。)

3.采购1辆消防宣传车(含消防宣传车配套教育展品设备)。

1.新建

2.改建

3.新购

1.2021年底拟在桃园湖广场或太阳历公园选址建设消防主题公园,2022年年底建成基本设施,2023年底完成主题公园各块展区建设,2024年全面对外开放。

2.2021年6月30日前修订楚雄州消防全媒体中心建设标准,明确办公场所、人员组成、装备配备、工作规范要求。选定办公用房和基本设施完成消防全媒体中心基本改造任务,并建成与省总队和州市主流媒体系统匹配兼容的媒资管理系统。2022年年底采购相应装备设施及完善媒资系统,2023年参照州级新闻媒体中心完善相关设备设施并建成与州级媒体中心系统匹配兼容的管理系统,2024年起正式投入使用。

3.2021年年底完成采购,2022年开始投入使用。

300

纳入州、县市“十四五”规划建设项目及财政预算

投资匡算(万元)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