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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16168868-/2025-0225002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医保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5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预算公开
成文日期: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8600000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作为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成立于2019年2月28日,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拟订全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依据上级授权,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5.依据上级授权,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科、基金监管科。

所属单位2个,均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险中心(内设机构:综合业务科、费用审核科、基金结算管理科、稽核科、网络信息科)。

2.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和药品耗材招标采购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科学规范守牢基金安全运行底线。一是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管理制度。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加强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精准性,严格预算执行,强化执行情况监测,加强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揭示和原因分析,确保全年预算执行偏差控制在±5%以内。二是加强对医保基金的内部审计和监督。突出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形成一套事事有复核、人人有监督的工作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打造基金安全“制度防线”和“监管底线”。三是持续强化医保基金监测预警。常态化开展医保基金预警和风险评估,严格执行基金运行分析制度,按月通报各县市医保基金收支情况,按季开展医疗保障基金运行分析,进一步提升全州基金运行监测分析能力。

2.健全完善医保制度体系。一是构建以医保信息平台和医保大数据为核心的医保基础设施及核心服务能力。积极推进“一人一档”“一药一档”“一药一码”“影像云”等数据采集完善,夯实医保数据要素基础。二是落实基本医保三重保障制度梯次减负功能。完善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进一步规范门诊慢特病管理服务。抓好医保综合帮扶政策落实,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三是积极支持商业健康保险、慈善等社会力量发展。

3.持续推进医保制度改革。一是优化医保支付机制。完善按病组付费结算办法,加强按病组、床日、单病种等付费方式与打包付费的衔接,探索门诊支付方式改革。二是学习三明经验提升楚雄医改质效。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医药产品集采,年内药品累计集采数量超过1000个,加强集采中选产品供应保障,推进集采药品“三进”,巩固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成果。三是加强医保目录管理。落实执行2024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确保新增药品进院,完善“双通道”药品使用精细化管理,引导定点医疗机构探索罕见病、靶向药预约配备,提高备药积极性,确保患者药品“用得上”。四持续巩固DRG付费方式改革成果,及时对145家医疗机构DRG付费开展年终清算。

4.久久为功打击欺诈骗保。一是加大专项检查力度。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全覆盖,加大对基金赤字风险大、住院率高、结算医药机构合规费用不及时、落实医保政策不到位的县市开展专项检查。二是提升监管质效。用好用活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全面建立信用评价体系,规范用好举报奖励机制,逐一核查线索、限期清零。三是加强行为引导和审核。加快实现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监管。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全覆盖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主动曝光典型案件,形成强有力震慑。

5.抓好医保赋能五个专项行动。一是持续推进参保扩面攻坚行动。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二是落实医保助力“一老一小”专项行动。三是推进“一预付三结算”。严格落实预付金管理办法和积极推进即时结算工作要求,落实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四要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科学动态调价机制,积极参与项目规范和省级价格制定,形成楚雄州医疗服务价格“一张清单”。五是稳妥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工作要求,健全完善责任分担、考核评价、激励约束等机制,强化社会舆情监测,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确保向省级统筹平稳过渡。

6.优化服务打造暖心医保。一是持续提高经办服务能力水平。巩固综合柜员制改革成果,持续提升医保经办事项“全州通办”水平,让参保群众“就近办”“便捷办”。二是持续优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年度事项。做实做优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年度事项,健全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常态化推进机制,主动解决老百姓在医保领域的烦心事、揪心事。三是加大楚雄经办品牌打造。加快推进医保业务和“村村通”两大服务终端的推广应用,推进医保码就诊、支付、取药、取报告等就医全流程“刷脸就行”的场景应用,让信息化赋能医保经办服务,让参保群众“指尖办”“高效办”。

7.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医保自身建设。一是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十届八次全会、州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州两会精神,持续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助推楚雄州打造健康云南新高地、中(彝)医药示范区、深化医改先行区。二是深化清廉医保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注重总结宣传医保系统典型案例,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三是要加大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和工作本领,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持续开展大练兵、机关讲坛、知识竞赛、评比表扬等活动,加强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医保干部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4年9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7,017,415.8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7,017,415.88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57,430,100.15元对比,减少了412,684.27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198,015.73元;二是执行《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楚政规〔2022〕8号)、《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医疗照顾人员专项医疗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楚医保规〔2022〕2号)要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州级财政补助资金、医疗照顾人员医疗费州级财政补助资金减少610,700.00元,以上因素导致本年总收入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7,017,415.88元,其中:本年收入57,017,415.88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017,415.8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与上年57,430,100.15元对比,减少了412,684.27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198,015.73元;二是执行《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楚政规〔2022〕8号)、《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医疗照顾人员专项医疗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楚医保规〔2022〕2号)要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州级财政补助资金、医疗照顾人员医疗费州级财政补助资金减少610,700.00元,以上因素导致本年总收入净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7,017,415.8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7,017,415.88元。

其中:基本支出8,567,815.88元,与上年基本支出8,369,800.15元相比增加198,015.73元。主要原因为2025年在职人员增加、退休人员增加及工资基数调整等原因导致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及养老保险缴费增加71,530.35元、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增加99,346.86元、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8,298.12元,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8,840.4元。

项目支出48,449,600.00元,与上年项目支出49,060,300.00元相比,减少610,700.00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追加2022年7月至2023年12月州外支出医疗照顾人员医疗费用导致医疗照顾人员医疗费增加1,350,000.00元;二是人员变动及政策调整等导致民生资金减少1,452,700.00.00元(其中:城乡医疗救助减少2,637,900.00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增加1,185,200.00元);三是医保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减少188,000.00元;四是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经费减少300,000.00元;五是离休干部医疗费节约奖励金减少2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13,364.60元,主要用于全局退休人员退休费及退休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7,219.36元,主要用于缴纳全局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903,480.8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和医疗照顾人员医疗补助。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0,957.55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医疗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64,324.28元,主要用于缴纳全局干部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6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缴纳大病保险。

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40,791,700.00元,主要用于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

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4,517,900.00元,主要用于对特殊群体参加医疗保险参保资助。

2101501行政运行6,625,809.93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

2101504信息化建设140,000.00元,主要用于医保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2101505医疗保障政策管理320,000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基金监管专项工作。

2210201住房公积金620,059.32元,主要用于缴纳全局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金额0.00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0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8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0,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元,下降4.1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元,下降6.9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6次,共计接待414人次。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0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4年重点项目有以下2个: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项目

总体目标巩固参保率、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具体目标1.积极完成参保扩面任务,按照筹资标准和参保人数在每年12月底前足额配套各级财政资金,并及时足额收缴个人费用,实现应保尽保,减少重复参保,杜绝虚假参保,确保户籍人口参保人数占应参保人数的比率稳定在95%以上,此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参保率为100%。2.落实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减轻参保人的医疗负担,参保人实际支付住院医疗费用占住院总费用的比率逐年降低,参保居民满意度达90%以上。3.完善医疗费用支付手段、加大对医疗机构监管等方式,合理分配医疗资源,减少城乡居民医疗费用的不合理支出,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医保基金使用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建立和完善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合理控制基金支出总量,防范基金风险,累计可支付月数控制在6个月以上。

(二)城乡医疗救助财政补助项目

总体目标:积极贯彻《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2〕32号)相关要求,有效为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必要的医疗支持。进一步提升楚雄州本地区困难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具体目标:1.全面覆盖: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特困人员和其他弱势群体都能纳入医疗救助体系。2.高效运作:通过优化申请和审批流程,提高救助资金的拨付效率,确保资金能够迅速到达需要帮助的人手中。3.精准援助: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直接用于减轻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负担,避免资金的滥用和浪费。4.质量保障:监督和管理医疗服务提供者,确保救助对象获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5.社会参与:鼓励和促进社会各界参与医疗救助,形成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参与的救助格局。6.透明公开:保持救助资金和救助活动的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参保居民个人缴纳、政府补助以及通过其他方式筹集的,用于对参保居民医疗费用进行补偿的专项资金。

6.城乡医疗救助基金:通过公共财政预算、彩票公益金和社会各界捐赠等渠道筹集,按规定用于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的专项基金。

7.DRG:指疾病诊断相关分类,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重程度,合并症与并发症及转归等因素把病人分入诊断相关组。

8.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局信息平台统一签发,是基于医保信息库为全体参保人员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52,214.82元。具体经费明细如下:

30201办公费:219,944.92元,30202印刷费:50,000元,30205水费:10,190元,30206电费:60,190.4元,30207邮电费:6,684元,30209物业管理费:36,836.04元,30211差旅费:51,120元,30214租赁费:278,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43,000元,30226劳务费60,591.64元,30227委托业务费:510,000元,30228工会经费:72,681.4元,30229福利费:13,65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396,66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89,133.58元,减少26.56%,主要原因是委托第三方业务、医保信息系统链路租赁费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楚雄州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1,949,734.06元,其中,流动资产1,023,384.01元,固定资产2,379,888.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53,425.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9,701.7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061.00元、货币资金减少89,103.63元、其他应收款增加2,340.93元,以上因素导致资产总额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8600111


附件.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xlsx
附件.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文本.docx